沈知遥看着张万森的失落神情,只当他还是因为林北星不记得他而感到难过。
“那你就让她记起来啊,你不告诉她,她永远也不会知道的,喜欢一个人,就要告诉她啊!”
说话间已然带上了点点哭腔。
张万森闷闷的说:
“她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她有喜欢的人,他也有喜欢的人了,这样挺好的。
“你知道她为什么喜欢展宇么?”
沈知遥拉过他的手臂,指着上臂那块疤的位置。
“展宇,这里也有一块疤,她以为那年夏天救她的人是展宇,她喜欢的,是那年夏天救她的人。”
“她喜欢的,本该是你。”
若是在以前,张万森听到这话定是会小心脏跳个半天,激动坏的。
可如今,他感受着自己平缓的心跳,
抬手碰了碰那块疤的位置。
只是一块疤罢了。
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你真的,希望我告诉她么?”
不,不希望。
沈知遥心里说。
她垂着眸子,不敢抬头看他,她怕一看见他就会一股脑把自己心里话说出来。
“是,有些事,总要讲清楚的。”
沈知遥说完便转过了身,闭上了眼,尽力不让他看见自己眼角留下的眼泪。
张万森静静立在原地,少年攥紧了拳头,牙齿忍不住地咬着下唇,眼眶中似有泪珠在慢慢打转。
半晌,他的声音传来,
“好。”
沈知遥克制了自己想回头的冲动,听着他的脚步声远了,才敢慢慢转过头去,看着少年孤寂的背影,真想立即冲过去抱住他。
张万森啊,只有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我才敢把目光这么肆无忌惮地放在你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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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万森回了家,拿出沈知遥送给他的那只兔子玩偶,丑丑的白色小兔子被精心保管着,一看就知道小主人对它爱惜的很。
“遥遥,你是笨蛋么?”
少年微微撅着小嘴,语气带着抱怨地对着小兔子玩偶说。
说着两只手指捏着小兔子的头上下晃动起来,仿佛小兔子正点着头回应他一样,索性模仿着沈知遥的说话语调,自己和自己对起话来。
“是!我是笨蛋,我是笨蛋!”
“遥遥,你喜不喜欢我?”
小兔子疯狂点头。
“喜欢,喜欢,我最喜欢张万森了!”
“谁喜欢张万森?”
“沈知遥喜欢张万森,沈知遥最喜欢张万森了!”
张万的唇角终于扬起了弯弯的弧度,看着小兔子更加的喜欢了。
遥遥说的对,有些事,总要讲清楚的。
林北星是他少年时代的执念,小时候那个小女孩的鼓励对他来说是很珍贵的回忆。
遇到遥遥前,他也以为那些念念不忘就是喜欢。
可遇到遥遥之后,他算是算是体验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喜欢。
一个人会因为喜欢的人,而变得无比勇敢。
他会和林北星说清楚。然后……他要告诉遥遥,他对她的心意……
张万森心里做好了决定,又忽的想起,还有一件事一直没做。
他拿出电话拨打了一个号码:
“妈,我决定……不出国了,我想……去北京上大学。”
和遥遥一起。
-本章完-
卑微千千子欠下一更~明日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