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带来了璀璨绚丽的光芒。
谭胜义靠在椅子上插着手呼呼大睡,他的睡眠比较浅,一阵挪动椅子的声音突然响起惊醒了他。
他迷迷糊糊地眨了几下眼睛,看到那熟悉的红色花衬衫,便打了个哈欠伸个懒腰,眼睛还是一副死鱼眼的样子。
陈铭金搬了个椅子坐在他对面,本来还想把他拍醒吓吓他,还没等自己出手谭胜义就醒了过来。
他看着陈铭金垮个批脸的样子瞬间清醒了。这家伙干了什么?一大早怎么这么衰?他又环顾四周,昨晚还在这喝酒的兄弟们又像这几天一样一大早跟罗铭森出了门。
“你干什么,别这么看着我,这几天一直都没见到你,去哪溜达了?”
“没什么,我去别的地方歇脚了。”陈铭金翘着腿,嘴角一扬调侃道,“你那么固执我还以为你不会和BOSS合作呢。”
“是啊是啊,你一早过来就是说这些吗。”谭胜义抱臂,坐直身子语气有些敷衍道。
“也不是,那从今往后咱就是好兄弟了。”
说着,他走上前边拍打着谭胜义的背,陈铭金也是个习武之人,力气肯定比正常人要大,谭胜义多少感到疼痛,他觉得陈铭金这家伙是故意的。
“嗯哈哈……是呢……”谭胜义揉着肩膀勉强笑道,转头背着陈铭金蹙额。
陈铭金又和他寒暄了一会,在此小憩一会便又起身向谭胜义挥手道别,摁着电话按键离开了修车厂。
这家伙的手指和电话黏在一起了吧?!
谭胜义在后注视着陈铭金的背影心念道,他几次见到陈铭金都是拿着电话,告别是也一样。但同时也感慨新明会可真是个自由的组织。
他平时在克林顿家族,维尔德与其他成员出任务便要求全部人都留在各地的藏身处,由各个分支的干部看守,有一人逃出就视为那人与其他帮派有勾结最后接受惩罚。
陈铭金离开后,谭胜义发现木门旁放了陈铭金的皮箱。
这家伙也会丢三落四吗……?
谭胜义有点想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想了想还是作罢,私自动别人的东西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百无聊赖,便把修车厂里放置的书籍搜罗出来看了一下午。
在他专心致志地看书时,门外突然传出一阵脚步声。
他听到后立即站了起来,屏住呼吸,眼神变得警觉,陈铭金和罗铭森的脚步声都很轻,而这个脚步声很沉重,像是靴子踏在地上的声音。
难道是昨晚那几个兄弟?不行,不能因为这个而放松警惕,万一不是呢?如果藏身处被外人知道,那就完了!
谭胜义暗想着,他扭了扭手腕,修车厂里的枪////支都被罗铭森他们拿走了,现在他唯一的武器就是拳头和身旁的椅子。
他小心翼翼地抄起椅子,如果敌人有枪还能拿来挡一下。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他的心跳也越来越快,手抓紧着椅子,他放轻脚步走到门后打算埋伏。
脚步声停下,他透过门缝观察,看不见面孔只能看到他穿着一件棕色大衣和西装裤子,黑色的靴子尤其油亮,看起来是个经常擦鞋子的人。手上没有拿///枪,但有可能他藏着。
“不在这里……?”
谭胜义顿了顿,手垂了下去,椅子碰到了墙壁,警惕性的目光逐渐变得疑惑,这个声音好像在哪里听过?
不对!在脑海里一番回想过后,谭胜义重新举起椅子,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局促不安的他无法平息自己的情绪,空气像是凝固起来,谭胜义的怀里像是揣着一只兔子,怦怦地跳个不停。
为什么他们会知道这里!
那个声音,是他还在克林顿家族的时候,与他共同为干部的情报员,维尔德少数信任的人,尼斯·贝里奇的声音!
听到声响后,那人随着声音发出的地方快步走去,那徘徊不定的脚步声离他越来越近,谭胜义大气也不敢出。
木门被拉开,谭胜义势如闪电,用椅子把他推向墙壁,那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谭胜义用椅子腿堵住去路,他一脸不解地看着面前的人冷冷地瞪着他。
“你……”
尼斯刚想说什么就被他打断了,接着,谭胜义沉声道:“为什么你会知道这个地方,告诉我。”
这个人,不能留活口!
尼斯万分疑惑,他半张着嘴,拍了拍椅子腿,温声温气道:“不是,你冷静点,拿开椅子。”
谭胜义无动于衷,像是没听到尼斯的话,自顾自地隔着椅子搜身,尼斯也不敢多动,他和谭胜义在家族是同等地位,多少也会了解他,自己再有什么动静他可能会做出什么出格事。
最后,谭胜义从尼斯那件大衣的口袋里搜出一把微声手///枪,他把椅子放了下来,让尼斯坐上去。
他的戒备心还是没散去,手///枪指着尼斯的脑袋,让他把知道的东西说出来,尼斯面无表情,清了清嗓开口。
“是罗先生没和你说清楚我的事吗?那行,你要问我什么?”
“维尔德下一步行动。”
“开新的分支,拉拢其他地区的家族,把赫尔巴娱乐场所管理权、码头走私物管理权、河马大道附近的势力管理权都归我,同时我享有一半的收入。我只知道这些。”
这些都是谭胜义还在家族的时候该管的东西,维尔德直接爽快给了尼斯。他托着下巴,继续讯问:“他知道这个地方吗?他知道我还活着吗?”
“他不知道,他在调查。”
“那,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个地方。”
“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尼斯顿了顿,轻声道,“那天在饭店里的人,是我。”
谭胜义错愕,那个人的穿搭习惯确实和尼斯对得上,但不排除他先是暗中知道了情报然后假装自己是那个人从而进行误导,但看尼斯对答如流的样子,为了证明自己不惜把维尔德最近的事捅出去,又不像是说谎。
谭胜义的内心开始纠结,人撒谎的时候眼神会不自觉地看着某个地方,尼斯和他说话的时候全程盯着他,但心理素质好的人同样也可以这样骗过别人。
尼斯见谭胜义开始纠结,便主动插话,他语调斯理的解释道:“动动你的小灰色细胞,好好想想,我根本没怎么学过武,打不过你,就算我带把///枪过去,你可能同样也有///枪,我过来不是送死?”
开始陷入僵局,又一个脚步声响起,这次没等谭胜义站起来,就看到陈铭金急匆匆地跑进来。
“啊,你来了,贝里奇先生。”陈铭森倚在门框,擦着汗问候道,“我忘记拿东西了。”
“你好,陈先生。”尼斯点头,礼貌地回应道。
轮到谭胜义傻了眼,他看了看陈铭金,又看了看尼斯,还没等他上前问,陈铭金就拿起皮箱跑走了。
“这下你相信了吧。”尼斯叹了口气,他摊开双手,无奈道。
谭胜义把枪塞回了尼斯的口袋里,双手合十紧闭着眼,躬身低下头,羞愧道:“对不起。”
“不,我没有生气。看来罗先生真的没有和你说,你是正常人反应,只是你太吓人了,一开始以为你在弄着什么好笑的招呼人的方式。”
糗大了,原本以为是敌人,结果埋伏的是自己人。
谭胜义感到空气中有一丝尴尬,尼斯看着他的眼神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他挠了挠耳朵干笑两声,又去给尼斯倒了杯水。
同时让他惊奇的是,他一直以为尼斯和新明会只是普通的合作关系,联络的方式只是打电话和约在饭店见面,没想到他连新明会的藏身处都一清二楚,还自己找上门来了。
看来罗先生是非常信任他啊。谭胜义心道。
尼斯喝了口水,慢条斯理地说:“好了回归正题,罗先生委托我和你去做点事,我就来找你了,没想到你像个蠢蛋一样在门后面想埋伏我。”
尼斯摘掉了口罩和墨镜,谭胜义认识了尼斯那么多年他的样貌一直没有变。
金色的三七分卷短发,两条弯弯的眉毛下有一双机灵的蓝色眼睛,白皙的皮肤,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眼神里透露出的精明能干让人感到不容小觑。陈铭金看到这张有误导性的脸估计会被气死。
“克鲁格·弗兰迪,汤尼的独生子。他对他父亲的事业没多大兴趣,高中就辍学和几个学校朋友当飞车党,每天都骑着摩托去城市晃荡。”
“但汤尼却对儿子现在这种状况没什么意见,他伴侣死的早。可能因为这个他就不太束缚自己的儿子,让他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对于现在的汤尼来说,儿子开心就好。”
谭胜义听着尼斯的情报,脑里不禁遐想,如果自己的父亲还在世会不会也是这样,不让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而是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呢?
尼斯注意到了谭胜义有一刻的走神,不知他是否知道谭胜义的过往,拿着杯子碰碰他的手,让他回神。
谭胜义重新注视着他,他继续开口说:“乍一看这人和黑帮没关系是吧?但有人透露,汤尼时常会去他的小酒馆喝上一杯,两父子关系其实好的很。罗先生想汤尼会不会和他说过自己的私事,他原本让我们做的是潜入飞车党卧底一段时间看能不能获得什么情报,但我还是建议把他请过来。你应该听过汤尼和维尔德的秘密合作关系,维尔德有可能在汤尼面前提到过你。”
尼斯口中的“请”似乎有着别的意思,谭胜义立即领悟了,赞同尼斯的这个想法。
“那我们晚上行动。”
“嗯。”尼斯点头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