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百姓很是热情,带着李亦梦一行人在茶园进行了参观,还给他们看了种植的茶叶是怎么筛选,种植,烘焙的流程,临走的时候还给他们装了满满的一篓茶叶。他们从茶园回去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夕阳正散发着最后的余晖,李亦梦走的时候乡亲们还在向他们挥手,林颐和负责送他们出村到岸边坐船。一路上走的时候看着周围连绵起伏的茶山和升起的袅袅炊烟,看着眼前的一大篓茶,李亦梦吃惊于当地人的热情,他们竟然丝毫不在意她来自哪里。
林颐和看出了她内心的遗憾,捧起一小撮茶叶放在手心里给自己闻,再给李亦梦闻,“好香啊,真的好香。”李亦梦赞不绝口。
“做人啊,就应该像这茶叶,喝起来香,闻着也要香。你们无论来自哪里,都是我们的家人,家人来做客岂有不好好招待的道理呢?况且两岸交流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能够为促成这一事业也是一件好事。”看着认真的林颐和,李亦梦觉得有些好笑,她总觉得似乎在哪里看见过这个男孩,但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如此投缘,真是他乡遇故知啊。
林颐和站在岸边看着他们一行人坐上了船,在临上船的时候李亦梦给林颐和留下了自己的通讯地址,希望他可以给她写信,谈话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林颐和比她小五岁,顿时生出了一种怜爱之感,像他这个年纪的时候,她还是被父母捧着的孩子,就连她去上班的那家银行也是父亲李航找了一位老朋友给她安排的,但是林颐和现在背井离乡,孤身一人生活在这里这么长时间,受他原先不应该遭受的痛苦和磨难,李亦梦觉得很惋惜,她对他说如果需要帮忙就写信,也可以把一些烦恼和她说。
“我们就交个朋友吧。”她歪着头对林颐和说到,或许是未经世事的原因,虽然李亦梦比林颐和要大,但是林颐和却显得更成熟和沉稳,看着她兴高采烈的建议他只能答应下来。他挥手告别,虽然他知道坐在船里的她肯定看不见,但是他还是用一只手去尽力地挥舞,另一只手紧紧地握着那张写着她通讯地址的纸条。
李亦梦就像一块石头砸进了林颐和原本安静平淡的生活,他在李亦梦走之后的第二天就开始给她写信,一遍遍地去在休息的时候去他们一起走过的地方散步,其他人都觉得奇怪“老书生怎么肯放下书啦”,他对她的情感其实更多的是一种惺惺相惜,一种遇到知己的感觉,所以他会把自己对一些自己看过的书的想法和自己对时事的讨论写进信里,可是他不敢寄过去,毕竟现在是敏感时期,他不敢贸然行动。但是他没有停止给她写信,也在差不多半个月之后收到了李亦梦的来信,李亦梦的信是托一个渔民大叔送过来的,信里说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没给她写信,还说她们家已经开始给她张罗着结婚的事被她一口回绝,她觉得现在还没有遇见让她决定可以过一辈子的人。还催他快点给她写信,说这个渔民大叔绝对信得过,可以放心的把信交给他。
林颐和把这封信前前后后看了差不多快十遍,连标点符号都快背下来了,看到这封信他既高兴也失落,高兴的地方在于她还记得他,失落的地方在于她就要结婚了,虽然她现在说没有遇到合适的人,可是她肯定会结婚的,但是和他肯定没有关系,这种感觉让他非常煎熬。渔民大叔要在这里停留一晚,所以他就趁着晚上人们都睡着的时候仔细地梳理了一下思路,然后就着一碗米酒把自己的想法都写在了信里。他希望她可以坚持自己的心意,不要勉强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他们这里现在情况特殊,所以前面一段时间没有写信,但是已经写了很多,会陆续寄过去的,希望她照顾好自己,不要忘记他...这个朋友。他把这封信交给大叔的时候已经是 筋疲力尽,其实这封信还有一页,写的是他对她的心意,可是他觉得这样会让她觉得自己太轻浮了,只见过一面就想让她等他,就算酒也不敢让他把这页给装进去。但是大叔走之后他就后悔了,如果不早点说清楚,她会不会真的就永远都不会知道。
送走大叔之后他心烦意乱地开始收拾屋子,写完信之后天还没亮,和他同住的兄弟们还没睡醒,所以他只能睡在桌子上,现在他们陆续地醒了,他也进去赶紧收拾自己的东西,因为那页纸还放在桌子上!他虽然不是那害羞之人,但是这种事还是不要给别人看到的好。但是他进去的时候却发现那张放在桌子上的纸不见了,他差点把桌子吃了。看着他前前后后找东西的样子,他最好的朋友杜仲明却在一旁笑个不停,林颐和一看就明白了,拉着他就往外跑,“你个臭小子,把我东西放哪了?”
“什么东西?”杜仲明一脸无辜地憋笑看着他。
“别在这给我装,你知道是什么,快点给我,否则我让你小子以后都睡不着。”杜仲明耸耸肩,“你说那张纸啊,我拿去当厕纸了啊,怎么啦?”听到这个不靠谱的答案林颐和还觉得比较靠谱,毕竟那时候天还没亮,杜仲明这么做也是情有可原,但他还是不放心,“你没看上面的东西吧?”
“我哪有功夫看啊,我当时肚子都快疼死了,抓起来我就跑,怎么上面有什么机密吗?”
杜仲明一脸认真地看着林颐和,“没什么,没什么,就我写的几首诗,怕让别人看见。”“几首诗?情诗吗?”杜仲又一脸促狭的样子揽过林颐和的肩头,杜仲明比林颐和高半个头,所以经常趁他不注意这么做。“瞎说什么,别一天天总是没正经的。”“我要是有你小子半分姿色,也不至于一直打光棍,听说那个阿念姑娘一直心里有你,但是你却一直不回应人家,真是个臭小子,看我不揍你!”说着就揪起林颐和的耳朵,“你喜欢她就去追人家啊,干嘛在这跟我较劲!”林颐和被揪得龇牙咧嘴地说到,其实杜仲明不是丑,而是他一直喜欢阿念,但是阿念喜欢自己的好兄弟,所以他得做君子,成人之美。听林颐和这么说,觉得有道理,就放下揪着他耳朵的手,“说的对,等我争取让你叫阿念一声嫂子哈哈哈哈。”
看着一脸荡漾的杜仲明,林颐和问他“那你是想好以后待在这里吗?”杜仲明的表情一下子就收敛了,“没想好,可是谁也不知道这场灾祸什么时候可以停止,我总不能在这孤独终老吧。”林颐和知道他心里难受,原本就要去日本留学的杜仲明现在就不得不在这里天天干活,少爷出身的他,看着自己的家被打倒搜刮,上了岁数的奶奶和身体不怎么好的妈妈被赶到偏僻的地方去住,爸爸和哥哥已经开始工作的就被扣上资本家的帽子被打倒,他和妹妹就分别被送到了不同的地方去下乡插队,所以他其实在这里很孤独,他有一把口风琴,没事的时候都在吹,总是吹那首“送别”,这是他临走的时候妈妈唱给他的,他的妈妈是音乐老师,从大户人家的小姐到大户人家的太太,和杜先生琴瑟和鸣、相敬如宾,却没想到晚年突遭横祸,只能去糊纸箱,扫厕所。
林颐和知道杜仲明渴望有人可以陪他,小时候是哥哥杜伯清一直照顾他,后来哥哥去留学、工作之后又有了妹妹杜晨,所以他从来没有遇到这样孤立无援的情况,所以当阿念给他送上一碗热腾腾的米粉的时候,当她给他端来一碗茶的时候,当她陪他去坐船捕鱼的时候,杜仲明就认定她了,因为她给了他一个家的感觉,虽然他知道阿念那么做只是因为善良,但是他还是想试一试,林颐和这个书呆子都愿意写出自己的爱意,他为什么不可以呢?他不仅要写,还要说,还要做,他才不会像林颐和那个家伙一样软弱,他要勇敢地表达自己的爱意,要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看着升起的炊烟,他们知道要去吃饭了,林颐和走在前面,杜仲明走在后面,晨光洒在他们的身上,杜仲明突然又笑了起来,小声嘀咕着,“臭小子,以后别忘了感谢你哥。”然后一把上去揽住林颐和的肩头和他一起走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