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帅哥狠准,不论大众审美还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就比如现在。
他坐在阴影里,戴着黑色鸭舌帽,使别人更看不清他的脸。
我只能在他聊天偶尔抬头的时候看到他的脸,而看到他眼睛的时候,正是他因为什么事,笑的仰过去,一边拍手一边笑,偶尔来一句“是吧”,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他说的话声音偏大,也会因为街上吵吵闹闹的声音盖过了他们,只有仔细听才会听到一点。
聊天的时候眼睛会亮晶晶的,星星眼。高高的鼻梁,嘴巴一张一合,软乎乎的,看着就狠好亲......嘿嘿嘿......
又开始犯花痴了,习惯了。
不对,澄清一下,我不是变态。
我感觉我的脑子在鄙视我。
他这个人对于我来说,感觉很特别。我,社恐人,走道儿买东西身子就像木偶一样,不会回弯儿,根本不敢动。看到帅哥,也不敢多看,看两眼,要不就是狼狈地逃走,要不就是僵在原地假装没在看他。
但对于他......
他朋友兴许是注意到了我的目光,转头看向我,他疑惑的注视着我,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只好转过头,下意识拍了拍自己的脸,让自己清醒一点。
再次澄清一下,我真的不是变态啊喂!
不敢再看。顾不上他们,径自走进奶茶店。
转头看了一眼,那个帅哥把手里的手抓饼系好丢给旁边他的朋友,也进了门。
我下意识侧过身,让他先过。我看向他,他正低头看路,我再次感叹,真帅呜呜。
他突然与我对视,完蛋,彻底社死了。
我僵硬地转过头,就像木偶一样,僵硬又迟钝。
我用余光撇到他走过去,等他的背影完完全全面对我时,我才松了一口气,往前台走去。
而此时,我就像鸡崽子跟着鸡妈妈一样,定距跟着他。
他熟练地抬起前台横着的门板,弯腰钻了进去。
“请问,喝点什么?”我看着他摆愣着点餐机器的屏幕,开口问我道。
我低头看向前台的饮料点菜单子。
嗯......犹豫不决。
我的目光扫到一个名字上,这饮料名字很特别,也很有创意,叫温柔乡。
这个名字似乎有点常见,但出现在这里却有点稀奇,我的好奇心被吸引住了。
【溺死在温柔乡里。】
那就试试吧。
“这杯可以吗?”我手指着单子上的名字,又重复了一遍名字,“温柔乡。”
他因我的声音而抬头,看向我手指着的方向。
“嗯”,他回答了我一声,“那还需要别的吗?”
“不......不需要了”,我回答道。
“微信还是现金?”“微信。”
我付完款后便在店里随便找了一个位置坐着。
小店不起眼,旁边就是星巴克,所以店里人很少,但也会有几个手上系着有着爱豆名字丝带的女生在看手机,在闲聊。
我独自坐在一旁,刷着手机。
太无聊啦。
我又偷瞄了几眼那个帅哥,他正在做饮品,不知道是不是我点的那一杯。
这时,我忍不住举起手机打算偷拍。
坏了,变态起歹心了,虽然很不道德,但是........
脑子跟不上手,拍了下来,然后开始看照片。
以防他突然过来偷袭我,我便没在看那张照片了,以防社死,我不是变态啊喂,听我狡辩!
脚步声愈来愈近,最终停在我所在的桌子边,“你的温柔乡好了。”“嗯.......谢谢,”我道了声谢。
他走开后,我才开始看我所好奇的“温柔乡”。
下面似乎是热可可,因为味道很香,上面铺着一层奶盖,,铺了一层紫色闪亮的粉,最上面还躺着几朵“云”。
其实是棉花糖啦。
托盘上有勺子。我拿起勺子,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口,扒拉开,果然,是热可可。也没顾着热,便放进嘴里。
唔!热可可咬人啦!烫舌头了!
我没敢咽,便从旁边抽出来纸,捂住嘴,准备吐出来。
等吐出来后,举着还剩下半勺的奶盖,呆呆地盯着外面,半天没缓过来。
屮!我在心里骂道。
外面那个帅哥朋友进来了,还没来得及反应,帅哥就把围裙扔到他朋友身上,说了一句“我先走了,哥哥!”
原来是哥哥吗?我心想。
帅哥从我桌边擦过,无意间看到他的手机壳是奥特曼。所以,帅哥都爱奥特曼吗。
经过的时候,肥皂香混杂着其他清香味直冲我脑门儿。嗯,以为多年总结的结论,就是帅哥美女都很香。我不是变态啊,再强调一遍。
这之后便很久没见过了,我还把他封为我心中的男神top1,虽然但是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第二次见面才知道他的名字,好吧不是全名,好像是个外号或者是朋友对他独有昵称吧。
第二次见面还是在北京,而且是单方面见面。那时候我和家人去探望亲戚,夜里回家的时候,在路边发现一个篮球场,我本着好奇,激动的隔着窗子望着外面,就差窜出去了。
显不够,便打开窗子,扒在窗口伸脖子看。
我刚开始看的并不清楚。
一瞬间,我眼前一亮。
啊。那个熟悉的背影。我敢肯定那就是他,因为我看到了他的侧脸轮廓,和我心中那个印象一对比,简直重合好吗?
虽然车子开得不快,但总是在走的。
我遗憾的摇摇头,害。
“鱼粮!”“哎!”
听到熟悉的声音,不会认错!
他叫鱼粮吗。我心想。
我不敢确定但我敢认定。我把他的名字记在小本本上,虽然可能不是,但还是寄存着我的一点点希望。一点点就好。
或许我有些冲动,对一个只见过他的容貌以及只知道他的外号的陌生人心动,的确离谱且不合理,但这就是一见钟情吧,我这辈子没对谁有过这种感觉。
荒唐但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