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的写字楼前,几排人整齐地站在烈日下。临近正午,虽说才四月,可还是让人燥热难耐。
没人敢抬头看太阳在哪里,只觉得到处都闪眼,空中,屋顶上,墙壁上,地上,都白亮亮的,白里透着点红;由上至下整个的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一条光都像火镜的焦点,晒得东西都要发火。在这个白光里,每一个颜色都刺目,每一个声响都难听,每一种气味都混含着由地上蒸发出来的腥臭。
一个西装革履的人站在他们前面,只是冷冷的看着他们,好半晌,他开口:“丢人吗?”冷冰冰的,像冰块,随即被太阳融化,没有一丝回应,这种感觉让他很不舒服。他用舌头顶了顶侧颊,对一旁站着的小秘书招招手,低头说了几句,又看了看手表,匆匆走了。
小秘书挟着文件夹走来,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有威严,她小心翼翼地站上高台,胡乱扇动,驱走裙底的蚊子:“小林总交代,今天的事不允许发生第二次,但保镖们的失职让公司蒙羞。”
他们都提起一口气,生怕自己被炒鱿鱼,“但鉴于你们表现一直都不错,小林总决定,扣除所有人当月工资和年终奖,现在,原地罚站一小时。”说完,踩着高跟鞋匆匆离去,转身进了公司。这么热,她要赶紧回去补防晒。保镖们站在太阳底下,都不敢说话。
路过的人窃窃私语,刚刚毫无生气的街上现在却熙熙攘攘地来凑热闹。他们把头低下,公司的人也隔着层薄薄的玻璃窃窃私语,他们的头更低了。还好还好,没有被辞退。
“温之”虽说是刚上市不久的公司,但背后有林氏集团撑腰,考进来做保镖的都是军人出身。经过层层筛选后,留在这儿的人,能力也是数一数二的。待遇也是极好,不知道多少人都挤破了头想进来。
但凡是想捧的艺人就没有捧不火的,在全国上市娱乐公司总流量高居榜首。最致命的是,总裁时不时露脸,仗着自己长得帅吸引小女生们为公司打榜。
其中一个保镖抬头看了看公司的招牌,巨大的两个艺术字端正地摆在正中间:温之
林琅驱车赶回家,不顾保姆苦口婆心的阻拦,冲进一间屋子,在看到床上躺着的人时瞬间安静下来,松松领带,慢慢走过去。吴妈看着那两只交握的手,叹了口气,摇着头下楼去热饭了。
床上的人陷进柔软的被子里,少了几分不近人的疏离感,脸上浮现出一抹红晕,如果没有这些透明管子和连接的仪器,所有人都会认为他只是睡着了。
林琅伸手撩开他额角上细碎的刘海,白色的纱布上渗出丝丝鲜血,他眼眸沉了沉,随后起身,熟练的上药、换下额头的纱布。
他查了很久,丝毫没有进展,如果他的之之再向前走一步,后果不堪设想,有可能他只能看到破碎的肢体了。
一阵恶寒袭来,林琅后怕,紧紧抓住他的手:“之之,洛栖,你不能丢下我…”
吴妈又来催他吃饭,林琅终于回过神,起身时才觉疲惫不堪,深深看了一眼,将门轻掩上。
匆匆吃完饭,林琅依靠在床头处理今天的烂摊子。十一点的闹钟准时响起,林琅伸手按掉。
夜幕里,他对身旁的人轻语:“晚安,之之。”不久,细微的呼吸声响起。
半晌,那个一直躺在床上的人动了动手指,一滴清泪划过,无声无息地落在枕头上,没有惊醒任何人,就连流泪的人也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