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称视角。
-你知道玫瑰的花期吗?
今天是我重回Z国M市的第一月,这里和七年前没什么两样,只不过街角多了一家花店,叫“不问花期”。
在我活的这二十多年人生里,还没见过这样起名字的人,那假如他开的是个酒吧,名字是不是叫不问酒名。
我也曾因为好奇去看过一次,可惜不凑巧.那天店主刚好在花田摘花,花店没有开。不过我也算不枉此行,通过花店门口贴的告示.知道了这个花店名字的由来,真的是很奇怪的一家花店呢,只卖当季的花,哪怕像是在七夕或是情人节这样玫瑰花需求量爆满的日子里,哪怕有人重金求购也不会售卖玫瑰.只因为玫瑰的花期在5~6月。
后来我按耐不住好奇,向街坊邻居打听,听他们说,这个花店的店主曾经是首都芒城最有名的律师,姓齐,全名叫齐思钧。之前啊日入斗金,腰缠万贯,所以根本不在乎花店是否有收益,据说他开这家花店仅仅只是为了完成一个承诺。
“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是个特别温柔.的人。”“完全就是小说里走出来的男主角。”“梦中情人的优秀代表。”夸赞的话不绝于耳,我对这位齐先生越来越感兴趣了,看来要找个时间再去一趟花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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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幸运的,换句话说老天爷在窥探我的内心,比如我刚刚还说下午要去花店一趟.现在我就碰、上了花店的老板,就在大街上,不是说他这个人从来不出来遛弯儿的嘛,果然,街坊传言不可信。
他迎面走来,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停住了脚步,眯起眼睛,似乎想要看清我的模样,随便对一个人打量可不能算是绅士行为,我对他有些失望了。
不过,他狡黠的样子,看起来真像一只狐狸啊,毛茸茸的,两只狐耳朵还在不安分的抖动。
“先生,打扰了,你想要来一朵玫瑰吗?”
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或许是想对刚才的失礼行为报以歉意,但他的询问让我觉得奇怪。
“齐先生,现在可不是玫瑰的花期。”
他一幅幡然醒悟的模样,默默低下头,噤了声,我和他短暂的对视里,那刹那我清晰地感受到了他的难过。
他似乎对我的眼睛很感兴趣。可能是可以透过这双眸子看到一位故人,但他并不敢久看,也许是怕对我冒犯。
过了一段时间,他还是没说什么,我向他告别,表示我还有一些事情,他猛然抬起头.小心翼翼的叫住了我。
“玫瑰的花期是四季。”
他的手心赫然躺着一朵玫瑰,不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玫瑰花,那是玉雕成的,折射着阳光,像是琉璃,恍惚间印出一小道的彩虹。
我也湿了眼眶。大概是被光晃到了,我想,我终于撑不下去。
“老齐,好久不见。”
齐思钧就是个小哭包,他还一边笑一边哭.真的好丑啊。
“坏蛋周峻纬,你明明知道是我,还让我一直等。”
“好好好, 我是坏蛋,我这不是回来了吗?以后也不走了,乖,不哭了昂……”
>玫瑰的花期是四季,我爱你的期限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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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冬拾拿图要d,谢谢配合,我不太适合第一人称,写的不太好。
孟冬拾很高兴和你们认识,我们假期再见啦!
孟冬拾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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