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骄阳刚好,风过林梢,彼时他们正值年少。
___题记
那年夏天的蝉鸣比哪一年都聒噪,教室窗外枝桠疯长,却总也挡不住烈阳。那年夏天,我望着窗外发呆,不由想起那某某。想起了白马弄堂的那个两袖清风的男孩。
故事的情节并没有什么童话般的美好,没有什么所有人的认可,《某某》写尽了人间真实。
后来我走到了那繁华的街道“旁边是熙熙攘攘的人流,身后是明明暗暗的灯火,沿河市里,从古到今,长长久久”我的脑海中浮现这样一句话。
《某某》惊艳于我的盛夏,我惊讶于盛望转学之后的努力,惊讶于江添对盛望的偏爱,我甚至以为就这样了,就让他们在白马弄堂里,一直安静的,安静的生活。可是后来啊,他们还是分开了,江添走的干干净净,只带走了一只猫,他把热闹都留给了盛望。
我钟情于江添对盛望的宠爱,钟情与盛望对的江添的例外,少年所有的羁绊和牵挂,都成了那不知从何说起的某某。
少年的心动是仲夏的荒原,割不完,烧不尽,长风一吹野草就连了天,所以他们说过“我喜欢你”但从没说过“我一辈子都喜欢你”。一辈子太长了,这话太重了。
再后来,盛望和江添重逢了,他从远方而来,风尘仆仆。隔着几米距离的时候,向东日清早漫起的雾。他们明明很清醒,却像一个固执又笨拙的酒鬼。
他轻悄悄的走到了他的身边,低头吻上她的耳垂,温柔的在他耳边告诉他“我的骨骼说,我还爱你”
十六七岁的少年总是发着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