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他,是在他进校门的那一瞬间,那一刻的惊艳,永远铭记在我的心中。可看见他身旁的那人,莫名不爽。但那时,我没有多想。
第二次见是他站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的时候了。他的声音很好听,就像春风一样沐浴了我的心,不断的挑逗着。接着他那倾城的一笑,彻底崩断了。
为什么他不是坐在我旁边啊!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大概,就是爱上了吧。
最近他一直在找那个女人,就连吃饭也在一起,我嫉妒了。我走过去,打扰了他们,并坐下来一起吃饭。他的吃饭的样子真可爱。我好像更爱他了。
长时间的相处下,这个人好像更可爱了,我是真的爱他。
可能这样做有点不好,但为了他,我愿意。我和那个女人联手,让他答应了。我觉得我是真的很开心。
或许我们并没有他那样对我们这么好,但是,爱情,就是这样的。
所以,芷若,这一生虽没死得轰轰烈烈,但我不悔。
不求同生,但求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