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志龙“比起边总所作所为,我做的好像都不值一提吧?”
权志龙敛了眸子,收起那骇人的神色,手中却仍然紧握着那金色骷髅头的权杖。
那权杖没有多余的缀饰,通体纯黑。棍体没有什么可注意的,可那顶上的金色骷髅头却惟妙惟肖,十分骇人。
说来奇怪,普通人若不是老弱病残可没多少会用这种权杖,而权志龙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
他就是不喜这世俗的束缚。
边伯贤打量了面前的男人几眼,同样慢慢靠回柔软的靠背上,心底不知为何生出一股寒意。
边伯贤伸出两根修长玉指,示意身后的V上前。
V“权总,这是我方新拟定的合同。”
V“请过目。”
V十分有眼力见地上前将带着深红色塑胶外壳的合同放置到权志龙面前的桌上。
边伯贤有个老习惯,在边氏中上层的员工都知道。那就是让下属将不同重要程度的文件或合同用不同颜色的外壳包装起来,便于分辨和首先处理比较重要那一类文件,免得误了大事。
而这深红色便是最重要的一级。可见边氏对其的重视程度。
权志龙弯腰伸出戴着黑色真皮手套的手从面前的矮几上拿过那份文件,嘴角挂起一抹意带嘲讽的微笑,若有深意地看了边伯贤一眼,随即装作认真地浏览起手中那份文件来。
说是浏览,实则也不过是一目十行地扫视一遍文件内容罢了。
反正最后也不会签,看与不看有何不同?
他的眼睛忽然瞄向条款的最后一项,不满地眯了眯眸子,轻启唇瓣开口道——
“收购权氏后权氏与宋氏的合作由边氏接手并继续操纵项目?”
“边总果真狼子野心。”
只是他亦知,混迹商场的人都不会心慈手软到哪里去罢了。
有时候,虎毒也可食子。
边伯贤到底听多了这些带贬义的字句,若是旁人说他心狠手辣,他怕是不但不会生气,反倒心情好时还会无所谓地笑笑。
边伯贤“若权总过目没有差错的话,便将合同署上名吧?嗯?”
头疼只是暂时性的小伤痛,如今他早已恢复如初。
边伯贤双手交扣地安放在相互交叠的膝上,一副胜利者的姿态看着权志龙的动作。
“边某不才,只有权氏近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在手中,可是,光这区区百分之三十就已经足够与权总匹敌了呢。”
“若权氏最后并不归属于边氏,那边某大可将宋权二家一起弄垮,再选一个合适的时机将手中的股份处理掉,岂不美哉?”
权志龙的动作一时停滞,连目光都失了神。
他就是到死也没想到边伯贤还有这一手。
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又岂是开玩笑的?就连权志龙身为权氏掌权者,才不过区区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若是除去些散股不说,边伯贤又有何能耐能得到这么多的权氏股份?
边伯贤心情颇好地微勾起唇角,还不嫌事大一般地补了一句:
边伯贤“这倒多亏了权总家中那些废物兄弟姐妹呢。”
若不是他们一个个蠢得可怜地还自动摇摇尾巴将手中的股份递上,他今天怕是没机会坐在这里用这些股份如此这般威胁权志龙。
权志龙的反应倒是真让他过足了眼瘾。
签字,权氏不保。
不签字,边伯贤有的是手段慢慢搞垮两家企业。
无论如何抉择都是生不如死的下场。
“所以,权总到底选择签不签这名呢?”
正在权志龙陷入两难境地时,待客室的门被人直接从外面撞开。
“他不签!”
待边伯贤看清来人,眉目一横,狠戾的神情不自觉浮现在俊美的脸庞上,哪里还见笑意,尽是骇人的冰霜寒意。
该死。他怎么忘了还有这一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