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沁兰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出,也摇了摇手中的香槟杯,道:“哪里哪里。”一边与言薇的杯子轻轻地碰了一下,将香槟一口喝下肚。
而言薇只是抿了一口,她不擅喝酒,酒量大概也就三杯,自然心中想一口闷也是不可能的。
简沁兰将杯子放置一旁,见言薇正盯着自己,便朝她狡黠的笑了,“这杯算我自罚,言小姐可满意?”
还不等言薇开口,身旁几个爱看热闹的公子哥,便调侃:“简总真是好酒量!”
“那是那是,也不看看简总是什么人,人家去过的晚会,喝过的酒,加起来比你吃的饭还多。 ”
此话一出,引得其他人哄笑。
言薇已经看了简沁兰很久了,从她那双死寂,平静如水的眸子中已然看不出什么,只有当她看对上自己的目光时才会染上一丝丝戏谑与笑意。她转身离去,一言不发。
却不见背后,那死寂的眸子里,是蛇像一般的目光,死死的咬着自己的猎物。言薇……辰曦……姐姐你都跑了七年了呀,可让我好找,该回笼子里了,我亲爱的……金丝雀小姐。
简沁兰的眼底满是疯狂的占有欲,被笑意掩埋,无人知晓。
扑通扑通的心,一瞬间似乎要冲出胸口。我好激动啊,姐姐,你还是只会爱我一个的,对吧?
好一会,一个约莫18的女孩子拿着一块草莓甜点走到简沁兰面前,她身穿一件浅紫色的蓬蓬裙,脸上不施粉黛,很清秀很单纯,这是简沁兰对她的第一评价。
那个女孩子垂着头,只敢用余光看简沁兰,她将手中的小碟子往前递了递,小声的说:“简总,您好,我叫季云,您要吃甜点吗?”她的声音似乎是捏在嗓子里,很小声,但很甜。
要不是简沁兰的听力异于常人,不然还真听不见,她望向那块草莓蛋糕,心中有些厌弃,甜腻的草莓蛋糕,她很讨厌。
她没有说话,也没有接过那个小碟子。
季云一直低着头,见简沁兰不说话,也不接,索性闭了眼。要是今天没讨好简总,回去又得吃鞭子了,简总,求求你了,接吧。回忆起了她的爸爸打她鞭子的时候,每一块肌肤都火辣辣的,感觉不属于自己,她很害怕,全身都忍不住的开始颤抖。
只听旁边有人说:“嘁,这个马屁精,每次晚会有大人物都能看见她在献殷勤,瞧,她现在,像个服务员,她也不先打听打听,简总可是最讨厌草莓了。”
另一个又说了:“怎么能这么说呢,她的爸爸可是季总,厉害的很呢,她可是季家大小姐!”那两个人对季云的身份感到好笑,谁人不知,那季总有三个女儿,最不喜欢的就是这季家大小姐季云了,说她是大小姐,还不如说她是一条狗。
季云虽然被说得多了习惯了,可她也不能完全忽视,抖的更厉害了,眼眶红了一圈。
简沁兰听得起劲,对她的身世也颇感兴趣,笑着接过季云手中的小碟子,“那可谢谢季小姐了。”
季云愣住了,她是在帮自己解围吗?简总人可真好!她略微惊愕的抬头她那湿漉漉的眼睛撞上简沁兰温柔的目光,像一只单纯的小鹿,惹人怜爱。
但简沁兰却不这么想,唔,有点想把她弄哭。
刚刚在一旁看戏的那两人早已逃离了现场,消失不见,谁知道简总会接呀。
季云沉醉于简沁兰的温柔,痴痴地望着她,从来没有人能这样对她,叫她作“季小姐”,简总一定是神明派来的吧,好美,好温柔。
简沁兰将草莓蛋糕放在身后的桌上,眼中笑意深邃带着歉意的说:“季小姐稍等一会,我去一下洗手间。”
“好……”季云呆愣的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