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林慕秀和郑在玹见的第一面。
从此,在她的心里,大她几岁的在玹哥哥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人。
林慕祺不服气,“难道我不厉害?!足球踢到省队,未来的世界绿茵场上早晚要留下你哥的名字!”
“哦,”林慕秀懒懒地应声,对他是踢的足球,还是打的篮球并不感兴趣,“那你能走迷宫一下都不碰到头吗?你能造宇航服吗?你会用小提琴拉出好听的曲子吗?”
林慕祺揪着妹妹头顶上組起的一撮头发,坏笑道,“好啊你个林慕秀,没想到你喜欢那个想上天还很自负的家伙。”
“才不是喜欢,”林慕秀打掉他的手,慌张地否认,“我只是羡慕有梦想的人。”
郑在玹的聪明在领她走迷宫那次已经展露无遗,那么错综复杂的路,他竟然没有一次撞到镜子上,而且为了照顾她,还特意放慢了速度。
两个人不紧不慢地到了出口,工作人员一看是两个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孩子,很是吃惊,“你们是今天唯一一对不用提示就能走到出口的。”
因此,他们还得到了奖品——每人一支英雄牌的钢笔,上面刻着日期。林慕秀拿着钢笔,心中的乌云一扫而空。
“好了,”郑在玹帮她把装着钢笔的小盒子放进书包,“天不早了,你快回家。”
从迷宫出来,站在空旷的广场上,林慕秀才开始害怕,载她来的那辆车早已经不知去向,她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去。
林慕秀叫住刚想离开的郑在玹,声音中带了哭腔,“我迷路了,你能不能帮帮我。”
她第一次自己跑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天快黑了,爸妈不在家,哥哥又靠不住,只顾着踢球,她越想越委屈,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
一向镇定自若的郑在玹突然有点慌乱,他对掉眼泪的小生物完全束手无策,只能按照直觉,僵硬笨拙地哄着,“ 你……要不……哥哥给你买糖吃。”
林慕秀的一双大眼睛如琉璃,挂着眼泪,让人忍不住心疼。“你爸爸的手机号是多少?”郑在玹领她来到路边的一个报刊亭,先给她买了根蓝莓味的棒棒糖。
林慕秀一边抽泣,一边用心舔着棒棒糖,声音细细的,像一只小声撒娇的猫咪,可爱得不行。
郑在玹按照她说的号码拨过去,对方是关机状态,再换她妈妈的手机号,还是关机。
他皱了皱眉头,问,“你爸妈是不是不要你了。”
郑在玹发誓,他只是真诚地问下,并没有其他意思,但林慕秀撇撇嘴,哭得好大声。
在贡献了半个月的零花钱买了大盒棒棒糖之后, 他终于哄住了号啕大哭的小姑娘。
郑在玹没办法联系上她的家人,好在他家就在附近,他只好先把她带回家,再想办法联系她的家人。
林慕秀就这样被好看又聪明的小哥哥捡回了家。
他住的房子不大,两室一厅,却整洁温馨,餐桌上的玻璃瓶里插着一束洋桔梗。林慕秀凑上去抽动着鼻子,小心地摸了两下花瓣,对什么都好奇。
“我妈有演出,前两天出国了。你先坐,等过五分钟,我再给你爸妈打个电话,他们找不到你,肯定也着急。”
林慕秀爱吃糖,她又剥开了一根棒棒糖,坐在沙发上,晃动着两条腿,“哥哥,我饿了。”
郑在玹系上围裙,“想吃什么?”
“随便。”她倒不挑拣,眨着一双眼, 笑得甜甜的,“哥哥做的饭都好吃。”
她还挺会说话。
郑在玹打开冰箱,确定食谱,准备做晚餐。林慕秀在客厅里,一刻也不得闲。
“哥哥,我想看电视。”
“哥哥,我想喝水。”
“哥哥,我想起来了,我还有张试卷要写。”
“哥哥,我这道题不会。”
郑在玹来回奔忙,但林慕秀总是哥哥哥哥的喊,他忙完还会喊一句“谢谢哥哥”,笑眼弯弯,眼底漾开的是毫不掩饰的欣然与喜爱。
他想,妹妹,尤其是嘴甜的妹妹,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