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信里面,季言说小丫头现在一岁了越加调皮,他都有些管不住了,又提了一些零零碎碎的事情。
比方说君后在传回齐英豪镇守珍云关当晚就生了,生了个太女,再比方说之前女帝意外落水,救出来时变聪明了……信的最后才隐晦地提了一句——胡不归?
且看桥畔旧石霜累累,离人远行,胡不归?
看着看着,叶锦笙的泪就出来了,她来北疆已经快一年了,边疆战事频发,她又是女帝钦点的将军,战事不平,她根本走不了。
季言的信都已经成了厚厚一叠,可是归京的文书却遥遥无期。
叶锦笙和齐英豪来北疆时,北疆天气严寒,天寒地冻,水土不服,两人都病倒。
齐英豪到底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登时不干,写了信给她母亲,最后女皇让她镇守珍云关,距离北疆十里,因其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故而只要叶锦笙守住铁桶一般的北疆,齐英豪就根本没有立功的机会。
兵部尚书,齐英豪的母亲怎会不知道?她到底不过是担心自家女儿受苦了罢。
其实叶锦笙刚到北疆,军中不服者甚众,得益于她来时的第一战。
——
黑马打了一个响鼻,喷出成雾的热气,一只前蹄一下一下地刨地。
这是来北疆的第一战,叶锦笙深知这是一个军中立威的好机会,马背上的叶锦笙一手抓住缰绳一手握系着红穗子的大刀,冷漠的眼里映着血流成河的战场。
冰冷的积雪融化,含着冰雪的水从陡峭的山涯上流下来,和滚烫的鲜血汇在一起,黑马低头,饮了在地上淌过的溪水。
大周北面是鞑族,本来说好百年间不扰大周太平,可是季云潇刚一回京,鞑族就屡次挑衅。
边疆百姓苦不堪言。
叶锦笙冷静地与对面瞎了一只眼的鞑族首领对视,一身银甲白袍被血浸染地失了颜色,在阳光下格外刺眼,然后一夹马肚,黑马像是离弦之箭一样,白袍猎猎作响……刀和长枪不断碰撞。
带着鲜血的头颅被砍落,叶锦笙一弯腰用刀背卡住鞑族首领的头颅,猛一勒马,黑马扬起前蹄,发出响亮的嘶鸣,调转过身体,“驾——”
大周鸿鹄十二年春,景深世女砍下鞑族首领头颅,止步疆边,与鞑靼王于儂城签订条约,拥护大周,不再起战事。
鞑靼称臣,每年纳岁贡银五万两,献大周马两千匹,献美玉、美人三十年不犯边。
此战过后两个月,边关已经彻底安稳,街道上褪去了肃杀的气息,叫卖声和烟火气一起升腾起来。
而那时叶锦笙在将军帐里生死一线。
鞑族首领死前最后一剑捅在了叶锦笙的胸口上,银甲早在肩胛就被砍坏,那剑极其刁钻,刚好插在胸口。
那时,叶锦笙丝毫不躲,一刀不留余力……
“怎么样?”贺舟担忧地问道,随军医师摇摇头,“将军这,剑伤不重没有伤到心脏,内伤却实在不轻。”
叶锦笙只觉得心肺一片轰鸣,疼得她晕头转向,根本不是在现代演习受的那种小伤,她累极了但是又诚然知道此刻她不可以休息。
最终是西洲王送了西洲的至宝,蛟龙丹才终于挺了过来。
她醒来的时候最高兴竟然是贺舟,贺将军一把鼻涕一把泪,说如果叶锦笙醒不过来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毕竟叶锦笙昏迷前让她不准写信告诉季言也不能大肆宣扬扰乱军心。
叶锦笙只是干涩地安慰她。
这是第一战却险些要了叶锦笙的命。
和现代却是不一样,现代叶锦笙过的也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但是很少有这样近身搏斗的经历,在诡谲的战场上她那些现代功夫就颇有些捉襟见肘了。
也是那一战,军中士兵都慢慢开始信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