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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萱从客栈离开之后,便也开始在街上闲游起来,只是在经过一处摊子的时候,她停住了脚步。
这是一个猎人,他的面前摆满了许多他打下的猎物,大多是一些兔子野鸡狐狸之类的动物。
可是这些都没有吸引太萱,她的目光落在了一处地方。
话说那个羽毛上面有烧焦的痕迹,并且还黑秃秃的看起来像是野鸡一样的动物不会是旭凤吧?
感受到了太萱的注视,野鸡的目光偏向了别处,带着一丝窘迫。
太萱猜的没错,这只黑野鸡正是旭凤,要说人倒霉的时候喝水都会塞牙缝。
那日旭凤伤好了一些离开之后,在一处密林里遇到了两个魔族人。他在遇到魔族人的时候是以人形模样,所以那两个魔族人一下就认出了他。
之前的旭凤是天界战神,和魔族数次交战,可谓是积下了大仇。这一下看见落魄的旭凤,那两个魔族人一定是要报仇雪恨的。
若是一般的魔族,旭凤靠自己的威势,可以吓一吓他们。可谁叫他点背呢,遇见的是两个有点身份的魔族士兵。于是旭凤很倒霉地被追杀,最后是他祭出了自己的本命法器,才逃过一劫。可是自己也因此伤的更重,昏迷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被当成猎物抓了。
“姑娘,你看一看,想买一些什么?我跟你说,我的这猎物可是都新鲜着呢…”见穿着华服的太萱站在自己的摊子面前,摊主知道自己的生意来了。于是便卖力地介绍着品相极好的兔子,因为他知道像这样的大小姐都是爱买一些好看的兔子狐狸什么的,并且还出手阔绰。
“不用,我自己看一看。”太萱谢绝了摊主的介绍,她装作无意地看一看旁边的,可是注意力却都是放在了旭凤的身上。
她这是没有认出自己吗?
下意识地,旭凤的心中有一些失落。
同时,他又希望太萱能够认出他,因为他若是没有被认出来的话,恐怕就被这愚蠢的凡人给当成野鸡卖了。
“老板,我要这一只。”挑了半天,太萱确认了。老板顺着她的手指看去,表情愣了愣。
“姑娘,你要不要再挑一挑?”原因无他,实在是太萱挑中的野鸡实在是太丑了。
“你看这野鸡身上还有伤,羽毛也是光秃秃的,还黑。说实话,这样丑陋的野鸡拿来当宠物,看起来有碍观瞻啊。”老板劝说道:“这野鸡你拿回去煮了吃恐怕都不够塞牙缝的。”
老板的话像是无数把刀一样深深地扎在了旭凤的心上。
丑陋,野鸡,煮了吃,不够塞牙缝…他明明是高贵的凤凰,这个凡人,他居然这样贬低自己,真是让人忍不下去了。
“不用了,我就要这一只了。”太萱看着旭凤的眼睛都快要冒火星,毛都要炸起来了。便知道这老板的话听起来确实是有一些伤人了。只是听起来却是有一些好笑。于是太萱微微抿了抿嘴唇,唇边勾起了一抹浅浅的笑意。
看见太萱微笑的模样,旭凤的心中满是羞愤,他索性转过了头,眼不见为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