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哒哒哒!”
门打开的一瞬间,里面的唐歌正在不知收拾什么东西,还是穿着今天中午那身,只是身上还有些灰渍。
“在做什么?”
宋知风把注意力克制的从唐歌的嘴唇上移到房间的其他地方。
“我看你这个衣柜摆到中间有些占地方,想着给你移一下,没想到这个柜子不太结实,应当是坏了。”
果然坚持了不知道多少人租户的柜子,终于完成了使命,安安静静的躺在地上。
床上是已经被折起来的衣服。
“怎么不打电话告诉我。”
“你在工作,而且柜子依旧是坏了,给你打电话也解决不了问题。”
宋知风听到了,点点头。
应当是觉得自己说的有道理吧!
宋知风终于考虑到了最严重的问题,这个小小的屋子已经不合适自己女朋友住了,自己作为男朋友应当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比如说不能让自己的女朋友在家住别墅,在这儿和自己挤在不到四十平的不知道多少年的破旧小区的破旧房间里。
是时候搬家了。
“我们去住在酒店。”
“嗯。”
唐歌也正有此意,宋知风的衣服所说是不多,但是床也就一米八宽,现在放上衣服,其他的空间两个人得完全搂着睡。
宋知风果然是完全的行动派。
从书桌地下脱出行李箱,将自己的几件衣服收进去,将空着的另一边摆到唐歌面前。
唐歌想了想,也拿了一身衣服。
这个橱子是需要修一修了。
唐歌现在觉得宋知风的消费观怕是有问题的。
住在那么破旧的出租屋里,现在竟然和自己出来住上千的酒店。
“这里的酒店上千。”
“嗯。”
宋知风打开房间内空调,随口应道。
“那你怎么还一直住?”
应当是宋知风的经济条件不太好,虽说现在是公司副总,但是他才工作了几年,应当是没有多少积蓄的。
于是唐歌以为自己说错了话,便为了缓解尴尬,将行李箱打开,摆到房间的一侧。
“马上就换。”
“晚上你挑挑B市哪里的房子好,或者买到A市。”
唐歌听到宋知风的话,仔细统计了下自己的积蓄,和宋知风凑一凑应当是能付个首付的。
A市的话就不用考虑了,当时自己回家的时候,外祖父送给自己的礼物中就在A市三环有套房产。
还是在B市买个,要离宋知风住的地方近一些,以后通勤也方便。
“嗯,好。”
七月的B市已经非常燥热,两个人都是忙活了一场大汗,于是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也不再打算出去了,晚饭就在酒店点外卖解决。
“在看什么?”
唐歌吃完饭就专注的坐在床上拿着手机一直刷。
“房子。”
唐歌想的很简单,现在如果能够尽快敲定房子,可以直接搬过去,也不用去修那个破旧不堪的房子了。
“嗯。”
宋知风的头发比之前在学校的时候留长了一些,白天的时候应当是喷了定型,现在洗完,头发软趴趴的贴着头顶,只有几根桀骜不驯的去打扰宋知风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