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我裹着他的衣服睡了。中间有好几次差点熬不住,把衣服盖过头顶,想着就这样在他的味道里断气也好,但我想了想他的好,又心满意足地睡了过去。可惜好景不长,我做噩梦了,我梦到刘耀文走了,他说他不要我了。我真的好怕,一下子翻了起来,他的衣服从我身上滑下去堆在我的小腹,带着一股子无力感,我的肩头瞬间攀起了一片鸡皮疙瘩,我动了动手指还是没忍心动它。这种感觉就像他无数次环抱着我,温暖又安心。现在是初春,但我不冷。虽然我没穿衣服。他有个小习惯,特别喜欢捏我的小肚子。我的小海螺们管那叫“小鱼肚”。我觉得刘耀文一定是看了粉丝们起的外号才会对于我这个地方有如此大的执念。这样想想还挺对不起我的粉丝们,因为刘耀文喜欢,我偷偷不锻炼,他塞给我什么我就吃什么,终于把腹肌吃没了,还偷偷维持了好几个月的小鱼肚肚,后来有一次上台跳舞不小心露了肚子,才被舞蹈老师要求减肥……那段时间他天天摸,还会摸一摸然后亲一下我的嘴,或者亲我的小肚子,他的呼吸特别烫,每次挨到我皮肤的时候总是特别痒。但我很喜欢,因为他说:“这样的宋亚轩简直太可爱了。”养成一个习惯只要二十一天,而改掉一个习惯只用一周;但是上瘾不同,对一个东西上瘾只用一秒,戒了它却要半条命。我之于刘耀文,是习惯。而他之于我,是戒不掉剜不干净,刻在骨子里,哪怕我烂成一捧灰烬都会攀附在每个尘埃上的瘾。那种瘾就像是连着血脉一样,和我同生同死。它会在我死后变成碑上的铭文,我要连冰冷的石头块儿都知道我有多喜欢他。我觉得我真的栽了,之前还幻想过要不让人把我送进戒同所,一了百了断了念想,出来后我好好过我的日子,写歌唱歌给我的小海螺们,再开好多个演唱会,我多爱我的粉丝啊,但现在我觉得我得进戒毒所。我受不了了。在我思绪纷飞,为自己这感天动地的爱情中唏嘘的时候,刘耀文进来了,我愣着他也愣着,谁都没先开口说话。在黑暗中我还是能看得清他的神色,我就是这么敏锐。他沉着脸,盯着我光裸着的上半身看了一会儿,不知道是在别扭什么,不一会儿他的眉毛舒展开来,他叹了口气,走了过来。估计在阳台坐了好久,他碰到我皮肤的指尖都是凉的。我顿时有些鼻酸:刘耀文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冷了。“别着凉。”他帮我把衣服拉上来,可是没用,我故意把肩压得低,衣服总往下滑,他反反复复几次,只是抬头看着我,看了好久才走到衣柜那里准备拿衣服。我真怀疑他眼神不好使,难道他不认识我了吗?回来这几个小时里每次看我都要这么久。“我就要穿你的。”我闹脾气了。我怕他转身的时候手上是我的卫衣,我怕他不让我穿他衣服了。那我俩就真的快完了。我特别紧张,不自觉地摸了摸无名指的戒指,放在腿侧的手瞬间收紧,还好我指甲剪的短,不然我真怕把手心掐烂。我在后面能看到他的手明显顿了一下,换了个方向,转身的时候胳膊上搭着他的卫衣。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手心早湿了。他拿着那件情侣卫衣,我是白色,他是黑色。他当时还说我俩是黑白无常来着。他走到我面前,从头上把衣服套下来,拉过我的手腕穿过袖子,最后在下摆处拉了拉,盖住内裤边缘。我笑了,看着他的眼睛估计都能发光,但我在他抬眼的时候躲开了,我怕我目光太炽热把他烫伤。这个小习惯他没忘!刘耀文这个人,就像个小狼崽子(也难怪粉丝们喜欢叫我俩“狼鱼之恋”),他占有欲特别强,他喜欢的小鱼肚肚怎么能让别人看了去?所以他总喜欢把我的卫衣买大一号,还非要在出门时给我拉下来点,甚至恨不得买个拖在地上的衣服给我穿,别人再也看不到我一寸一分。有一次舞台上表演的服装有一点点宽松,我看了眼他的眼神,几乎是凭着自我保护的本能吞了吞口水。我怕他把我吃了。我怕小男朋友吃醋,所以大部分时间我在大家眼里都是乖乖巧巧的样子。在刘耀文的手要脱离我的一瞬间,我拉住了他,我没想到我声音那么冷静,哪怕我当时怕得要死,我怕他真的走了,我怕他真忍心不陪我睡觉,但宋亚轩一向聪明,我换了种说法,委婉又体贴——“外面好冷,进屋睡吧。”他听进去了,却像是突然泄了力一样,一屁股坐在床沿,用着他健身而宽阔有型的后背对着我。我突然间好心疼,他的背影真的太落寞了,像是掉在泥坑里的小狼崽子,脏泥糊了一身,柔顺桀骜的毛发都紧贴在皮肉上,看起来好让人心疼。在我还在心疼的时候,手已经实诚地摸了上去,给我的小狼崽顺顺毛,太脏了他自己会难受的。“累吗?累了就和我做爱吧。”我学着书里的话,觉得还挺浪漫。他的背部突然紧绷,我更心疼了。我估计把我的小狼崽吓坏了。他转身,我能看到他的瞳孔紧缩,继而放大,最后里面清清楚楚烙印着我的影子,我被自己那副样子惊了一下。脸庞消瘦,刘海都要遮住眼睛,还有些小胡茬。原来总归是我更可怜一点。他摸着我的脸的手重新变得温暖,轻轻按着我的嘴唇摩擦,过了好久才开口:“睡觉吧。”我闻到了他手上淡淡的烟草香,明明飞总不让抽的,他还一盒接着一盒地囤。之前是清新好闻的薄荷烟,后来变成了燥烈凌人的万宝路。我的小狼崽长大了,会抽烟会喝酒,还会丢了男朋友。我张口含住了他的拇指,用舌头卷着来来回回地舔,直到那烟草味融到我的呼吸里。我稍一低眼,明目张胆地瞄了眼他的下面,果然没反应。刘耀文注意到了我的动作,却没说什么,估计也没什么好说的,不想要就是不想要,甚至,不喜欢了就是不喜欢了。他另一只手摸上我的脸,在我唇角揉了揉,声音比以前温柔一百倍:“别闹了,睡觉吧。”我听话地松口,但还是很狡猾,在他掌心亲了一下。刘耀文没有立刻躺下来,反而是摸了摸裤子口袋,掏出一根烟,滑开打火机要点烟,那火光照在他脸上把他整个人都照得温柔了许多。他转头,“我出去抽根烟,你先睡。”我心想,又想搪塞我。“在这儿抽吧,外面冷。”他把烟叼在嘴里,松了手,火光没了。刘耀文知道我讨厌烟味。我看着他的侧脸于心不忍,下巴垫在他肩上,用抱着他的姿势伸出胳膊接过打火机,帮他点了烟,然后心满意足地躺下去,微阖着眼睛透过烟雾看他。他的发型有些乱,吸烟的动作很慢,吐着烟圈的样子说不出的性感。这个样子,像事后烟。然后我睡熟了,一晚上没做噩梦,一觉醒来他在我旁边,我在他怀里。我不敢动,我怕这片刻的安宁是幻影。但我好想看看刘耀文睡醒的样子,真的很可爱!我眨巴着眼睛,瞄他一眼再闭住眼睛,把他的样子像是拓印似的,谨谨慎慎又近乎疯狂地拓他个几千次,然后再睁开再闭住,这样我就能看好多次,我就能在我俩再次分开的时候拿出拓本品味好几千遍。估计拓《金刚经》的人都没我虔诚。突然,我再睁眼的时候,他醒了,因为我看到他嘴角勾了勾,在我心脏差点受不了蛊惑脱缰的时候,他搂紧了我,拍了拍我的后背。他轻轻说:“再睡一会儿,小闵。”那个传绯闻的女孩子。恶魔挣扎着爬出地狱,腐蛆扭动着躲避光明。一瞬间心肝脾胃肾全部开了个小口子,一把叫“刘耀文”的利刃化成细小的银针,分出千万根分身,势必要把我扎个千疮百孔。我听到我的心脏在求饶,我感到每一根神经都在惶恐悲哀地跳窜,我却说不出话来,我被生生掐断了脖子,吊着一口气堵在心口,试图安慰抚平我的伤疤,没想到郁结在那里,差点窒息。我觉得我的氟西汀过期了。我真佩服我自己,都这个时候了,男朋友都在自己床上叫别人的名字了,我还能心平气和地翻起来,帮他盖好被子穿上衣服去洗漱。北京初春早上的露气不如广东充沛,也不如重庆湿润,但只凭着澄凉的水汽合着西伯利亚吹来的大风,都能冻得我缩缩脖子。我捏紧了衣领,攥成一堆挨着下巴,瑟瑟缩缩地去洗澡。还没到热水的时候我就站在了蓬头下面,自虐般的仰头淋在冷水里。窒息,无力,寒凉,刺骨,我却很享受。在变成温水的时候我低下头,扶着墙壁大口呼吸,动作太猛呛了水,我咳得很大力,都怕把肺咳出来,本来抑郁症就挺难受了,再咳出个肺炎我怕大家心疼。所以我捂住嘴,憋了一会儿就好了。洗完澡心血来潮想刮胡子,虽然很短也不怎么明显,但我还是把刘耀文的剃须刀拿出来了。没别的,现在特别想他,哪怕他离我很近。但我觉得现在横亘在我俩之间的距离,得用光年来算,但我怕就算请来一位杰出的天文科学家,他都算不出我和刘耀文之间的距离。爱因斯坦都无能为力。你看我多无奈。科学上怎么解释爱来着?是多巴胺还是内啡肽?听说多巴胺在一两年(最多四五年)后会对一个人失效,但我俩明明爱了这么久,粗略估计可以从一周年前算起。我怀疑现在不是多巴胺失效了,是丘脑萎缩,它没用了。我暗嘲自己没用,连大脑分泌什么物质都控制不了。但反过来一想,错哪在我?分明是刘耀文的丘脑萎缩,我明明那么爱他。越来越烦躁,盯着门把手看了半天。浴室以前没门,我永远忘不了刘耀文有一次误打误撞在我洗澡的时候冲进来解手,当时把我吓坏了,急忙把手伸下去捂住小小轩,他也没好到哪去,差点滑倒栽我身上,他多可爱啊,就像无数次在节目上一样,善于“素描”——他摆着手,在我脸红到不行的时候他才想起来捂住眼睛,“对不起对不起,我什么都没看到!”头发的水汇在一起,在发梢上翘一下滴下来,滴在我肩膀上,我打了个冷颤,唇角的笑都好像被那滴水溅散了。思绪回笼。最近怎么老是这样,一想事就想好久……陷在回忆里爬都爬不出来。镜子里的自己特别憔悴,我觉得我最近得好好吃饭。剃须刀的金属刀柄已经被我捂热,我想到了刘耀文第一次长胡子的时候,他又激动又惆怅,拉着半梦半醒的我让我看,我一睁眼就被这张俊脸惊艳到了。说实话,不管看他多少遍我都能再次心动,再爱他一遍。我毫不怀疑自己的心脏是为他而跳。刘耀文捧着我的脸,晃了晃,“轩轩你看,我长胡子了!”我笑了下,伸手捏捏他的脸,“怪帅的。”他当时那小表情能把我萌死,刘耀文就是个小孩子啊,说多了也就是个大男孩儿,稚气未脱偏偏又拽的要死。后来他就养成了刮胡子的“好习惯”,其实他不常长,而且也不太多,但他就是想刮,例行公事似的。后来有一次我站在他旁边看他趴在镜子上涂刮胡膏,我觉得他这个样子滑稽又性感,明明是18岁嫩的可以掐出水的年纪,他偏要和他那微不可察的小胡子做抗争。好像自己多成熟似的。我折回卧室,没找到蓝牙耳机就顺手从床上捞了一个有线的,还没插在手机里我就突发奇想,换了个对象,戳在了刘耀文心口。他当时愣了一下,就着刮胡膏在我脸侧亲了一口,还蹭了我一下巴,我一边戴耳机一边看着他笑,“快点儿,我要听歌。”刘耀文听了就立刻闭住眼睛,皱了皱鼻子,过了一会儿睁大眼睛问我:“听到了吗?我给你唱了首小情歌。”我被他这样子逗笑了,刚灌了满嘴的漱口水全吐出来,撑着胳膊在面盆上笑了半天,“没听到,你心电太弱了,可能是不够爱我。”那时候他纯的要死,真的听不得“爱”这个词,每次听每次耳朵红。这次也一样,但他还赌气般来了句:“怎么就不爱了?!你再听听!”我看着他笑,轻轻推他的头发,软软的,忍不住揪了一下,但他没发现,我用下巴示意:“再不刮掉就干在脸上了。”刘耀文附身靠近我,和我鼻尖挨着鼻尖,突然拱拱鼻子,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真的超级可爱,奶凶奶凶的,我没忍住,亲了他一下。他红着脸跑去一边刮胡子了。我看着他刮胡子生涩的样子突然也想试试,正好我脸上有他蹭过来的刮胡膏。等他刮完还没洗的时候我就把刮胡刀抢过来,但是太用力差点划伤自己,他紧张地立刻转头,皱着眉头瞪我两眼,抢走了我手里的剃须刀。其实我心里比谁都清楚,他心疼的要死,因为那之后我没自己刮过胡子。一次都没有。但现在我确实在自己刮。我以前怀疑他不爱我了,但现在我怀疑我怀疑的是真的。我看着自己下巴上的一道小伤口,突然笑了出来。我感觉镜子好像霎那间碎了,因为它把我的脸都照得支离破碎,狰狞可怖。我觉得自己也没那么可怜,至少那个小闵没有刘耀文帮刮胡子的待遇。我收拾好后准备出去,一开门就看见刘耀文穿着浴袍立在旁边,对我扬起一个笑容。我怀疑他还在梦里,把我看成了小闵,不然这个微笑怎么这么温柔。但现实告诉我我猜错了,他确确实实在对我笑,在我心脏强烈鼓动的时候,他开口:“我打算十周年的时候亲你一下。”十周年,还有九个月。然后我的心脏彻底不受控,跳得太快导致血流压强升高,一股脑全涌上了脑子。如果我这不争气的小心脏长了张嘴,我真怕它只会说一句话——刘耀文我好爱你。我也怕它会在我埋在土里的时候蹦哒出来,或许还会在某个风和日丽的时候,在我坟头开出几朵小花,多好看。算了,多晦气,我乐意再等他九个月。反正最难捱的那两年都快过去了,等得起。现在想想那两年,还真的很难受很无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和刘耀文只能见四五次,原因很简单,外人看来,我们火了,个人外务越来越多,一出就是四五个月都有可能,但实质是——我在公司出柜,把飞总惹急了。那是八周年前几个月,不对,应该是在那年年初,公司年会上。当时有人提出要给刘耀文安排cp,和一位出道不久星途坦荡的女歌手,我喝了酒心急,几次三番劝不动,最终把那句话说了出来——“我喜欢刘耀文!”我没来得及看飞总的眼神,光是把刘耀文那个惊慌失措又茫然的样子消化完就用了我所有力气。我多聪明啊,我看出来了,他在害怕。后来我俩就被刻意隔开,个人外务一出就是几个月。之间只要闲下来我俩也会电话视频不断,看着他我就觉得什么委屈难受都不愈而治了,看见他我就打心眼儿里高兴。其实我知道,我能感觉出来,他有多力不从心。从前他多主动啊,现在换我。其实我觉得飞总早就察觉了。双超粉丝越来越多,话语权也越来越大,上面很难不注意到。公司里的人应该也早看出我和刘耀文不太对劲了,睡在一起不说,平时纪录片里粘粘糊糊的眼神小动作真的不注意都难。其实我俩不是故意的,但是真忍不住,谁天天对着自己喜欢的人能定下心来啊?有几次我俩忍着忍着好不容易回了卧室,黏在床上盖一个被子,才后知后觉摄像机还开着,不得不装出打闹的样子。石头剪刀布就是最大的幌子。我怕不搞点小打小闹伪装一下,超话里的小厨娘们会疯(这个粉丝名有一次我和刘耀文说的时候他还嫌弃半天:合着咱俩是厨具呗……)为了不寒这么多目光如炬火眼金睛冰雪聪明的小厨娘们的心,我把刘耀文打了一顿,然后他那天晚上抱着我说:“你说她们怎么这么聪明,我还觉得咱俩装得挺好没人发现。”“轩轩,有这么多人支持咱俩,我们好幸运。”我笑着枕他胳膊,往他怀里钻了钻,声音轻轻地说了句:“我也觉得。”以前我和刘耀文谈恋爱的小细节单拎一个出来都能甜死人,但谁能想到不常见面的那两年他能变得这么快。可能是小时候进了个男生占比大的公司就跟进了和尚庙一样,周围全是男生,也不怪刘耀文最近几年变得花心,外务多了见的优秀的女生也多,可能于他而言,正儿八经的人生才是正常。可我不一样,只要有他我怎么都好过,没他我才会不正常。比如现在。“马上到轩轩生日啦,想怎么庆生呀!”小马拉着我走到饭桌前,搭上了我的肩,在看到我下巴上一道细长的血痕时又问我:“这怎么了?”我能感觉到他有多紧张,我也能感觉到桌边的队友们多紧张——他们怕我轻生。但我今天心情还不错,所以就回了个微笑:“没怎么,不小心划到了不碍事,我等会贴创可贴就好。”末了我才想起小马哥前面的问题,坐在椅子上说:“怎么都行,只要不开生日会就行,我怕状态不好影响舞台。”我看到小马哥和桌子周围的人都低下了头,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我不该传递这种情绪的。但好在大家没怪我,倒是重新扬起一个热情温柔的笑容,我感觉他们一个个全部变成了太阳,替我挡了点冷风,照得我浑身舒坦。吃饭的时候刘耀文还没回来,我食不知味,看着满桌的重庆菜心里像堵着油脂,腻得我心慌。所有人都以为我喜欢重庆菜,其实我只是喜欢爱吃重庆菜的刘耀文。我装作胃不舒服先走了,但我看到他们精致的脸上一瞬间起了裂隙,惊得我差点没站稳,连忙用右手搓搓左手的戒指。恐怕刘耀文根本就不知道,他弃之如屣的戒指却可以像氟西汀,让我定心静神。实际上一切和他有关的东西都行,和他刘耀文沾点边的东西我一碰就能开心好久。除了今天的重庆菜,我归咎于厨师。腿越来越软,我怕我走不到卧室,大约是刚刚情绪不好影响到大家,让我有种负罪感。我真想干脆就这样消失掉,自己难受还好,干嘛搞得周围的人担心你。担心一个……无力回天无药可救……无用的人。在我头晕目眩的时候,我坠入了一个怀抱。沾着水汽,滚烫却温柔。那种感觉就像一个身上绑着千斤重的石头的人,终于找到悬崖,终于鼓起勇气,终于一跃而下,坠落失重,销骨锉身。却沉溺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