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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雷《毓贞》

德云社:沈四娘

沈鹤辞张云雷首支单曲#[心] 毓贞(一) 民国27年,16岁的毓贞恰逢二八芳华,是京城大宅门里最得宠的四小姐。 生逢乱世,却有父亲长袖善舞,一力将战火纷飞挡在了门外,于烽火连天里为她筑起一方室外桃园。母亲温婉娴淑,长兄儒雅宽厚,两个姐姐蕙质兰心。 毓贞,是一家人含在嘴里的宝贝,捧在掌上的明珠。 16岁踏进燕京大学,她聪慧、美丽、狡黠、单纯,书香世家的婉约贵重,与不经世事的烂漫天真,真如佛前的莲花偶落凡尘,浊世种种无不在她面前自行惭愧。 毓贞,是民国27年的燕京大学里最耀眼的一朵素莲,是无数人日思夜想却不敢触及的梦想。 也就是在那一年,她恋爱了。不是门当户对的贵家公子,不是风流倜傥的学界名流,也不是青梅竹马的世家子弟……。她爱上了京城当红的京剧名伶。 一折苏三起解,“苏三离了洪洞县,将身来在大街前……”。起承转合,音韵婉转。毓贞在台下如醉如痴,三千繁华,不及台上一人。 去戏园子成了她每日必备的功课。她不敢像其他小姐太太一样,往台上抛金撒银。甚至,她都不敢像其他人一样高声喝彩。最偏僻的包厢里,只有她一人。痴痴的看着台上的他,鼓乐喧闹、满堂喝彩,毓贞充耳不闻 ,仿佛这世间只有他和她两人。 她每天来的最早,走的最迟。包厢里的小姑娘,乖乖巧巧,唇角含笑,澄澈的眸光比天山上的泉水还清纯。偶而目光想交,她像受到惊吓的小白兔,惶急躲避,他不禁哑然失笑。如此清灵的女孩儿,又怎么可能不拨动少年的心。 终于,初冬的某一天,毓贞又一次恋恋不舍的走出戏园子的门。彼时,观众都已经散尽,方才喧哗热闹的戏院门外变得寥落万分。毓贞垂着头,裹紧了大衣,这份寥落与初冬的寒意,像极了她每日散场后的心。 忽然,一包热呼呼的烤红薯伸到她眼前。毓贞吓了一跳,猛一抬头,好巧不巧,刚好撞上了她日思夜想的人。 “你……”毓贞头脑放空,面颊绯红,咬着小小的唇瓣愣在当地,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竟然不知该如何搭言。 “你……”他又何尝不是如此,台上俊逸潇洒、颠倒众生的名伶,台下,也不过是一个情窦初开的笨拙少年。无数个夜晚,他转辗反侧,在脑海中预演过上万遍的话,就那样生生梗在了喉间。七岁登台的他,竟然第一次红了脸……。 “你……,你喜欢吃烤红薯吗?”他恨的想咬自己的舌头,心里暗暗骂“呸呸呸,你都说的是什么……” “啊……,喜欢,你……给我的?”毓贞扬起小小的脸,娇俏的鼻尖沁着稀碎的汗,俩个小巧的耳珠儿都被粉红浸染。 “是……,我……”他递,她接,指尖相触的那一刻,时光都停住了脚步。空气中飘荡着烤红薯的甜香,那甜甜暖暖的香气里,竟然有青涩而笨拙的爱情蓓蕾悄然绽放……。 未完待续。祝我们角儿首张单曲《毓贞》大卖。[心][心][心][心]@小辫儿张云雷 ---------------------------- 来自于王晶晶在歌曲<<毓贞>>的酷狗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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