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瑆尝闻康熙中内监言其师少时及见董其昌以前三指握管悬腕作书,永瑆广其说,作拨镫法,推论书旨,深得古人用笔之意。上命书裕陵圣德神功碑,并令自择书迹刻为诒晋斋帖,以手诏为序。刻成,颁赏臣工。十八年,林清变起,永瑆在紫禁城内督捕,上嘉其勤劳,免一切处分及未完罚俸。二十四年正月,加其子不入八分辅国公绵懃郡王衔。五月,祭地坛,终献时,赞引误,永瑆依以行礼。上以永瑆年老多病,罢一切差使,不必在内廷行走,於邸第闭门思过,罚亲王半俸十年。绵懃亦罢内大臣,居家侍父。二十五年六月,绵懃卒,赠郡王。有司请谥,以非例斥之,著为令。
仁宗崩,有旨免迎谒。语见仪亲王传。十月,命曾孙载锐袭贝勒。道光二年十月,上还自行在,永瑆进食品十六器,以非例卻之。三年三月,薨,年七十二,赐银五千治丧,谥曰哲。载锐袭郡王。绵懃及载锐父奕绶并追封如其爵。咸丰九年,薨,谥曰恭。子溥庄,袭贝勒,加郡王衔。卒,子毓橚,袭贝子。
《国朝宫史续编》乾隆四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奉谕旨:从前赏给十一阿哥使唤之殷姓女子,其母兄现在来京,投至府中,当经阿哥交出。询之,据称想念伊女,到京探望,今知在阿哥府内,可以放心,即拟料理回家等语。此等赏给阿哥女子,非有名号,自不便归入内务府旗分,给以养赡。但伊等或因其女在阿哥府内,即视为荣贵,倚恃生事,此风断不可长。今既询无别项情节,祇须遣回本籍,无庸查办。著传谕舒文,于伊等到家后,留心察访,如果安分营生,原可听其自便,倘稍有倚藉阿哥名目,借端滋事之处,即应照例治罪。从前安宁、普福于此等事每意存容隐,致获咎愆,此舒文所深知者,务须引以为戒,毋得稍存始息。将此传谕知之。
8. 《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十七》“嘉庆四年 己未 春 正月 ○庚申朔 ○壬戌(初三日)……绵總(总)、绵偲系成亲王庶出之子,均着照例封为辅国将军。”
爱新觉罗·永璂(qí)(1752年6月7日-1776年3月17日)清朝宗室大臣,清高宗乾隆帝第十二子,母为皇后那拉氏。
乾隆三十六年,负责编纂《御制满蒙文鉴》总纲。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去世,无爵位。嘉庆四年(1799年)三月,追封多罗贝勒 [1] 。
乾隆十七年(1752年)四月二十五日寅时,永璂出生于翊坤宫。母为皇后那拉氏,排行十二。
乾隆三十年(1765年)闰二月,南巡过程中,母亲那拉氏因剪发失宠,幽禁于翊坤宫后殿,形同被废。
乾隆三十一年五月,指婚蒙古阿巴噶右旗扎萨克郡王索诺木喇布坦之女博尔济吉特氏为嫡福晋。原定于十月十三日举行婚礼 [7] 。七月十四,皇后那拉氏去世,时年四十九岁。次日,永璂从木兰围场回京为母奔丧。同年十月十六日,永璂的岳父索诺木喇布坦也去世了 [9] ,因此永璂的婚事被推迟至四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