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朝鲜国王所派使臣回国后,表明大清康熙皇帝的意旨:“(胤禛二哥)允礽之子弘皙颇贤,难于废立(太子)允礽”;或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亦表明康熙皇帝当时意旨:“弘皙甚贤,故不忍立他子,而尚尔贬处允礽矣”。 [2]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在畅春园宣诏嗣位和最后的遗命:『…嫡长孙弘皙得康熙特别钟爱(一人)预备封为和硕亲王爵』 [3-4]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四日,康熙的皇孙中,雍正帝(胤禛)登基期间唯一预备册封王爵的侄辈当时的确只有一人:就是(胤禛的二哥)废太子允礽的第二子弘皙。 [5]
雍正帝亦特别在宫中抚养允礽的幼龄子女:弘㬙、弘皖、永璥、和硕淑慎公主,收为雍正帝的养子女。 [6]
(雍正遵从康熙朝的惯例:未满18岁尚未成年的皇子女不封爵位。雍正执政初期,当时只追封已成年皇二女爵位:和硕怀恪公主,而雍正当时的皇子亦还未预备尊爵) [7]
雍正时期
雍正元年(1723年)二月,雍正奉母亲仁寿皇太后懿旨:“立嫡福晋乌拉那拉氏为皇后”。
雍正元年(1723年)五月十三日,皇后的千秋节诞辰,遵照惯例,亦有全国各地方高级官员总督巡抚将军,皆奉差于外地,上呈进笺文恭贺皇后的寿诞与节庆。例如:山东巡抚 黄炳 曾经恭贺皇后。 [8-14]
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雍正帝于乾清宫召诸王满汉大臣入见,面喻曰:「康熙帝建储一事,理宜夙定,去年十一月十三日,仓猝之间一言而定大计,薄海内外莫不倾心悦服,共享安全之福」。雍正以康熙的旨意密封遗诏,特别突破大清祖宗的惯例以元年极早订立储君,并特别不立皇太子。 [15]
雍正元年九月二十日卯时,雍正以康熙遗命 [16] [17] ,命允祺、保泰、允祐、爱新觉罗·满都护安排弘皙和携他的所有众妻妾儿子及弟弟藏身移居至距京城外约二十里的郑各家庄,分四百间房给弘皙和其眷属。雍正帝亦命人以礼相待弘皙,并命令上千名的兵丁家臣奴仆保护弘皙的郑各家庄。而弘晳之父允礽因有罪因此仍旧被禁锢於皇城之内咸安宫。雍正帝十分关心弘晳,弘晳亦于奏折中常称呼本是叔父的雍正为“皇父”,与弘晳关系融洽。
并且弘皙每月可以特别例行一次赴京参与朝会、射箭及坛庙祭祀等活动。
雍正元年(1723年)十一月十三日,适逢康熙忌辰,雍正帝命令熹妃所生皇四子弘历祭景陵。 [5]
雍正元年(1723年)十二月,皇后为替皇帝的生父母守孝三年期未满,因此不举行盛大庆贺典礼 [18] [19] [20] 。在立后活动中,以遣官祭历代帝王陵寝、岳镇海渎和长白山,祭告立后一事。以皇后册立,恩诏颁赏赐缎疋,名单有封爵位品级的:亲王(四十二疋,为赏赐最多数量)、郡王、贝勒、贝子、世子长子、福晋、公主、郡主、县主、郡君、额驸、王公贵族、出征大臣官员自将军以下以至官员等著赏给半年俸。并且赈济全国各地七十岁以上的老妇人。(以上赏赐名单:只有妃嫔和皇子没有列入名单) [21]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