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帝还派托时和德新出使俄国。托时使团是中国派往“西方”国家的第一个使团。
对日政策
雍正朝为防止国民掌握兵器的制造技术,构成对清王朝统治的威胁,雍正帝即位后便明令停止在康熙朝不断取得突破的火炮研制工作。防止外来势力上,对东方日本的防范则尤为严格。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初一日,闽浙总督李卫奏:“日本在明朝时曾为海患,今闻招集中国无赖,学习弓矢技艺,打造战船,奸怀巨测。”雍正朱批:“严督各镇、协、营整顿枪械,不时巡哨,有通倭勾引穷民之奸商,访实拿究。”似乎倭患又将来临,高度戒备,随时防范。作为闽浙总督的李卫,在整个雍正朝都担负着直接防范日本的重要使命,具体负责有关事宜。 [55]
当时的日本江户幕府在农民起义和欧洲殖民主义侵扰的内外交困形势下,迫切需要清政府的支持,了解中国的情况,学习中国的文化和政治法律制度。但由于清廷的最高统治者雍正始终坚持中日贸易只许中国商人前往日本,不许日本商人来华的政策,以防倭患。所以,江户幕府只能在来日的中国商人中打主意,这又进一步加强了雍正对日本的防范。雍正帝一方面加强对中国商人的控制,命沿海各省一体遵行;另一方面命李卫派人前往日本打探情形,但雍正帝对日本的防范是根深蒂固的。 [55]
对朝政策
雍正帝即位之后,承袭了清朝自入关以后对朝鲜王朝的政策。雍正帝因为自己新即位,为了向朝鲜王朝展示清朝的友好政策,以及自己作为新任皇帝想继续维持双方间自清军入关之后,逐渐好转的关系,再次对朝鲜王朝减免了部分贡物。这次减免的贡物主要包括:布八百匹、獭皮百张、青鼠皮三百张、纸二千卷。 [56] 同时,雍正帝为了显示清朝在处理与朝鲜王朝关系当中的诚意,下令修改将貂皮折合成银两的惯例,命令以实物进行赏赐。另一方面是支持朝鲜燕行使团的经贸活动。 [57]
随着两国关系的渐趋稳定,在处理涉及边民越境等司法案件的时候,在保证自身主权利益的前提下,清朝所推行的是比以往更加宽容的政策,清朝对于边民越境等司法案件所采取的宽尺度,也是清朝对朝鲜王朝实行“怀柔”政策的具体表现之一。雍正十三年(1735年),曾经发生朝鲜人李殷礼与清人王七等三十余人在义州江边共同偷挖人参的事件。这些偷挖人参的人都被清朝官兵缉拿归案。在处理这些偷盗犯人时,清政府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方式。清政府将本国的王七等人严加审问,却将朝鲜人李殷礼转送回朝鲜国内,并希望朝鲜政府对其按律治罪即可。 [57]
安南勘界
雍正年间,云南与安南发生边界纠纷,沿边官员主张讨伐安南,雍正帝却说:“若进灭其国以复汉唐旧制,朕不忍也。……便将此数十里地界赐他,无损于国体,更表朕之仁政也,何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