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生了场大病,九死一生,抢救过来后,身体就就像女孩子样弱不禁风。
奶奶说女孩好养活,就让我留了长头,久而久之奶奶就真把我当女孩了。
但我小时候特别活泼,抓鱼,爬树,我都干过,直到父母要离婚,才想起有我这个儿子。那所谓的妈妈才把我接到了大城市,我还记得我的母亲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她说,这孩子要养你养,别丢给我。
爸爸对我很好,他说,翰翰啊,爸爸妈妈要离婚了,不怕,就算你妈妈不要你,爸爸要。就算法院把你给了妈妈,爸爸也会保护你的。
法院把我判给了妈妈...
刚到妈妈家的那几天,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不像市里,妈妈并不想管我,给我找了个幼儿园就忙自己的去了。
我刚到幼儿园时,因为长发很不受待见,他们说我是不男不女的怪物,变态,连老师见了我都忍不住议论纷纷,我不知道那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直到上了大班情况才渐渐好转。
“嗨,你是男孩子吧,你真好看,你以后可以当我媳妇儿吗?”
一个戴着帽子,穿着水手服的小男孩出现在我昏暗的世界里。
他说什么我记不清了,那段日子我过得很开心,但是我知道男孩子和男孩子在一起是不被世俗允许的。就这样,一段长达12年的“单”恋开始了。
”
“奶奶奶奶!你怎么了?呜呜呜,你怎么了,你看翰翰给你买糖了,你看看好不好...”如果不是爸爸偶然间的一句话,我都不知道奶奶去世了,曾经那个老拽着我耳朵让我别捣蛋的老婆婆再也醒不过来了。
后来妈妈去了英国,法院把我判给了爸爸,爸爸自然是高兴的,但家里突然多了个小孩子,开销也大了不少,爸爸只能努力工作,平时只能在早上起来和接我回家见的到他。
本文是作者大大自己的故事,想信就信,不信也没关系,就当在看小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