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日壬子,郊祭甫一结束,皇帝即停免次日太和殿百官冬至大朝贺,于当日单独车驾 [15] 返回圆明园。接下来一连五日,除十九日甲午发出关于各省缉盗与蠲免江南四县赋税的两道上谕之外,《起居注》上再不见任何与皇帝处理政务相关的记载。雍正三年(1725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皇贵妃薨于圆明园 [34] ,谥号为敦肃皇贵妃 。
皇帝辍朝五日举行皇贵妃丧礼,在皇贵妃丧礼期间,雍正激动不快的情绪在《汉文谕旨》等文献均将可窥端倪,并曾因同一件事,数日之内责骂廉亲王等涉事官员两次。帝遣七个近支王公 [6] 为皇贵妃穿孝。诚亲王允祉、廉亲王允禩、怡亲王允祥等诸兄弟亲王,及奉恩将军以上之宗室,民公侯伯以下四品以上之百官,皆被要求朝夕三次齐集举哀,并步行奉移皇贵妃金棺由圆明园至十一公里之外的十里庄停殡之所 [22] 。
虽丧礼中皇贵妃仪仗规模较前朝《会典》定例已有提高,并增加数十件龙鞯等物 [13] ,礼部相关人等仍因 “仪仗草率”,从尚书至侍郎四人俱被议罪,并着降二级留任,亦有工部主事因此革职 [32] ,宗人府并追究廉亲王允禩曾推举涉事人员之责任(《雍正朝起居注册》) [33] 。
雍正在诏封上谕中充分肯定了她的品性。称她:“秉性柔嘉,持躬淑慎。在藩邸时,事朕克尽敬慎,在皇后前小心恭谨,驭下宽厚平和。皇考嘉其端庄贵重,封为亲王侧妃。朕在即位后,贵妃于皇考,皇妣大事悉皆尽心力尽礼,实能赞儴内政。”并暂时缓和了对年羹尧的处分。
皇贵妃所诞育三子一女,在雍正元年唯留下八阿哥福惠(朱批中亦作福慧,并有曾用名弘晟 [29] )。根据清宫内档 [7] 记载,福惠阿哥在雍正初年即由贵妃本人亲自抚养,这打破了清宫生母一般不能抚养亲子的惯例。皇贵妃薨逝后,雍正便将八阿哥养于身边,清宫皇子按例六岁方得安排谙达,而福惠刚年满一岁,其父便为其安排骑射谙达,年方七岁稚龄,父亲便为其安排属人,特旨允许佩戴鹅黄数珠 [16] 。以至清宫传教士记载皇帝到哪都要带在小皇子,朝鲜使臣推测小皇子方是皇帝属意的储君人选 [8] 。
雍正六年,8岁的福惠也去世了。雍正十分伤心,称“诸王大臣无不为朕痛惜”,辍朝三日 [17] ,下令“照亲王例殡葬” (《清世宗实录》),使用亲王仪卫 [18] ,并且葬礼打破清宫幼殇皇子丧礼简略之前例,用楠木金棺 [27] ,加入了引幡仪式。而当时年过18岁的弘历和弘昼连贝子都不是。乾隆追封福惠为亲王时,就说过:“朕弟八阿哥,素为皇考所钟爱”(《清高宗实录》),证明了雍正向来宠爱福惠是弘历等兄弟所深知的。
雍正八年,雍正又因于雍正三年皇贵妃丧事“推诿不前”,福慧去世时有“喜色”,治其时唯一尚在之兄长诚亲王允祉“恶逆之罪” [9] ,皇帝因妃嫔丧事而治罪兄弟,于清朝属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