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汉书》:元帝崩,太子立,是为孝成帝。尊皇后为皇太后,以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益封五千户。王氏之兴自凤始。又封太后同母弟崇为安成侯,食邑万户。凤庶弟谭等皆赐爵关内侯,食邑。
7. 《汉书》:其夏,黄雾四塞终日。天子以问谏大夫杨兴、博王驷胜等,对皆以为:“阴盛侵阳之气也。高祖之约也,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诸弟皆以无功为侯,非高祖之约,外戚未曾有也,故天为见异。”言事者多以为然。凤于是惧,上书辞谢曰:“陛下即位,思慕谅闇,故诏臣凤典领尚书事,上无以明圣德,下无以益政治。今有茀星天地赤黄之异,咎在臣凤,当伏显戮,以谢天下。今谅门闇已毕,大义皆举,宜躬亲万机,以承天心。”因乞骸骨辞职。上报曰:“朕承先帝圣绪,涉道未深,不明事情,是以阴阳错缪,日月无光,赤黄之气,充塞天下。咎在朕躬,今大将军乃引过自予,欲上尚书事,归大将军印绶,罢大司马官,是明朕之不德也。朕委将军以事,诚欲庶几有成,显先祖之功德。将军其专心固意,辅朕之不逮,毋有所疑。”
8. 《汉书》:后五年,诸吏散骑安成侯崇薨,谥曰共侯。有遗腹子奉世嗣侯,太后甚哀之。明年,河平二年,上悉封舅谭为平阿侯,商成都侯,立红阳侯,根曲阳侯,逢时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太后同产唯曼蚤卒,余毕侯矣。太后母李亲,苟氏妻,生一男名参,寡居。顷侯禁在时,太后令禁还李亲。太后怜参,欲以田蚡为比而封之。上曰:“封田氏,非正也。”以参为侍中水衡都尉。王氏子弟皆卿、大夫、侍中、诸曹,分据势官满朝廷。
9. 《汉书》:绥和元年,上即位二十余年无继嗣,而定陶共王已薨,子嗣立为王。王祖母定陶傅太后重赂遗票骑将军根,为王求汉嗣,根为言,上亦欲立之,遂征定陶王为太子。时根辅政五岁矣,乞骸骨,上乃益封根五千户,赐安车驷马,黄金五百斤,罢就第。
10. 《汉书》卷九九上,王莽传第六十九上:“成帝崩,哀帝即位,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太后诏莽就第,避帝外家。莽上疏乞骸骨,哀帝遣尚书令诏莽曰:‘先帝委政于君而弃群臣,朕得奉宗庙,诚嘉与君同心合意。今君移病求退,以著朕之不能奉顺先帝之意,朕甚悲伤焉。已诏尚书待君奏事。’又遣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左将军师丹、卫尉傅喜白太后曰:‘皇帝闻太后诏,甚悲。大司马即不起,皇帝即不敢听政。’太后复令莽视事。”
11. 《汉书》:岁余,成帝崩,哀帝即位。太后诏莽就第,避帝外家。哀帝初优莽,不听。莽上书固乞骸骨而退。上乃下诏曰:“曲阳侯根前在位,建社稷策。侍中太仆安阳侯舜往时护太子家,导朕,忠诚专一,有旧恩。新都侯莽忧劳国家,执义坚固,庶几与为治,太皇太后诏休就第,朕甚闵焉。其益封根二千户,舜五百户,莽三百五十户。以莽为特进,朝朔望。”又还红阳侯立京师。哀帝少而闻知五氏骄盛,心不能善,以初立,故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