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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尔哈赤:寿康妃

正宫地位

11. 满文老档:汗乃大怒,传谕村民,令将大福晋所与之诸物,尽数退还。并以大福晋之罪示众曰:“该福晋奸诈虚伪,人之邪恶,彼皆有之。我以金珠妆饰尔头尔身,以人所未见之佳缎,供尔服用,予以眷养。尔竟不爱汗夫,蒙我耳目,置我於一边,而勾引他人。不诛之者,可乎?然念其恶而杀之,则我三子一女犹如我心,怎忍使伊等悲伤耶?不杀之,则该福晋欺我之罪甚也!”

寿康妃

寿康妃,(1599—1666),博尔济吉特氏,科尔沁郡王孔果尔女。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归太祖,为清太祖努尔哈赤众多妃子中的一位。顺治年间,尊为仁寿宫妃。顺治十八年,清圣祖即位,尊为皇曾祖寿康妃。康熙四年,薨,谥曰寿康太妃。

中文名 寿康太妃 国 籍 大清 民 族 蒙古族 出生日期 1599年后 逝世日期 1666年 出生地 科尔沁 身 份 妃嫔 谥 号 寿康

寿康太妃,博尔济吉特氏,科尔沁郡王孔果尔女。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二月归太祖,为侧妃,时太祖寿五十六。顺治元年九月,迁居紫禁城仁寿宫,因而被尊称为“仁寿宫妃”。顺治十八年(1661年)十月,圣祖即位,以皇后规格举行册封仪式,尊称为皇曾祖寿康太妃。康熙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薨,归葬于盛京(今沈阳)福陵的妃园寝,即寿康太妃园寝。寿康太妃是清代后妃中第一个死后不火葬的妃嫔,这是因为此时的清王朝已经接受汉族文化:废除火葬,改为土葬。

来自蒙古黄金家族的高贵格格,因政治的缘故,她在族姐哲哲(孝端文皇后)出嫁皇太极(清太宗)的第二年,成为太祖的妻子,姐姐的婆婆。她从未得到过丈夫的爱情,没有享受过做母亲的快乐,而且年纪轻轻就成为了孀妇。然而她却偏偏长寿,直到康熙四年,方才走完了她孤独凄冷的一生。

出身背景

科尔沁部莽古斯兄弟三人,族弟为孔果尔。莽古斯与科尔沁大妃衮布的女儿为太宗 孝端文皇后哲哲。 科尔沁大妃改嫁她的孙子索诺木郡王,并且生下敬孝义皇后和豫通亲王多铎继室大福晋达哲。莽古斯其中两个孙女分别为太宗孝庄文皇后布木布泰和敏惠恭和元妃海兰珠。莽古斯贝勒之族弟孔果尔也有两个女儿出嫁清皇家,一女为太祖寿康太妃,另一女为阿济格的继福晋。桑噶尔寨另一女嫁礼亲王代善之子祜塞、长子伊格都齐之女杜勒玛嫁肃武亲王豪格为继福晋。由此可见,寿康太妃的家族与皇室存在极为密切的关系。

生平

万历四十三年 (1615年) 正月初一日,蒙古科尔沁部贝勒孔果尔送女嫁与弩尔哈齐,弩尔哈齐“俱礼迎纳焉”。

天命六年三月,后金攻克辽东城时,努尔哈赤令众福晋前来。诸大臣护送努尔哈赤众福晋前来辽东城途中,因天色已晚,行则不达,众臣遂议于十里河驻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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