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大听了首丧的歌,现在浑身丧气,我觉得有必要写一篇BE的文了,毕竟好久没写了🌚
马嘉祺和丁程鑫,分了。
没有什么,分了就是分了。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痕迹,他想必也不会愣神。
他们第一次约会时,只喝了瓶矿泉水,丁程鑫还是强硬地喂给他的。
他讨厌那样,单纯讨厌而已,喜欢只是为了你。
连衣服都是他的味道,自己的生命里早就刻下了丁程鑫三字。
早就离不开他了,但还是要离开他。
马嘉祺不会像别人失恋那样痛哭流涕,他很安静。
丁程鑫讨厌他的安静。
安静到,他的枕头,都莫名其妙的被濡湿了。
他还会好好活着,慢慢地,退出丁程鑫的世界,在自己的世界里,抹除掉他的痕迹。
他们永远在错过。
丁程鑫也活的好好的,他们不像电视剧那样甜蜜,却迎来电视剧的分别。
他们早已不是意气风发的少年,少了生活的激情,剩下的只是为生活无尽的拼搏。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他们都没有经历婚姻,爱情就已被掩埋。
丁程鑫曾问过。
“假如你流落荒岛,只有小麦和玫瑰的种子,你只能种一个,你怎么选?”
他当时说,我可以死,但浪漫至死不渝。
可他们,终究选择了小麦。
浪漫可以至死不渝,但小麦才是实际。
他曾笑谈七年之痒,却抵不过七年之痒。
婚姻也许不是爱情的坟墓,但爱情或许是一个人的痛。
他们曾像老夫老妻那样,漫步在海边。
海水很凉,真的很凉。
海面上的风吹动他们的头发,海浪则一遍又一遍拍打岸边。
丁程鑫笑着。
看啊,我对你的爱,就像海浪,永不停歇。
他终究会错了意。
我一次次地向你奔来,你却离我远远的。
他们热恋过。
他们相爱过。
他们离别过。
与其说他们热恋,不如说他们太冷静。
宋亚轩说过,他们冷静的像从来没认识一样。
买来的玫瑰会凋落,人的心会吗?
他们也曾沉溺于对方的一颦一笑。
能跑几公里只为见他一面。
第一次约会,他不会忘记,拥入怀里的马嘉祺,和那柔软的唇。
海底,马嘉祺喜欢听海底的声音。
鲸的低鸣敲击着他,他想,如果自己死了,会把骨灰抛进海里的。
只是想想罢了,他别玷污了那神秘的海底。
丁程鑫陪他看过很多次海。
他们永远沉默寡言。
生活尽是柴米油盐,至死不渝的浪漫也会被埋没。
他们很冷静。
冷静到分手的时候也是不言不语。
谁先提的分手,马嘉祺忘了。
恐怕两人都有这个想法,执着于这个也没有什么用。
那天,他们只说了两句话。
“分手吧。”
“嗯。”
两人都是自愿的,谁也没有怨言。
哪怕再次遇见,两人也是客客气气的。
初恋时是美好的,这就是所有人对初恋念念不忘的原因。
他们的初恋是彼此,他们不留遗憾。
他们像堕落,来自海底的幽鸣。
丁程鑫这几年里,从未做过出格的事,马嘉祺同样。
他不想让他们的爱染上欲望。
他们永远都有默契。
无论是热恋,还是跳海。
海水很凉。
两人坠入海底时脑子里浮现出了这句话。
他们太冷静,又太温柔。
他们选择了小麦,却渴望玫瑰。
我选择不了玫瑰,那小麦的意义也只是为了活着。
海水包裹着他们,彻骨的冰冷。
“我可以死,但浪漫至死不渝。”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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