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来听我讲个故事,这故事说的是一个未开化的丛林里有一个部落,这个部落世世代代秘传一个本领,便是驯狼,诚然现代的科技已经足够让一头凶狠狡猾的狼乖乖屈服在细细的针尖下,但那并不是驯化,我要说的这个驯化是臣服,是从心底里属于主人,丧失一切狼性只作为家兽存在。这便是科技所不能达到的,再厉害的技术也很难驯服心灵。
但这个部落不一样,名字已经无从考究,这里暂且用部落代替,在距部落很远的地方是城市,高楼林立,满目繁华,简直是装在金钱和酒精的口袋里,熏得人飘飘然。这就与部落很不同,城市里的男男女女慣有些偏僻的爱好,猎些新奇的玩物,这正是生活在那样的世界唯一可以证明活力的做法。就有一个写文章的青年人,整日扛着一架相机转悠在大街小巷,通过厚厚的眼镜片再透过厚厚的相机镜片去看生活在其中的人,抓住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便咔嚓一顿乱拍,再将图片处理加工,辅以加工后的文字发布出去,只等着男男女女去看,也不论辱骂或者赞赏,单是看这一条就足以让厚厚的眼镜片后呆滞的目光聚起满足的火光。
这青年近来偶看到部落的消息,心里便悄悄盘算起来,城市里的故事业已发现的差不多了,再也不能发现什么更有趣的事情了,他的目光已经很久没有聚起火光了。若是能去部落,将他们驯化狼的本领记录下来岂不是很可观的一些关注。想到这些他那目光仿佛已经看到了功成名就后的自己,竟也聚起火光,只不过比以前每一次都更胜。
· 二 ·
青年乔装了一番,以便使自己看起来更像个成功的野心家,他在林中行了半日方看到一块界碑,碑上画着一只狼头,再无别话,界碑后面是更加葱郁的密林,本来已经疲累的青年此刻看着密林又重新燃起信念,对着界碑咔擦拍了几张照便孤身进入了密林,及至深夜,终于看到一处泥沼对岸的星星火光,此刻虫鸣鸟声,连着倾洒而下的月光都是对这一日行程的奖赏,青年在泥沼边毫不费力便找到了为了通行而搭建的简易木桥。
进了部落,守在外面的哨兵也不问话,只是搜了一番,卸下青年用来防御的刀具便带他进了部落。早有人等在会客的厅里,他上前正要问好,只听哨兵叽叽咕咕与端坐在上方满脸胡子的壮汉说了几句,那壮汉便抬手道:“客人不用多言,来我们这里的都是一个目的,我们帮你达成目的,你带了狼崽回去,切莫有别的心思,若有了,进来的是一人,出去的可就不能保证了。”
青年哑然,他正是带了别的心思来的,他知道这训狼的方法不外传,但他要个训化的狼崽回去做什么,他要的是揭秘的新闻。想到这新闻会带来的关注度青年听到的这句威胁便毫无分量了。青年便打定了心要为了一个新奇的新闻冒些险,他也认定这险值得冒。
青年点头道:“那是自然,我能来便懂得这里的规矩,你们只管给我最温顺的狼崽,我平日里养些宠物,卖给有钱人,但现在的有钱人都爱别人没有的东西,平常宠物赚不了几个钱,我打听到你们的本领,信任你们,但还是要问一句,这训狼什么时候开始?”
满脸胡子的壮士仰头笑道:“客人赶的巧,今晚刚捕了批烈的,我们部落虽远,但近来查的严,野狼成了保护动物,我们想得到好的原货也得花些力气,价格上嘛....”
青年心道,人人都爱钱,就算是偏远如此的原始部落,就算没有看过那些纸醉金迷的日子也知道钱是个好东西,也只能如此,待我找到你们的秘密,你们的手段也就不值钱了,和那个相比,今日的损失倒也不算什么。
青年道:“没问题,我要的是好货。”
壮士道:“客人爽快,客人今晚便歇在这里,明日我们便开始准备,前后需要七天,七天后客人便可带着货离开了。”
青年和衣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能睡着,一心想着秘密,只睁着眼到天亮,听到外面渐渐有了人声,便翻身下了床开了门,昨天的会客厅里早已站满了女眷,皆是头戴黑巾叽叽咕咕地谈笑着,看到青年出来也不避讳,皆是习以为常的样子。
青年出了门,在部落里转了半天,没看到训狼的场地,四处打听皆无所获,反而听到他打听训狼的场地部落里的人都是一样的话叫他不要多管,到时候自会有人送他和狼崽出去,打听的越多越危险。明着搜寻无果,青年只好作罢等待天黑,用过饭熬了一个下午,好不容易天黑了听到外面人声渐隐,又耐心等了一个小时,方开门摸进夜色,部落的前面早晨已经看过没有什么异常,是普通的居所,只有部落东边很远的祠堂少有人住,白天也很少见人从哪里出入,但远远看去能看见矮矮的一排房屋。
青年一路溜过去,离得近了才听见有狗叫和狼嚎声,狗叫声清清亮亮,狼嚎声则如蒙在鼓里,甚至带了些凄惨。再近些便看见那排矮矮的房屋前坐了三个人再吃酒打牌,要想拍到那矮屋里的情景就得绕过守卫,到屋子的后方去,好在这屋子只有四根柱子做支撑,一圈围了木栅栏,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墙壁,从后面拍也是一样的。绕过去青年花费了些力气,但不妨事,比起此刻趴在屋后看着相机里的情景相比,方才一路的担忧此刻早已烟消云散。
但是失望的是,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动作,屋子虽矮,但是分为两层,中间用排列整齐的木椽隔开,上层是一群雪白的大狗,狗群中央放了两只死掉的山羊。山羊的尸体已经碎裂,散落着并未啃食完的躯体,大狗们想必是饱餐了一顿,此刻正趴在周围酣睡。那尸体的血迹顺着木椽的间的缝隙流到下面去,滴落在昏暗的下层空间在寂静里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下层被圈住的两只狼正仰头望着上面的尸体,不时发出嚎叫,其中一只甚至去舔舐落在地上的血液。
青年趴了一夜,中间没什么新奇的事情,三个守卫直到天快亮了才有人来换了班,打着哈欠回去了。青年便收起相机,趁天没大亮又摸了回去。等到回到住处,再打开相机看时,才觉内容很是无聊,没有出现想象中的场面,这种消息发出去,连一个人也不会有兴趣观看,但想到距离交付时间还有六天,精彩的内容应该在后面,便想着今晚再去碰碰运气。
如前面一样,到了夜晚青年又去了那处,但令他失望的是,与前一日没有什么差别,只是下层的两头狼大概因为过于饥饿嚎叫已经不似昨日有气力了。
此后的一连两天都毫无进展,除了越来越虚弱的狼,还有上层越来越少的羊肉之外并无意料之外的事发生。
及至到了第五日,青年早早去守着,想着今日若还是一无所获,明日一早就偷偷离开。等到在圈外爬到半夜时,忽一群人打着灯火向圈舍走来,等到了屋前,开了圈门,几条狗起身吐着冒热气的舌头围在主人们身边,下层圈着的狼已经饿了五天,此刻差不多气力全无,若说野狼饿五天倒也不妨事,可败就败在肉在眼前,你闻得到却吃不到,熬着狼的心性比饥饿更加折磨它。
那群人带头的便是那天见到的壮士,那人打开地上的门,拽着一条粗壮的铁链从地下拉出锁着的其中一头狼,等拉了出来,那狼还有些警觉,立刻呲着牙低声嚎叫起来,几条大白狗在一边汪汪地叫个不停,那狼被围在中间旁边是快要吃完的羊肉。青年以为接下来是一场少有的人狼狗大战,便架起相机颇有兴致地记录着。谁知那些人并没有和他预想的一样对狼施暴,而是从地上捡起一块羊肉扔到狼的身边,也不再看狼,便转身离去了。圈里顷刻间只剩下了几条大白狗和一头狼,那狼呆呆地站了半刻,低头闻了闻地上的肉,就有涎水从嘴里流出来,接着便撕咬着吃起来。几条大白狗见狼低头吃肉了,便上前凑在狼身边伸长了鼻子嗅。一瞬间狗与狼聚在一起,便分不清狗在那里,狼在那里了。
依旧被关在下面的狼看着上面已经埋头吃肉的自己的同类,发出更加无力地嚎叫。一夜便这样过去了,第六日时青年被拉去吃酒,等到返回再去圈舍时剩下的一头狼也已经到了上面,与几条大白狗趴在一处,圈舍中央的羊肉已经吃尽,连骨头都没留下。再看那两头狼,此刻与狗已经没有区别了,甚至察觉到有人靠近时也学着狗摇起了尾巴,大大的尾巴像旗帜一样摇起来,真比狗还会讨好人了。
第七日天没亮青年就绕过守卫逃离了部落,逃走时被发现,相机落在沼泽里咕嘟一声就被泥浆吞噬了,只留下一个清亮的泡泡一晃眼就炸开了。
青年九死一生回到城里,将这事写出来要告诉城里的男男女女,可他的文章还没写完就被躲在屏幕后从未谋面的人们骂得退了线。
有谁会相信名声赫赫的训狼术这样无聊呢?有谁能相信狼也和狗一样温顺只是因为想要安逸地躺着吃肉呢?这绝不可能,那可是狼啊,它的嚎叫应该伴着满月的盛光,与绝壁的孤松一起只为了信仰而坚立哪怕赴死也都要在奔跑中高傲地结束,而不是为了余生苟且乞怜。
有谁信呢。
作者的话:
开始时谁不是孤傲的狼崽呢?可后来大多数人都成了温顺的狗。套住我们,诱惑我们,让我们臣服的牢笼,羊肉到底是什么呢?我们都想做狼,可谁做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