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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系暖婚》

小曾文案馆

故事不长“我喜欢你。”很喜欢。如果可以,就喜欢到你身披婚纱的那一天,等到了那一天,我会在婚礼上给你拉一首漂亮的曲子,让所有人都记住,你与你的他。姜九笙抬头:“你说什么?”他把麦重新戴好,转身看歌迷:“夸你呢”

故事不长你等等我,等我不难过了,等我不气了,我就来找你。——姜九笙

故事不长我花了近九年的时间,就是为了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时瑾是你姜九笙的人——时瑾

故事不长你要是死了,我就多活一天,料理好你的后事,我就和你埋在一起。——时瑾

故事不长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时瑾

故事不长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姜九笙

故事不长亲情这东西,有就是所有,没有就是零——谈墨宝

故事不长“今天,我是来给姜九笙伴奏的。” 他抬头,高声说: “我谢荡这辈子,就服一个人。” 谢荡的嗓音轻柔,却坚定。 “姜九笙她,无可比拟。”

故事不长谢荡把声音压着,低低沉沉的: “爸,笙笙喜欢别人了” “我还有好多好听的曲子没有拉给她听。”

故事不长不是止步不前,而是举步维艰。 若是姜九笙用看那个医生的眼神看他,只要一眼,恐怕他早就把心掏出来给她了。

故事不长他一个人,三载春秋,四处飘零,走了那么多路,以为把岁月里凹凸的痕迹都踩平了,一见她,又卷土重来。 那个姑娘,在他心底笙笙不息。

故事不长“荡荡……都是我不好……” “你怎么不好了?”她蹲着,沉默着流着泪。 她和谢荡没有回头,没有看见站在后面的宇文冲锋,也红了眼,一声不吭地又转了身,拉着行李箱离开,果然不能让她知道啊,她知道了会哭。

故事不长他看到了,宇文冲锋的机票是去约塞维纳的一个他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地方 “那是什么地方?” “一个小镇”姜九笙自言自语说道。 谢荡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因为那是她想去的地方。

故事不长宇文冲锋去做了刺青,在心口上纹了个名字,他心爱的姑娘嫁人了,他的一生也就这样了,谈笑风生,再也不谈感情。

故事不长以前的锋少比谁都玩的疯,玩的狠,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底线了。 比如他脖子上的戒指,谁都不可以碰; 比如他心里藏的那个人,那个让他连一点端倪都不敢露出来的人。

故事不长“幸好,还有她 ,不在身边也没有关系,听听她的声音就好,能让他感觉自己还活着。”

故事不长“我在想,如果笙笙早点回到徐家,和我订婚的会不会是她?”

故事不长-“宇文,如果可以……别喜欢笙笙了。” -“嗯,如果可以的话。”

故事不长“你就那么喜欢她?” “嗯”他点头,眼里有泪光, “爸,我很喜欢她,喜欢到想把一辈子都耗给她。”

故事不长“妈,你大可以放心了,您儿子……” 他嗓音轻颤着, “您儿子这辈子都娶不了他爱的人了。”

故事不长他没有在自己干干净净的时候遇见清清白白的她,唯一一次的拥抱都那么无力又卑微。

故事不长宇文听,拧着眉头, “哥,你去把姜九笙抢回来吧。” 他从善如流,答得很快: “嗯,等她爱的那个人不爱她了,我就去抢。” 宇文听不甘心:“现在抢不行吗?” 宇文冲锋转过头笑了笑:“哪行啊,我怕她哭。”

故事不长爱情就是这个世界都在你耳边纷纷扰扰,却敌不过某个人的只言片语。忐忑给他,不安给他,烦躁与平静也给他。

故事不长我哪是什么好人,只是你那么好,我就不能成为太坏的人。

故事不长愿你三冬暖;愿你春不寒;愿你天黑有灯,下雨有伞;愿时光能缓,故人不散;愿有人陪你立黄昏,有人问你粥可温;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夜晚有星,河水有鱼,愿此生遇良人,不负如来不负卿。

故事不长“我这个人一般不跟女人记仇,可如果扯上了姜九笙,那另当别论。”——宇文冲锋

故事不长慕声“笙笙,”“这世上有两个我永远都医不了的人,纵使医术再好都不行,一个是我自己,另一个,是你。”—-时瑾

故事不长为什么他和谢荡都会喜欢姜九笙呢,他们的答案是同一个,因为她好,是真的好,你待她好一分,她还你十分,你救她一次,她就记一辈子。若与她至交,你坐牢,她会去劫狱,这是谢荡说的。

故事不长宇文冲锋是可以为姜九笙是犯罪的人,谢荡可以为姜九笙顶罪的人,而姜九笙绝对是可以去劫狱的那个人。

故事不长徐青舶:“行为过激,有狂躁倾向。”时瑾:“诱因呢?”徐青舶:“姜九笙。”时瑾:“那就没有问题,她是我爱的人,我为她发疯都理所当然。”

故事不长“你脖子上的戒指,是那个人的吗?” “是。”他说,自言自语,“是我爱的人。” …… 姜九笙是宇文冲锋的祖宗啊

故事不长“我能不能有一个要求?”“不要让我娶一个对我有感情的女人,我怕她以后变得跟您一样。”宇文冲锋

故事不长姜九笙:时瑾,如果我是男人,你会出柜吗?时瑾:笙笙,你不是。姜九笙:我是说如果,如果八年前,你遇见的我,也是个翩翩少年,你还会对我一见钟情吗?时瑾:会。姜九笙:然后呢?时瑾:然后想尽办法把你掰弯。姜九笙:我觉得我可能会是攻。时瑾:那就让你当攻。

故事不长那三个人,有一种很奇怪的默契,是酒友,又像挚友,经常一起喝酒,可从来不会一起醉,总会有一个清醒的,负责把另外两个送回家。起先,媒体还会捕风捉影,到后来就司空见惯了。有些感情,就是无关男女,无关风月,一样镌骨铭心。

故事不长“我出身军人家庭,我的父亲与母亲都是为国捐躯的烈士,我曾经在他们的坟前许诺过,如果有一天,国家需要我,我会义不容辞,我忠于你头顶上的五星红旗,我只能向你保证,如果你跟我在一起,我也忠于你。”——霍一宁

故事不长“苏倾是男人,我嫁,她是女人,我娶。”徐青久

故事不长不辞风雪为卿沉,那年花下,约好要白头的,奈何,世事多变,乱世无情。

故事不长景爸爸语重心长:“瑟瑟,男人都是大猪蹄子,你别被他骗了。” 小姑娘赶紧辩解,很真诚:“是我追的他,他不是大猪蹄子,我才是大猪蹄子。” 景爸爸卒。

故事不长女孩走在前面,少年跟在后面,穿过风,穿过夕阳,穿过深深的巷子,他们后面跟着一只狗,蝉在树上鸣叫。

故事不长“他的摇钱树,不能被欺负,得给她赚一辈子钱。”——宇文冲锋

故事不长他八岁便学会了开枪,伤过无数人,在秦家时甚至杀过人,也不曾有过一分畏惧,只有她,会教他方寸大乱。

故事不长为你腥风血雨,为你挥剑杀敌,即便战死,也是我的荣耀。

故事不长原来,她抽烟是向他学的,喝酒也是,她不是喜欢黄桃,是喜欢给她买黄桃冰激凌的少年。她也不是手控,只是喜欢他的手,那双牵着她走出噩梦的手。她笑了笑,目光痴缠,看着时瑾:“原来,我以前就这么喜欢你啊。”

故事不长姜九笙:“我是蘑菇,你不能跟我睡。”时瑾:“我也是蘑菇。”姜九笙:“那我们两颗蘑菇一起睡。”

故事不长我的一生很短,故事不长,四字概括,爱而不得。-------《暗黑系暖婚》谈菀兮

故事不长“时瑾,我已经不是十六岁的姜九笙了,不是那个拿到了一把刀就以为能割断所有痛苦的年纪,现在不一样了,现在的我知道生活不易,生命不易,还有,”“还有,遇到你,更不易。”她惜命,更惜他。——姜九笙

故事不长不是慈悲为怀,她记仇,也护短,甚至有时候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可却依旧正直善良,姜九笙就是这样帅气又赤诚的女人,可以狠,但道德底线从来不模糊。人命啊,怎能眼睁睁地漠视呢。

故事不长“她终于明白,为何一部帝君天下策的大男主电影,要取名《帝后》,原因竟这样简单,仅仅是因为炎泓帝他想娶定西将军罢了。奈何,他生在了帝王家,夙愿难圆。炎泓帝在位十五年,一统三国,对他的子民有了交代之后,便服毒自杀了,他只活了三十多栽,余下千百年,都坟墓里,只陪莺沉一人。”——姜九笙

故事不长“我见过你抽烟喝酒的样子,也见过你打架的样子,那些别人眼里甚至你自己眼里的缺点,我都能接受,而且很喜欢。”“不是基于欣赏,是心动。”“所以,”“笙笙,你不要问我喜欢你什么,因为找不到不喜欢的地方。”——时瑾

故事不长“《帝后》的作者也叫容历,刚才,我还遇见了一个叫阿禾的女孩。”“时瑾,你说会不会有三生三世?”——姜九笙

故事不长“你去闯,我准备了酒,等你回来,不醉,不休……”

故事不长“笙笙。”“我喜欢你,很喜欢。”时瑾

故事不长她这一生,所有的欢喜都是时瑾双手捧给她的,她爱他,胜过最浓的烟,胜过最烈的酒,胜过她那把弹了六年的吉他,胜过漫天星辰与她自己。

故事不长十八的少年,十六岁的女孩,青涩却炽热的初吻,那时,秋天已过,屋外的秋海棠谢了,他教会了她接吻,教会了她活着,在这个灰色的世界上,卑微却倔强地活着。沧海桑田,岁月转了八个年轮。

故事不长时瑾向来不是理智的人见血就兴奋骨子里流着很劲的血可却为姜九笙留下所有温柔

故事不长时瑾用力抱住她,恨不得揉进骨头里。他伏在她肩上,眼角滚烫的泪落在她脖颈:“求你,”他哽咽,“别扔下我。”他又哭了。时瑾曾经跟她说过,母亲去世之后,便再也没有掉过一滴泪,八年时间,流过血,只是没有眼泪。她却见了两次了,都是因为她

故事不长“你不忍心温诗好去坐牢,就忍心让我病了八年。”——姜锦禹

故事不长宇文冲锋戴着从姜九笙那偷来的冠军戒指周游世界,遇到搭讪的女生他会把戒指拿出来说“我已婚”

故事不长我哪是什么好人,只是你那么好,我就不能成为太坏的人。

故事不长他伪造了尸体,让她金蝉脱壳,然后,她便养在了姜女士家里。他断了秦明立一根尾指,毅然离开了秦家,去了耶鲁学医,养一条博美犬,变成了与人为善的绅士。他花了八年时间,重新站在了她面前,以她喜欢的样子。

故事不长明瑶瞥了徐蓁蓁一眼:“他们三个是同喝一杯酒的关系。”

故事不长“我朋友不算多,但都是很好的人,也值得我去东奔西走。”“你可以吃醋,但不要生我的气的好不好?”-姜九笙

故事不长“你嘴里那个不怎么样的女人,学了九个月的散打就把我打趴下了。”——宇文冲锋

故事不长态度温和,却不近人情,墨染的眸子里,像画了山水,隔着距离,让人怎么都窥不透,先是好奇,再到不可自拔。——(时瑾)《暗黑系暖婚》

故事不长“笙笙,我就是这样的人,就算收敛着脾气,就算刻意与人为善,哪怕是变成了你喜欢的绅士,也改变不了我骨子里的暴戾乖张跟不择手段。”——时瑾

故事不长要是她有难,他同样不会坐视不理。仔细回想,似乎是这样,每次打架闹事,她、宇文、还有谢荡,都是一起,谢荡说这是臭味相投,宇文冲锋说是英雄惜英雄。

故事不长时瑾:“笙笙,以后不要哭了,我看了难受。”“床上不算。”

故事不长姜九笙:“公开会不会让你很麻烦?”时瑾:“不麻烦,,我花了近九年时间,就是为了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时瑾是你姜九笙的人。”

故事不长“你跟她比?” “她是我祖宗,你是我什么人?” “别总是提姜九笙,从你嘴里说出她的名字,我不爱听。” ——宇文冲锋

故事不长如果可以,就喜欢到你身披婚纱的那一天,等到了那一天,我会在婚礼上给你拉一首漂亮的曲子,让所有人都记住,你与你的他——谢荡

故事不长“因为时瑾是医生,做手术的时候要摘下戒指,所以他在无名指纹了婚戒和姜九笙的字母缩写,但是他不让姜九笙纹,怕她疼。”

故事不长爱情就是这个世界都在你耳边纷纷扰扰,却敌不过某个人的只言片语。忐忑给他,不安给他,烦躁与平静也给他。

故事不长“你脖子上的戒指,是那个人的吗?”“是。”他说,自言自语,“是我爱的人。”(宇文冲锋)

故事不长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故事不长“照顾好我姐姐。”“姐夫。”——姜锦禹

故事不长也许吧,没有在最一清二白的时候遇见挚爱,连动心的痕迹都不敢露。

故事不长我的一生很短,故事不长,四字概括:爱而不得。

故事不长他曾经为她成疯成魔,现在,想为她立地成佛了,他也分不清自己是病愈了,还是病入膏肓,居然信邪了,竟想给她积积德。

故事不长姜九笙:“炎泓帝和定西将军能在一起就好了。”时瑾:“都是假的,骗人的,笙笙,不要太入戏了。”姜九笙:“《帝后》的作者也叫容历,刚才,我还遇见了一个叫阿禾的女孩,时瑾,你说会不会有三生三世?”时瑾“不知道,我不信神佛,不过,若是真有,我大概三生都要栽你手里。”

故事不长“我喜欢的那个人,他有一双很好看的手。”“请祝福我们。”-姜九笙

故事不长你怕什么呢,我被鬼迷了心窍,就算是地狱,也敢去的

故事不长遇上她之后,怕的就多了,怕人心不古,怕天灾人祸,怕生离,还怕死别。

故事不长“时瑾,你喜欢我什么?”“我抽烟喝酒还打架。”——姜九笙

故事不长“谢荡首次公开独奏会的前一个晚上,我弄坏了他最宝贝的小提琴,他都没有真正和我生气。”“我和家里人都不太亲近,除了莫冰家,逢年过节大部分是在谢家过的。”——姜九笙

故事不长姜九笙:“时瑾,你来过赛尔顿吗?” 时瑾:“没有,这是第一次来。” 姜九笙:“那你怎么知道那么多?” 时瑾:“因为你男朋友博学。”

故事不长厉冉冉“我怎么觉得徐青久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受。”靳方林:“你又偷偷看乱七八糟的小说了。”厉冉冉哼了哼,耽美是广大腐女同胞的精神食粮,不知者之大过!

故事不长“这世上有两个我永远都医不了的人,纵使医术再好都不行,一个是我自己,另一个,是你。医不自医,至于你,我束手无策。所以,你要健康平安一点,不要生病受伤。”

故事不长她喜欢的人啊,是个盖世大英雄,虽然没有脚踩七彩祥云,却有最宽厚的肩膀,枪林弹雨也会跑在最前面,眼睛都不眨地说:要跑在最前面,因为我是他们队长。——景瑟

故事不长如果可以 就喜欢到你身披婚纱的那一天 等到了那一天 我会在婚礼上给你拉一首漂亮的曲子 让所有人都记住 你和你的他 —— 谢荡

故事不长人呐,总是这样,总是等到要失去了,才悔不当初,把人弄的遍体鳞伤了,又会过头来虚寒问暖

故事不长萧荆禾笑:“你要做昏君吗?”容历:“昏君有什么不好?要做明君,还要爱他的社稷和子民。”他不就是做了明君,得了什么结果,孤苦一生,守住了万里江山,可守不住心头那点朱砂。

故事不长他拔了麦 在万人喧嚣里 说了一句:“我喜欢你”

故事不长宇文覃生说:“你就这么喜欢她?” “嗯。”他点头,眼里有泪光, “爸,我很喜欢她,喜欢得想把一辈子都耗给她。”

故事不长时谨:我在她失忆的日子里活成了她最想要的样子。成为她喜欢的医生,收养着她喜欢的姜博美。姜九笙:我在我失忆的日子里活成了他的样子。喝最烈的酒,抽最呛的烟,打最酷的架。

故事不长便是这天,她知道了,时瑾有只狗,叫姜博美,他说他是她的私生饭。

故事不长时瑾:“我十八岁就读完了工商博士,后来才转了医科,读了三年,开始主刀。”

故事不长“笙笙,我现在很惶恐,怀疑我找了个钢铁基佬,弯得妥妥的,再也掰不直了。”——苏倾

故事不长“你跟她比?”“她是我祖宗,你是我什么人?”“别总是提姜九笙,从你嘴里说出她的名字,我不爱听。”——宇文冲锋

我是作者作品内容

我是作者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

我是作者作者介绍:顾南西阅文集团大神作家。专注宠文五百年!专注火车事业五百年!江湖人送外号顾司机!

我是作者时瑾:变态黑化美人医生,轻微洁癖

我是作者姜九笙: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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