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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法律制裁的炮灰2

炮灰生存之道

林越在走出审讯室的时候,正在想着解决方案。

  现在,林越对着三面墙一面铁的拘留所,内心很是抗拒。

  但还是面无表情,走了进去。

  随着铁门咣当——一声,伴随着上锁的细碎,警务人员走远的脚步声。

  唉......

  林越坐在窗前,眼睛无神地望着前方,叹了口气。

  “系统,滚出来”

  林越闭上眼睛,心里没好气地说。

  “炮灰生存系统021版本升级完成,现版本为3.0”

  随着一声机械音的响起,版本升级完成。

“宿主,找我有什么事吗?”

  一声软糯糯的声音响起,正是021。

  “你还好意思说?!穿越啥的,我不稀罕好吗?赶紧的,解除绑定,你爱找谁找谁去。”

  林越气愤地说。

  “别嘛,宿主。本系统会带你领略大千世界里的风土人情,星际战甲,末世异能,密室逃脱,灵异仙术等惊险刺激的冒险之旅。今天一折优惠哦亲^3^”

  “好哇,那你先把我从拘留所里弄出来!否则一切免谈!”

  “这......宿主......”

  “有话赶紧说。”

  “星际守则第四条:系统不能干涉人类活动。”

  “......解除绑定!”

  “宿主,别慌,几天后女主会来找你和解的。到时候你答应和解,当面道歉,她会保释您的。并且不留案底。”

  “......这个世界的法律观这么奇葩的吗?”

  林越的关注点在这里,因为实在是太奇怪了。

  在法律有关于故意伤害罪是这样量刑的:

  ⑴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看宋晓雨那样,肯定是重伤了。

  而且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是属于公诉案件,即使被害人不追究,也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但是如果对方能出一份谅解书,会从轻处罚的。

  根本不存在能够保释且不留案底的说法。

  但是能出去,并且不留案底,林越也就懒得追究那么多了。

  林越不是普通人,她是一个异能者,只不过她没告诉任何人。

  她能控制时间。

  所以别看刚刚在审讯室里,她只是闭眼沉默了几分钟。

  其实那时候,等她把事情搞清楚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小时。

  萧玥,女,24岁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

  主修外科医学

  父:萧卫东 54岁 经营着一家馄饨店

  母:齐敏 43岁 普通家庭主妇

  性格有些高冷,娇气

  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聪明人多多少少都会有身傲骨。

  再看看她履历,呵~有傲的资本~

  但就这样一个人,竟然蠢到推人下楼?!

唉......

林越第二次叹气

  十几年学白上了吗妹妹?!犯法的喂!!!

  林越吐槽。

  萧玥喜欢上一个校草,校草不喜欢她但是吊着她。

  校草喜欢校花,校花不喜欢他但也吊着他。

  三角关系?

  不不不,复杂得多......

  校花喜欢总裁,总裁不喜欢她但还是吊着她。

  总裁喜欢女主,女主不喜欢他,喜欢校草!

唉......

林越第三次叹气

  绕来绕去,多角关系,看的林越心都累了......

  总之,就是萧玥参加女主宴会,本来就看女主不爽,没能力还逞强,因为她的逞强,妨碍她急救,因此害一个病人错过抢救时间,成了植物人。还因为校草的事,然后就把人推了。

  简单点说就是看女主宋晓雨不爽。

  但是,这是一部位面小说,破案向的,真正的女主是一个心理侧写师,叫林涵,林氏集团千金。

  真正女主除了在警察厅,就是在命案现场。

  萧玥就是炮灰中的炮灰,路人中的路人。

  对了,还有一个身份,是萧玥前几天才得知,但她不在意......她的身份还是林涵查到的。

  林氏集团当年因乌龙报错的真千金

  但是原著里面,萧玥早就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啥也不管,遇到女主就作死,根本没见到自己的亲生父母。

唉......

林越今天的第四次叹气

  剧情的魔力真大!

这个系统也是可以,被强行剥离宿主。本来是要回收的,结果跑了出来,然后找到了林越。

  但是,现在林越来了,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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