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政策
汉初以来,朝廷要职被列侯(一般为功臣或外戚)垄断,并通过“任子”的方式世代为官。刘彻则不拘一格,唯才是举,大胆提拔人才,并量才任用,这种用人方针体现在他于元封五年(前106年)所颁求贤诏书(武帝求茂才异等诏)中。 [63] 他所提拔的人才中,不乏出身下贱或寒门之人,文有主父偃、卜式、公孙弘、儿宽、朱买臣、桑弘羊等,武有卫青、霍去病、李广利等,甚至晚年还提拔了匈奴俘虏金日磾为顾命大臣。后世班固称赞“汉之得人,于兹为盛”,因此刘彻一朝所创造的业绩“后世莫及”。 [64]
刘彻还从制度上完善人才提拔机制。他大力发展察举制,在建元元年十月(前141年)、元光元年(前134年)、元光五年(前130年)至少三次下诏举贤良文学,得到董仲舒、东方朔、公孙弘、严助等人才。元光元年十一月(前135年),刘彻下诏郡国每岁举孝者、廉吏各一人,后合称孝廉,使察举成为定制,孝廉亦成为察举制的核心科目。 [65]
刘彻一方面大胆提拔人才,慷慨封赏,另一方面“性严峻”,对官员要求苛刻,认为“有才而不肯尽用,与无才同”,因此动辄诛杀不称职或欺骗自己的官吏。他在位期间前后有十三位丞相,其中病死四人,因罪免职四人,因罪自杀二人,处死三人,其余官员被下狱处死的更是不计其数。汲黯曾为此劝谏刘彻不要滥杀官员,但刘彻不以为然。 [217]
削弱诸侯
刘彻在汉景帝削藩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削弱诸侯王的措施。元朔二年(前127年),刘彻根据主父偃的建议,实行推恩令,规定诸侯王可以“推恩”将其封地分封给继承王位的嫡长子以外的子弟,并上报朝廷,由皇帝制定列侯封号,诸侯王无权废除或更改。所分封的侯国归郡统辖,不得过问政事,仅收纳封地内租税。 [66] 元狩元年(前122年)粉碎淮南王、衡山王的叛乱阴谋后,刘彻颁布左官律和附益法,前者贬抑诸侯国官吏为“左官”,规定曾仕王国官吏者不得在中央任职;后者禁止朝臣交结诸侯、为其谋利。经过刘彻的一些列削藩措施,诸侯王权势、封地愈益缩减,名存实亡。 [67]
巡行郡国
自元鼎五年(前112年)以后,刘彻开始频繁巡行郡国,其足迹北至塞外,南及湘衡,东到大海,西逾陇山,遍及五岳四渎。刘彻出巡的目的有:考察地方政情、巡察郡县地方吏治;体察民情,劝课农桑,推广教化;统筹军事,安境定边,等等。在此期间完成了封禅泰山、祭祀明堂、治理黄河等壮举。不过,刘彻巡行也包含求仙问鬼等消极方面。 [68]
区划调整
西汉王朝奉行以关中为根本的地缘战略,借以内控诸侯,外御匈奴。刘邦时重在控内,并以洛阳作为控御关东诸侯的重镇;刘彻时重在御外,而对关东诸侯的统治由军事镇绥为主转向政治控制为主,洛阳在地缘战略中的重要性也相应下降。出于适应地缘战略转变的需要,刘彻对长安、洛阳之间的地域结构进行了调整。元鼎三年(前114年),刘彻应楼船将军杨仆之请求,将函谷关东移约三百里,是为“广关”。此后,汉关中区域北部的东界由以临晋关为标志的黄河一线向东推进至太行山一线;中部区域的东界由旧函谷关向东推进至新函谷关;南部区域的东界,由四川盆地东南缘向东南推进至柱蒲关、进桑关一线的滇桂、黔桂间山地。刘彻东徙函谷关,旨在将整个崤函山区括入关内,以加强对洛阳的控制,防备关东有变,异己势力袭据洛阳以威胁关中;设置弘农郡,旨在构建以弘农、新安、宜阳为节点的防御体系,并加强对崤函道和武关道的控制,以弥补函谷关东迁后带来的关中防卫疏漏,达成控制洛阳和防卫关中的双重目的。刘彻通过增大关中区域的范围,特别是函谷关的东移和太行山以东地区划入关中,大大增强了朝廷依托关中以控制关东这一基本治国方略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