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迷修,你这样做值得吗?”
什么是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影响,不受人性、社会性的因素影响。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有强者才能获得最多。它体现在植物界方面。它的社会属性一般体现在动物界。人作为高等动物,他可以改变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这也是人类社会要遵守的生存法则。大到国家间、政权间的竞争,小到企业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要遵循丛林法则,至于竞争结果,那就看各自的实力、智慧、手段和改造或适应世界的能力了
丛林法则(the law of the jungle)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因素影响,不受人性、社会性的因素影响。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能强者才能获得最多。它体现在植物界方面。丛林法则的社会属性一般体现在动物界。人作为高等动物,他在生产力、科学技术发达的时候,特别是现代,人类利用自己的主观意志,改变了许多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改变为以人的意志为主的客观事实。例如:人能改变植物、动物的物种,生存条件、环境,也可以决定它们的生死状况,人为地改变了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这就是丛林法则的社会属性。人也可以改变人类的生产、生活、生存条件以及环境、生死存活状况等。用马列主义***思想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来判别,阶级斗争是决定的因素。而阶级和阶级斗争是由世界观来决定的。观点评价正面观点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能适应环境,就只能被环境淘汰。同类竞争,强者共赢。强弱是可以逆转的,所以时刻要有危机意识。反面观点但是也有人认为丛林法则不是完全适用于人类社会,因为毕竟人类社会不同于无序竞争的原始丛林,人类社会是由智慧生物构成的。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随着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与人之间不会一直停留在弱肉强食状态,强权就是真理在人类社会是行不通的,即使暂时存在也是不能长久的,因为人类不同于低等生物,人类强者或者弱者也都是暂时性状态,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权享有天赋的人权。丛林法则只是人类社会的所谓强者们以及甘愿被欺凌的弱者们用来欺骗自身的说法,这种说法可能会欺骗多数人,也可能长时间的欺骗少数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而人类在自然界,作为食物链顶端的智慧生命,更加不可以完全遵照丛林法则,因为从地球生态上来看如果完全按照丛林法则发展行事,那么人类为了自身的发展可以无限攫取地球资源,那么这样最终会毁灭自然界,进而反过来会影响到人类自身生存,也就是丛林法则会毁了人类自己!观点启示强者争霸天下角逐天下,强者为尊。在社会丛林中,只有竞争做强者,才能任意发挥,才不至于被人践踏。武王伐纣后创立周朝,不仅占居了商朝的原有领土,还挥师征服了周边的许多小国。为了牢固地控制这大片领土,武王把土地分封给同姓宗亲和功臣谋士,让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上建立诸侯国,一方面守护着周王朝的安全,另一方面,各诸侯国君还必须向周王进贡。诸侯中如有不服者,都要受到严酷的惩罚,周王室为此还建立了专门的惩治机构。还有,美国攻打伊拉克,没有什么道理,只是因为它强大,就可以说找大规模杀伤武器,也可以说是解放伊拉克实现民主。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军的科技含量极高的“铁拳”肆意地砸向近乎无助的伊拉克,就像非洲草原上凶猛的狮子戏弄羚羊一样。这不禁让人想起巴顿将军的名言:“战争是人类最壮观的竞赛!”在竞赛中,人可以为所欲为。在战斗中,强者胜,弱者亡。可是,想做强者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必须因时、因势、因事,把握机会奋力抗争,才能争得强者之位。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灭六国,建立起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国家。然而,秦之灭六国统一天下,并不是单凭兵力上的优势取得的,而是和当时的整体形势、民心所向、一直以来的准备、秦国的实力、秦王嬴政的策略等都是分不开的。这一切都是秦为争霸天下所做的准备,都是秦争霸天下的必要条件。正是因为这些,六国才无力抵御秦军的进攻,秦才得以统一天下。然而,“打天下难,坐天下更难”,夺得天下的霸主们想长久的维持领先地位也非易事。犬戎杀周幽王于骊山之后,周王室日益衰败,周平王被迫迁都洛邑。诸侯国中的强者群起逐鹿,吞并弱小国家。扩充自己的版图,建立自己的庞大势力,也求能争得天下。面对如此危局,周平王似乎并没有什么高招,只是甘心情愿地任人宰割。结果,新一轮的霸主又独霸天下。相比周平王,秦始皇在这一点上就英明得多,他为巩固霸主地位,采取了一系列非常之措施,使得他当政期间,虽达不到四海升平,倒也安稳了12年。回望失去霸主地位的“英雄”们所作所为,似乎也不难得出他们失利的原因:主观上:过于执著于自己的优势,往往把落后的追赶者作为自己的参照物,以至于失去了向前超越的动力。客观上:凡有野心者,都有取之天下之意,并且都在暗中不断地蓄势,一旦有了机会谁都不会手下留情的。难怪宋太祖会说:“不须多言,江南有何罪,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别忘了:小心驶得万年船。结盟也是智慧很显然,被领先者打压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以,弱者经常会采取结盟的方法,让自己好过一些。经济学家钟朋荣的《“小狗经济”有优势》一文也很好地说明了,当你实力不足够和强大的对手对抗的时候,采取结盟不失为明智、智慧之举。在文中他先举出了在非洲大草原上经常会出现的场景:几条小狼狗,一个负责骚扰,一个负责赶,一个负责扑,居然能吃掉一匹大斑马。然后他总结道:“三条小狗吃掉一匹大斑马的秘诀是分工明确,合作紧密。正因为大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决不动摇,才产生了分工的优势,产生了合作的能量。在经济工作中,许多经济活动也是采取这种分工协作的方式完成的。我把这种经济活动称为小狗经济。”在温州经济发展中,有很多这样的“小狗经济”。比如说温州的鞋,成品鞋多半不是由一家生产出来的,而是由许多与鞋子有关的厂家——生产鞋底的,生产鞋面的,负责上胶的,他们通过合作——生产出成品鞋的。这些厂家,单凭任何一只“小狗”,都会因为不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和技术优势,而无法独占市场,但是,通过这样的联合之后,“小狗经济”就有了对抗“大斑马”的优势,这也是温州经济如此活跃原因所在。不过,虽然合作会很有效,但也不能丧失理智。宝洁公司的“汰渍”洗衣粉与联合利华的“奥妙”洗衣粉是同一档次的竞争对手,因为双方都是知名的国际品牌,价位上也明显高于国内品牌,刚开始也算是和平共处,共享中国大陆高价位洗衣粉市场。但是好景不长,随着雕牌、奇强等洗衣粉的逐渐发展,1999年汰渍与奥妙都不能坐视不理了,于是,竞相降价,昔日的和平转瞬烟消云散。由于外资企业产品的高成本,汰渍开始“想念”以前的黄金时期了,因为昔日的和平给双方都带来了较高的利益,于是,汰渍决定不但不再降价,还立即将汰渍提价,并希望借此市场行动向奥妙发出停止战信号,以达到双方继续在中高价位洗衣粉上和平共处的目的。可惜奥妙有自己的清醒认识,继续将价位格拉到2001年的中价位,其结果可想而知:汰渍损失惨重,销量创历史最低,奥妙却捡了个大便宜,稳坐中价位洗衣粉的领导地位。后来汰渍终于从挫折中缓过神来,在2002年把价格降得比奥妙还要低。在这一案例中,奥妙和汰渍,虽然二者以前有过合作,但是不可能永远合作;当有利益冲突的时候,竞争是必然的,幻想“和平”就是幼稚的表现了。其实,“奥妙”和“汰渍”的殊死相争才是正常的现象。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这是美国人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奉行的价值准则,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当然也包括中国,尽管它与中国传统价值观相左。因为中国传统的“财帛如粪土,仁义值千金”价值观,不是很符合丛林法则。谁说大局已定有两句话说得好,“落后就要挨打”,“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就把弱肉强食视作是天经地义”。所以,任何弱小都不应该自暴自弃,那样的话也就只有备受强者蹂躏的份儿了。其实,弱小者也确实不该放弃自己和强者的差距,因为强弱只是在某种具体环境中产生的,如果环境变了,事态还不知道怎样发展呢,没听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