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着回乡下的汽车,路面的树嗖嗖的划过,快到只留下模糊的影子。耳机里播放着我最喜欢的英文歌,“if you’re leaving baby let me down slowly”用低沉的声音唱着这首歌词 歌手的声音极具感染力。让本来没有恋爱过的我也变得有些沉闷
不幸的是半路突然下起小雨,绵绵密密的。本来就沉闷的我变得心情变的莫名低落。脑子里仿佛有一团乱糟糟的毛线团,解来解去都解不开。看向车窗划过的水珠,脑海里浮现出自己一路上的成长。
还记得小学时候,大概就是我第一次体会喜欢的地方。是青涩倔强的,犹如未成熟的樱桃。他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梁星宇,乍一听还以为是女孩儿的名字。确实,他有着白皙水嫩的脸蛋,长长的睫毛,柔软的黑发。就像一只乖巧的小狗一样,好不惹人怜爱。
起初我是讨厌他的,因为并不是一开始就被他吸引。二年级时喜欢一个叫宋易的男孩,为什么喜欢他呢,时间实在离这久远不太记得,只记得他右下脚有颗泪痣,但配上他的五官并不感觉娘气,却增加一番风味。
只记得某天语文老师叫我们两帮她拿课本回办公室,不巧办公室锁上了门,没办法我们只能再门外等着,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那时,蝉叫着老大声,肚子里装着扩音器似的。
他走去凉快的地方等着,而我则爬在栏杆上看着树上的鸡蛋花,可真香啊!渐渐阳光照着我的脸通红,我也实在受不了了,准备也呆在凉快的地方。突然一转身,一个黑影站在我后面,就这样我毫无意外撞上了宋易。书落了一地,那一刻脑子里是空白的,我被吓到不知做出如何反应好,只是觉得十分尴尬。可心却跳着咚咚的快,就这样四目相对。
碰巧今天是哥哥来接,见我许久未出校门,便上来找我。回神看到哥哥的出现,慌张失措地捡起课本,头也不回的拉着哥哥跑出去。一路上哥哥问我为什么这么久还没出来,还他担心以为我不见了。
“对不起,下次我会早点出来”小声的回答了他
一路上他不免絮絮叨叨着我,但我心思早就不在这上面了,明明已经离开这么久但心却依旧平复不下来。他.....会怎么想呢?也会心跳吗?那这样他会对我有意思吗?这时候我已经确定自己是喜欢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