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莞我叫白莞,从小就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孩子。但凡是我想要的东西别人都会讨好般的送到我的面前。
白莞只有一样也就只有一样,他不讨好我给我冷脸,不像别人对我那样,他就是王俊凯。
白莞我是比所有人都幸运,还令人羡慕的人,小时候去叔叔的公司看见了那个满头冒着汗,一个人在那里训练的男孩时,让我觉得十分不屑,这些想靠努力就觉得自己会成功的人真是让人嗤之以鼻。
白莞什么成功的路上没有捷径,只有努力简直就像是在痴人说梦。
白莞想要成功那还不简单吗?主动讨好我,我就会让他成功,他想要的一切我都能给他,包括未来。
白莞十几岁的时候他开始拍摄宣传片了,叔叔对他也越发的苛刻了,管教的比同公司的人还要严格。
白莞我总会偷偷去叔叔的公司玩,对于他们都已经是见怪不怪了,我看见他一个人坐在那里拨弄着吉他的弦,那种声音真是不够悦耳啊,比钢琴低俗,比古筝差劲。
白莞但还是忍不住想要看他,可能经常看别人能抓住别人更多的弱点吧。
白莞在他眼里那把吉他好像是个宝贝,他认真的弹了起来,额头上的发丝还挂着一粒汗珠,他也丝毫不在意,一曲完毕后,他像珍视一个宝贝般,把那把木质的吉他收了起来。
白莞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的粉丝一起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白莞可能哪怕那不是粉丝送的东西他都会那般珍视吧,因为他喜欢吉他。
白莞慢慢的我进入了青春期,女孩的青春期总会比男孩早,在我上五六年纪的时候,就意识到了我喜欢上了那个我曾经最看不起的男孩。
白莞可那时候的他已经是有了许多粉丝的人了,算是彻底火了起来。他开始拍MV,录歌,录节目,游走在各个城市。好不容易我去叔叔公司的时候见到了他一面,却看见他在那抱着一只猫逗弄着。我慢慢的走上前,他把猫放跑了,我盯着那只猫,心里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杀死它”
白莞我装作去厕所,偷偷询问了大人那只猫的去处,很轻而易举的抓住了那只被他抱过的猫。
白莞我顺着那只猫柔软的皮毛,猫舒服的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我的心一阵难受,想起这猫也会讨好时,掐住了它的脖子,费了好半天的尽才把那只猫掐死。
白莞我的手背上全是那只该死的猫的抓痕,一串一串的红痕布满鲜红的血液。
白莞我暗想死有余辜,拿着袋子把猫的尸体随便扔在了一个大点的垃圾箱内。
白莞脑海里浮现着那只刚刚被我掐死的猫撕心竭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