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床上一边敷面膜,一边脑海里的记忆仿佛像录像带一样回放着,从十七岁那年盛夏时光遇见他开始,到二十四岁的初夏岁月,点点滴滴,有关于他的,但更多的是我平庸的青春里灼灼生辉的自己。
十七岁那年夏天,只因为多看了他一眼,便一见倾心,偷偷喜欢他好多年。
年少时喜欢一个男孩子真的很简单,不过是因为阳光下他的侧颜十分好看,戴着眼睛一个十足的理工科男,草稿纸上快速敏捷得解题步骤,都足以让十七岁的我喜欢上他。对一个学渣而言,遇见一个学霸,除了倾慕还有佩服,那时的自己身边同学也都学渣,突然遇见一个学霸级男孩,还温柔的给我解答如天文数字般数学,作为妥妥的一枚学渣的我,很难不心动。
他在我十七岁的青春里仿佛是太阳一般温暖,星星一般闪闪发光。十七岁的年纪,喜欢一个人是不敢叫任何人知道的,唯一笨重的表达方式就是让二十三岁的他记住我,在他眼里多刷一点存在感。彼时我能想到最好的方式就是多问他题目,让他对我有个好印象。
于是开始每天晚上回家认真学习到深夜,重新开始学,我不想问他太简单的题目,怕他觉得我太笨,于是每天晚上学习到凌晨,那时候的我,低头是题海,抬头是他滔滔不绝给我讲题的画面。
后来会做的题目变得多了起来,但是问他题目的频率并没有减少,因为我要在他面前刷存在感,少女的心思在那个夏天随风飘了起来。
那个暑假,除了日复一日的学习,每天早上醒来最期待的事就是见到他。我从一个赖床的女孩到每天早上五点起床,背单词然后吃饭,只为了早点去辅导班见到梦中的少年。
记得那个假期过的很快,最后一天我问了他很多题目,其实只是想多听听他的声音,我记得那天无数次想趁着他给我讲题目时要下他的qq,但一直不敢,害怕被拒绝,害怕被拒绝啊我的青春再次变成灰色,害怕自己的自尊心再次受到伤害。纠结了几回,好几次话到嘴边,还是吞了回去。
那天天气很好,宛如初见的那天,阳光明媚,微风正好。他踩着阳光而来,给予我力量。他话不多,只是一个眼神,一句话便温暖了我整整一个青春。
中午的时候,其他人都在休息,我在认证的做习题。突然他推门而入,坐到我旁边,眼角带笑。
李晔以后要好好学习,你很有潜力,加油!我相信你可以的,不要辜负这么久的努力
我你放心,我会努力考大学的
李晔相信你,一定行的
我朝他点点头,内心更是坚定了要考大学的想法,我想等自己变得优秀时,在自信的站在他身边,甜甜的告诉他我喜欢他。
那天直到分开,我也始终没有要他的联系方式,但我相信,有缘终会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