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女追男隔层纱,男追女隔层山。我在复一时期以亲身经历实践过这句话的前半句,事实证明他是错的。
那时的我春心萌动,和坐在我后面的我们班的班草告白了(其实是那段时间看了《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这部电视剧后脑抽了)。不得不承认人啊,不在寂寞中爆发,就在寂寞中变态,是的,我寂寞了……面对着住处和学校两点一线的日子,我实在是无聊的紧。而任谁突然被异性冒出“我喜欢你”这句话都是懵逼的,所以我觉得我被拒也是理所应当的(我在宽慰我自己)。其实我当时面对着这种结果是有着悲喜交加的,高兴的是我觉得我只是想让我生活变的有点起伏,不要太过平淡,他不喜欢我正好,没有后续发展,就不会让这件事变得太复杂,以致无法收拾,但是悲的是他拒绝我时太坚决,让我觉得我没有个人魅力,这真是一件让我悲伤的事。所以我怀着展示我的个人魅力和让他觉得我不是耍他还有让这件事不要让我们之间变得太尴尬,我就打算再追求他几天,等他多拒绝我几次,我再顺势装装样子放弃,好吧!我承认我真是一个既神经又作的女孩子。然后第二天我就给他写了一封情书,上面明确的写了如果我当他女朋友的优点,还列了个一二三四……他看过后笑了笑,对我我摇了摇头,我也只好一手横放我后面的桌子上(我们中间隔了一排),一手支着头,用带着遗憾的语气说了句“路漫漫其修远兮”,然后,在看到美人一笑后我才转会头继续学习。一招不成后,我又开始了第二招——死缠烂打,拿着我的数学作业询问他问题,让他给我讲题(不得不说,长得好,学习好还聪明真是太讨厌了)。就这样过了几天后,周围人也觉得我喜欢他了,好吧,可能是我塑造角色太成功。在第四天吧,好像,记不太清了,我真经历了一次偶像剧中女生一抬头就看见男主推门身上带光出现的场景,啊~那时我还拿手遮了下眼(被光闪得),不过,千万不要误会,我这是被他身后的阳光晃的,那阳光是真刺眼,但也许是角度问题,周围同学都带着暧昧的眼光调侃我说是不是被男色晃花了眼,我急忙解释,但是没人相信。我只想说人啊!真是太奇怪了,你告诉他们事实时他们不相信,你故作一些举动时,他们却觉得那是真实的,信以为真。
结果是在我意料之中,但在意料之外的是他成了我的好朋友。在我生气的时候,他会买奶茶哄我;我想玩手机时,即使他在玩游戏,他也会把他的手机给我玩;他还知道我好多缺点,但他依然对我很好。他确实成了我那段平淡生活的一道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