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
日子一如既往的过着,有难过有开心,也有像好几年前的那种甜蜜。
陈晨来的时候一身萝莉呆萌打扮,这让我又想起了我那叫双儿的徒弟来!陈晨是在一六年年底来的,那时正好是所有人离开之际,龙儿是最后一个人走,陈晨刚好接着龙儿。
路过公司走廊晨正好经过,穿着一身红色披肩,面容配上萝莉装一定不输于那些网络好看的jk,谈不上倾城,和双儿有几分相识,给我的第一眼感觉是她与别的女生有所不同。
非要说哪里不同?也许单只穿着跟气质吧,晨是恩施人,离我老家五个小时路程!一身萝莉控打扮也吸引了很大一部分男生!追他的人也着实不少,光公司就七八个,还没有加外面的。有的人当天就开始加扣扣聊的火热。
晨是个话唠别人回一句她就回两句的人,跟他在一起就感觉不到无聊,好比看个电视全场都是她一个人的声音,也不知道一个女生哪来那么话聊!
我也经常性的去大车间工作,每次都能看到她和一堆单身狗聊天吃东西的场景!我以为我并不是他们其中备胎的一个,却没想到事与愿违我还是中了这情花的毒。
有一天我哥给了我晨的扣扣号码,我自己的事也是家里人比较担心的话题,玲走的多年我仿佛也没有多少心思真正的去谈过,整天就喜欢在网上发一些心灵鸡汤和一堆推人聊天,其中就包括那时叫我师傅的双儿。
我加了晨后也偶尔的一些问候,她也是偶尔的回几句,彼此也不认识还谈不上整天信息乱飞的时候,后来直到我第一次回昭通老家!去看望我那病床已久的爷爷时才开始不断的联络。
“你还回来吗?”晨问道。
“看情况吧!回来不回来只是看心情!看有没有值得留下的东西。”
我不太会开玩笑因为长期做管理!养成了一副文质彬彬见人说话就微笑的表情。
直到后来我回到了公司,约她出去玩故事才进入正规。
那天周六她约了很多朋友说是去爬山!我本就不喜欢热闹所以就没有去,然而晨因为我没有去而终止了这场旅游,后来的下一周六我为了表示歉意约了她和她闺蜜一起去爬山。
走之前我就给她说了我不想和一大推人去,我不喜欢那样热闹的场景。所以这次只有我们三个,我们就这样一起爬山一起拍照,后来渐渐的熟悉了后就经常性的是我们三个一起去玩。
其实我知道我不太喜欢这种重义气,异性朋友又多,性格太开放的人!但我还是空了就给她发信息问候。
我不太喜欢拐弯抹角的去先和他们做朋友,只喜欢直接表白,反正都是要被拒绝的,于是我没过几天就给她说喜欢她,她也没有说什么,反正她不答应我就当喝醉了。也没有抱多大希望,但我和她依旧如朋友那样到处去游玩。
我们有空就会去逛商场,去爬山,但是她却始终对待我像对待其他人那样,没有把我重视,她朋友一叫他,她就去了一大推男的一起喝酒聊天,为此期间我好几次都想放弃。
一个宿舍的哥们叫陈鹏鹏,他告诉我,“追女孩子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结婚是你自己的事,追女孩子也是你自己的事,人家女孩子玩不玩是她的事”,一连好几天,好几次我都不太主动给她发信息,当然他也不会给我发。
期间我让我大姐二姐过来我这里帮我,另外还招了三个人,加上我自己六个人给公司加工,每天我都奔赴在工作与各种做样机之间,路过她那里我都会故意绕开!
那段时间我想彻底放弃不再追她,到后来有个周六她又给我发信息,问我附近办理银行卡的事,本着礼貌我又回复了她,就这样一来二去又开始聊天。
也许这就是世人眼中的备胎吧?后来只要有空我还是主动的去约她去逛街,我们最喜欢去的那家奶茶店叫暮茶,我喜欢吃刨冰,喜欢那种冰冷的甜,就像恋爱时总是喜欢吃酸的一样。
我和他就这样不清不楚的的过了几个月,我很不喜欢这样子吊在空中的感觉,不答应又吊着你,想放弃又舍不得。直到半年后,那天他又叫上我去步行街,我一路都心不在焉,因为我不想继续这样下去了,这样下去真的让人崩溃。
我一直再想这是最后一次陪她了,以后我又将远离,多少次多少人也是这样,不表示不拒绝的吊着你,你心里已经那么拥挤了,我又何必来强行挣那个位置?
[《闹市街头》
词/旭子
闹市街头被你冷却的手
我在此逗留演一个人的天长地久
时隔多年传来了一句问候
有多少的情话话还未说出口
。
拥挤街头我们和平分手
仿佛时间停留在曾相遇的路口
离别时想再亲吻你的额头
就当这是我最后的温柔
。
街头转角的咖啡店
是我们记忆的最终点
我们听过的唱片
还留在我的空间
。
我们经常去的那家店
音乐都放了好几遍
你爱喝的味道还那么咸
让我有种想怀念从前
。
虽然故事都已好多年
虽然现在都天各一边
好多话都在字里行间
但愿你都能懂
过好以后的每一天]
正当我无心恋战于这样上气不接下气的备胎日子时,没想到一场大雨却将我和她带入了往后余生的相爱相杀之中。
突然的大雨让这个街道的所有行人及商贩都一时间打得措不及防,大家都同一时间很有默契的往就近的店铺冲去,我和她去的店铺名以纯,躲雨的人很多,买东西的人很少。
一时之间雨势越来越大,转眼就淹没第一步台阶,犹如天空被划破了一样,熙熙攘攘痛击着回忆,好比那些起来的所有的人!不知道何时起。
也许自从玲离去后开始我就喜欢下雨天,总想着让整个宇宙陪葬,借着雨那怕哭泣也不会有人看得出来,也更喜欢下着特大暴雨,穿上雨衣带着耳机,把音量开到最大,骑着单车在风雨中狂奔,记不清那几年就喜欢这种虐心的感觉。
等到了雨势小去!雨水足以淹没了脚背,我倒无所谓一脚就下去了,本来就喜欢下雨天,但晨却没办法走,最后也只能是我背着他走过那百来米的长廊到达大超市门口,她在我背上莫名的哭了,这一刻我已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了。
那天我拉着她的手走在人潮拥挤的大街,穿梭于大街小巷,直到很晚才送她回去,这一天是16年的九月份,如果我没有算错,这一年是玲离去的第八年,我也终于熬过了细胞更换了一次轮回的年龄。
八年了,抗日战争都胜利了,这八年我是如何过来的,你又是如何回忆我的,我不得而知,也许天堂地狱原本就没有区别,有区别的只在人心。越孤独的人越喜欢下雨天,而孤独又是一个人想你最好的诠释。
人山人海依然孤单,若即若离掺杂着不安,空空荡荡的房间和你无关痛痒的聚散,成了最不想说的再见。
但如果知道结局会是如此的痛苦,当初见你第一眼,我绝对会躲在人群,不过问,不打扰。在爱我也要将你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