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义公案
清王朝步入后期,封建势力逐渐衰落,于是统治阶级大力宣传封建纲常名教,加强文化专制,政治上又腐败黑暗,生灵涂炭,人们渴望惩暴护民、伸张正义的清官和替天行道、扶危济困的侠士,而此时,都市文化的繁荣,使小说更接近于民众,于是在文学上便产生了侠义公案小说。
侠义公案小说最鲜明的特点是清官统治侠客,这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又适应鼓吹圣明的需要,这类小说虽然继承《水浒传》之勇,但精神已蜕变为取悦于封建法权和封建的伦理,一反以武犯禁的侠客特质,将侠客的行为纳入封建法权的运行机制当中,代表作为《三侠五义》和《儿女英雄传》。其中,后者成为后世京味小说的滥觞,“儿女英雄”的模式就此成立,又为侠义与言情小说的合流推波助澜。
还有其他一些侠义公案类小说,如《彭公案》、《施公案》、《绿牡丹》、《小五义》等,这些作品到后来演化为真正的武侠小说而与公案小说相脱离。公案小说也因为没有了侠客的助阵而演化为侦探小说。
讽刺小说
鲁迅先生曾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寓讥谈于稗史者,晋唐已有,而明为盛……,迨吴敬梓《儒林外史》出……,于是说部中乃始有足称讽刺之书。”
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以读书人为核心,以知识分子的功利观念和言行举止为内容,写了几代儒林士人在科举制度下的命运。他们为追求功名富贵,把生命白白耗费在毫无用处的无病呻吟之作上,造成精神的空虚和道德的堕落,丧失了独立的人格,文章通过精确的描述,无一贬词而情伪毕露。将深刻隽永的讥刺,含蕴犀利的针砭,入木三分的调侃融为一炉,把中国的讽刺文学推向了高峰。
才学小说
所谓才学小说就是指作品中有大量作者本身所精通的才华学问,诸如作诗作词,论学说艺,数典谈经等,作家博学多才,对各方面的学问都有研究。这类小说的代表作当数清代李汝珍的《镜花缘》。由于作者精通音律,长于棋弈,还精于医术,所以此书以奇想见长,以博闻多识取胜,充满了学究气。这虽然偏离了小说的创作规律,排挤了作品的文学魅力,但思想敏捷,笔调幽默,使它成为一部别开生面,在文学史上有一定地位的作品。
狭邪小说
所谓狭邪小说就是指围绕19世纪中国社会的畸形病态和光怪陆离,展现青楼风月、京华尘污、洋场喧闹乃至官幕两途、绅商两界的众生相。这些小说的作者大多是萍踪浪迹的幕僚文人,他们出入名卿之宅,浪迹歌台之地,才华可上可下,品位可雅可俗,因而成为当时市井文化的重要载体。而这一时期,中国古老的传统文化与近代都市的畸形繁荣相混合,决定了这一时期小说的基本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