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国的人见惯了生死,很快便将花朝遗忘了。
唯有薛老板常常对着灶下的柴火出神,缅怀那个疯掉的可怜女孩。
杜溪风再次出现在小酒馆时,薛老板吓了一跳。这一次,他身边还跟着一个扎着蝴蝶结的漂亮女孩。
那女孩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长得瘦弱白净,眉清目秀,一席华服衬得她格外娇俏可爱。薛老板只觉得她看上去十分眼熟,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那女孩却认得他,脆生生地喊了一声:“薛老板!”然后递给他一沓叠得整整齐齐的纸蝴蝶。
薛老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苍天有眼,花朝竟然还活着,而且变得这么干净漂亮,就好像……好像重生了一般!
杜溪风也仿佛变了一个人,眼底弥漫的腾腾杀气不见了,眼角眉梢充满万般柔情。
“老板,”杜溪风说,“把店里所有甜品都端上来,一样都别落下,看看我们花朝小姐究竟爱吃哪一样。”
薛老板如梦初醒,忙不迭得张罗起来,美食很快摆了一桌子。花朝大口大口地吞咽着,吃得嘴角发梢都沾上了奶油。杜溪风伸手擦去她脸上的污渍,她便仰起头,朝他粲然一笑。
那一刻,她和寻常女孩别五两样,眸子纯澈得如同婴孩。
那天离去前,杜溪风特地嘱咐薛老板:“明天这个时候我们还来,记得提前准备好她爱吃的点心。”
杜溪风和花朝的事不胫而走,薛老板的小酒馆一下子变得热闹非凡。就算蝶妖们掏空口袋也只够吃一碗阳春面,仍然努力消费,在小酒馆占着位子。他们都想亲眼看看疯癫的小蝶妖被人类当成掌上明珠、呵护备至的样子。
让蝶妖们好奇的是,花朝身上究竟藏着怎样的魔力,能让杜溪风对她俯首称臣。
人类对此更加好奇,他们不只好奇,还很焦虑。
人类是战争中的获胜方,是主宰者,蝶妖是奴隶,是低等动物,不值得被尊重。现在,他们的同类打破了这个规则,这可不是好现象。
负责彩蝶国治安的霍警官第一次带兵闯进薛老板的小酒馆时,杜溪风正在帮花朝把一杯热牛奶吹凉。
霍警官勒令杜溪风跟他回警局问话,他第一次在众目睽睽下逮捕同类,气场有些弱。
杜溪风兀自吹着牛奶,冷冷道:“我和你们总督察一块带兵打仗的时候,你还在军校里被老师罚站吧?”
霍警官不清楚他的来头,不敢贸然得罪:“法典规定,人类不得和蝶妖接触过密,否则视为叛国……杜先生,您行事如此张扬,总得给我个说法,要不我没法儿跟上头交代……”
花朝的鞋带开了,她在旁边跺着脚,玩起了踩绳子的游戏。杜溪风弯下腰,轻声道:“别动,我帮你系好。”
“您不是欠她的钱吧?”这情形对霍警官来说简直是“奇观” 他无法接受。
“还真让你说对了,我就是欠她的。”杜溪风冷笑道,“霍警官,我警告你,对我的雇主客气点,不然我就对你不客气!”
“雇主?”在场所有人都大惊失色。
“花朝小姐的生父是彩蝶国的隐形富豪,生前雇我做他女儿的保镖。他将毕生财富都绘成一张藏宝图当作我的酬劳。怪我之前生意太忙,前阵子刚好有空,就赶来此地寻找花朝小姐。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总得讲点儿职业道德不是?”
一听说有藏宝图,霍警官眼冒绿光。花朝的性命不值钱,甚至杜溪风的性命也不值钱,值钱的是那张藏宝图!他当下决定按兵不动,直到探得更多关于那张藏宝图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