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末考试快要结束的时候,严浩翔一个人在图书馆复习着功课,他为自己浪费的时间而感到悲伤,“还记得科比的那句名言吗,我见过凌晨三点的洛杉矶,我以后也可以信誓旦旦的和别人说我见过凌晨三点的旧金山。”
“拜托,人家说的是每一天,你说的是一天。”
丁程鑫在旁边泼着冷水。
而宋亚轩依然在和刘耀文在一起,他们两个在一旁默默的复习。
在他们之中过得最轻松的要数张真源了,当丁程鑫在图书馆看到他的时候,丁程鑫发现他捧着一本自己很喜欢的英文书《时间的女儿》,于是丁程鑫笑嘻嘻的在张真源身边坐下,问他“你不需要复习吗?”
张真源想了想反问,“你呢?”
于是他们两个在严浩翔面前兴致勃勃的看起了推理小说,就在严浩翔快要发狂的时候,宋亚轩在旁边不紧不慢的补了一刀,“哦,宝贝,淡定一点,不然没人给你买午餐哦,你只能自己一个人吃着棒约翰啦!”
然后丁程鑫抬起头,发现坐在身边的张真源,还有坐在宋亚轩旁边的刘耀文,似乎隐约的笑,又不敢笑出声。
期末考试结束后,人人都开始期待圣诞节,街上和学校里挂满了亮闪闪的装饰品,商场外面运来了一颗巨大的圣诞树,有人把写好的心愿挂在上面,小孩子围着他转个不停,受氛围的影响,丁程鑫也有一种,难道圣诞老人和麋鹿车是真实存在的,感觉
宋亚轩问严浩翔和丁程鑫在平安夜的时候,要不要一起玩,严浩翔回答了一句,“你看我们两个是想当电灯泡吗?”
然后笑着拒绝了宋亚轩。
这是丁程鑫在美国度过的第一个圣诞节,人人都沉浸在喜悦中,而张真源好像不受任何影响,他似乎对西方的节日没有任何感觉,丁程鑫也不愿意同别人一起过。
于是在万人空巷的这一天,丁程鑫一个人宅在屋子里睡了一整天,然后出门发现所有的超市和快餐店都关了门,只好翻出冰箱里的冰淇淋和冷掉的披萨,吃了一顿,他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抱着手机,在考虑要不要和张真源打个电话。
等窗外的彩灯亮了起来,蜿蜒着伸向远方的时候,丁程鑫若无其事地回到房间,打开了电脑,意外的收到了一张来自中国的电子贺卡,他的第一个想法就是马嘉祺。
白色的雪纷纷扬扬的洒向窗外,铺满整条繁华的街道,像风车一样在夜幕中静静地飘落。
然后丁程鑫翻箱倒柜的找出了,在出国前,马嘉祺送给他的那一个日记本。
然后惊奇的发现,上面的字体工工整整。
马嘉祺这个人和绝大部分的男生一样,字丑的惨不忍睹,又懒得要死,连阿拉伯数字都懒得,小学的时候天天被老师留下来罚写字,可是他从来不知道改正,这应该是他写过最认真的一次了,丁程鑫想他一定要恨死自己了,那么多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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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种小麦,他想要命。
有的人种玫瑰,她想要浪漫。
生命至上,浪漫至死不渝。
而有的人种向日葵,他要生命也要浪漫,生命不可辜负,浪漫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