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大约五十多岁,穿了件苍绿色的带兜帽的纤麻布长袍,沾满了污垢油渍,下摆也磨损的毛毛碴碴的,光脚趿拉着一双厚重结实的水牛皮凉拖,啪嗒啪嗒地从街边走过。
她背着一只瘪瘪的粗麻布口袋,用左手紧紧抓着袋子口。皱巴巴的脸上堆满了笑纹,不停地向路人伸出她的右手,那几根手指粗大弯曲着,布满黑色的纵横交错的纹路。
“神保佑您,”她沙哑着嗓子,絮絮叨叨地说着:“请施舍几个奴母给信道的人吧……”
兰吉吉厌烦地推开伸过来的手,转身向旁边走去。这时,他们已经来到一家名叫“跳舞的黑玫瑰”的小酒店门口。车夫亚尔卜丢下了他们,自己开着车子到别处卸货去了。
“啊,神不会保佑你的,小姐!”
女乞丐收起脸上的笑纹,伸长脖子对兰吉吉的背影恶狠狠地说着,但这时一枚发黑的铜叶却沉甸甸地落进了她的手心里。
“神会保佑我吗,亲爱的女士?”顺加撇着嘴笑眯眯地说。
“啊?!”
乞丐瞪着眼看了一下对方,又看了看手心里的铜币,笑纹又重新回到脸上。她把铜币放在嘴边发出很大响声地使劲亲了一下,然后用大拇指、无名指和小拇指紧紧捏住了铜币,伸出中指和食指在顺加的额头中央轻轻点了两下。
“神会保佑你的,帅小伙,你已经受到了伟大圣者们的祝福,你会一生平安,孩子。但假如你再施舍几个小子儿的话,我保证……”她忽然压低了声音,还神神秘秘地向四周看了看,然后才说:“我保证,你可以听到一个,一个天大的秘密……”
“你够了,疯子莉农。”这时一个男声突然插了进来。“你已经是长桥镇最有钱的大富婆了,你不需要那几个小子儿了,你不需要了,快走吧。”
这是个中年男子,戴着一顶耕泥人的五角小扁帽,显然他是这里的主人。他似乎已经习惯了完全无视乞丐又是粗鲁地吐口水又是乱挥着手臂在背后的虚张声势,然后把客人们笑眯眯地让进了前厅。
前厅还算宽阔,但光线不是很好,陈旧的木地板才刚刚打扫过,处处留下潮湿的水迹。柜台摆在一进门的地方,一个外表十分精明的伙计站在后面向进门来的客人打招呼:
“真神保佑,尊贵的客人们。你们需要住宿的话,我只能说你们来的真是太巧了,楼上正好腾出两间客房,窗户都是朝向后院的,夜里会非常安静凉爽。当然,你们要是为了午饭而来,我也只能说,你们真是太幸运了——因为,因为大厨金光灿灿头顶的阿辛加的炒面刚好开锅。要知道阿辛加的炒面一天只做一次,一次仅仅卖五十份,来晚买不到的人都会灰心叹气整整一天哪!”
“呵呵,”伲扬笑了笑说:“真的这么好吃吗?”
“一点也不夸张。”邀请他们进店的那个耕泥男子显然是这家的店长,这时他说:“阿辛加的炒面就是长桥的招牌,有人甚至只为吃一份炒面,从月夏那边付五个铜叶的桥税跑过来,而我们的菠萝炒面一份只卖八个奴母,呵呵……”
“那我们今天要过岩河的话,”伲扬问道:“通关当天治安官可以盖上印章吗?很多关口都是中午过后不开通关路条的……”
“嗯,现在刚好十二时,”店家回头看了一眼挂在柱子上的一只八边形钟表,笑着摇了摇头说:“恐怕几位真要在小店里住一夜了。”
在一张小方桌边坐下,伙计很快端上了几个杯子和满满一大壶玫瑰凉茶。
“半个月前我才离开这里,”顺加随意地打量了下四周围,仿佛自言自语地说:“我以为要很久才能回来……”
“噢,你以前也在这家住过?”伲扬抓起铸铁茶壶给几个杯子里倒茶。
“不,不是这家。”说着话的时候,顺加一手扶着桌边,一手按在枪套上,他站了起来,然后朝角落处的一张桌子走过去。
那张桌子在一根刷了灰绿色油漆的方形立柱后面,桌上有一个灰黑色的陶制酒罐,靠墙坐着一个男子,低垂着头,棕黑色的头发全都耷拉在了桌面上。他手里紧紧握着一只公羊杯,杯子里大概已经空无一物。
顺加走过几张坐满客人的桌子,来到那人面前,盯了对方几秒,然后用右手的食指叩击了两声桌面。
男子抬起了头,用两只腥红的醉眼看着来人,然后打了个很响的酒嗝,把一大口恶臭的酒气喷到对方的脸上。
“啊、啊——”他拉长音调,带着十足的嘲讽口气说:“我当是谁?这不是那个自命不凡的黑山小子吗?你现在应该呆在你妈妈的怀抱里,吧咂、吧咂、吧咂,哈哈哈哈哈哈……”作完极度夸张的吮吸奶头的姿势,他又一阵粗鲁地大笑。
“你的口气比屎还臭。”顺加好像一点儿也没有生气发怒的意思,他语调平缓地说:“拿到了出卖我的钱,你应该跑到岩河南边去躲得远远的。是不是干烧酒喝得太多,烧坏了你的脑子,眼下你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了?”
“嘿嘿嘿,”那人干笑了几声,说:“我叫潘西,看门的潘西,小子,我知道我是谁。你可以拔枪了,打爆我的脑袋,快呀!怎么,你觉得我不配挨你的枪子儿吗?但有个人配,我正在等他,只要他还活着,你就不敢在太阳底下说自己是神的感叹!”
啪!
随着一个响亮的声音,酒鬼潘西拿在手里晃来晃去的公羊杯被打飞了出去,撞到柱子,碎成了四、五片,跌落到了地上。
“谁在这里?!”顺加的火枪已经顶在了这人的眉心处,“楼上吗?!”
潘西摊开两手,任凭被对方威逼着靠在了墙上。“嘿嘿,”他丝毫没有要反抗的意思,说:“他也在找你,给了我三个玻束,打听你去了哪儿?哈哈哈哈,可我什么也没说。”
顺加犹豫了一下,他收起了枪,回头看了看厅堂之中。用餐的人都在十分紧张地望着这边,拿不定主意是继续留下来,还是马上离开。店主赶忙走到几个桌前,安抚大家,一边也用十分疑虑的眼神看着顺加。
“别太激动,兄弟。”伲扬手里端着一杯茶,一手扶着桌子说。他对面的兰吉吉则侧着脸,朝着这边冷冷地笑。
就在这时,屋外的大街上忽然传来一阵喧哗,好像有人在大声宣布着什么法令或者诏命似地。虽然正是午餐的时间,但这个声音还是把许多人从饭桌前吸引到了燥热的大街上。
市镇衙署的大门前,几名巡逻队的士兵横着长矛,把围拢来的人群向两边使劲地拨开。镇长低着头,站在士兵们的后面,他脸色阴沉,通常在公众场合需要戴在头顶的蓝色官帽还拿在手里,而不是端端正正守护在它该守护的位置上。
跛子博南又使劲清了清嗓子,顺便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各位,”他把自己那只残疾的左脚放在一块石头上,那块石头原是用来填补路面上的积水坑的。“镇长大人的少爷指明要和我身边的这个家伙进行挑战,你们听清了,是生——死——挑——战。这里面没有谁逼着谁的意思,是双方自己都愿意的。就是现在,这种可能会不很愉快的事情,最好就是越快越好,不要拖延。”说着他停下来,扭头看了看站在镇长叁笃马身旁的少年,他眨巴了下眼睛,转向围观者继续大声说:“这位少年非常勇敢,他觉得有人侮辱了他的父亲,所以他要发起生死挑战,精神实在可嘉。但我也不得不提醒一下大家,在你们作为公正的旁观者证明这件不愉快事件的公正性的同时,你们需要留心一下他是在像谁发起生死挑战。”
“是谁呀?”有几个人喊道。
“你们看他是谁?”跛子博南把一只手搭在那瘦削脸庞的同伴肩上。“哈哈哈哈,你们都叫他报丧的双枪,驱赶着罪人的灵魂去地狱的犁阿!”
“噢,这简直疯了!”一个中年妇女把手里的锦缎扇子挡住了照在额头上的阳光。
“这挑战太不公平!”有人叫道。
“是啊,是啊!”跛子博南趁机说道:“少年的勇气可嘉,但这件事情本身会让真神感到蒙羞。犁阿不是个无情的人,杀死这个孩子不会在他名誉的枪口上再添一份光荣。镇长大人,就算是现在,事态还是可以回转的。只要你放了我那十七个人,我完全可以劝阻这位犁阿用非常优雅的姿态,来拒绝挑战。”
“……”沉默了几秒,镇长叁笃马抬起头扫视了一眼围观者,发现许多人都用期待的眼神看着自己,他们需要他作出正确的选择,虽然那个选择是柔弱而不合法的。“咳、咳,”他开始说道:“前几天有一些过路人在酒馆里闹事,后来他们和他们的同伴一齐围攻巡逻队。攻击巡逻队是严重藐视女王威严的罪行,所以作为边境治安官,我下令把他们都逮了起来。我不知道这件事怎么会牵连到我的儿子,还有这个、这个叫犁阿的人。但我知道,作为镇长和治安官我不能违背女王的法律……也许,我的儿子会死,但这是他自己作出的决定,或许这就是命运……”
“你说什么?”跛子博南大声叫嚷道:“你的意思是;你情愿看着你的儿子在你眼前被人打死,也不让我带走我的人?!”
“镇长大人,你不要……”那个中年妇女语气像似在恳求。
叁笃马面向自己的儿子,低声说:“你有信心吗?”
少年看了看自己的父亲,又看了看几步外正在凶狠狞笑的瘦削脸的犁阿。犁阿的眼神分明在说:快点来送死吧。
他点点头,把枪举到了胸前,那只手臂明显有些控制不住地在颤抖。
叁笃马低下头,然后转过身去,没有再说一句话,走进衙署敞开的大门,隐没在了门洞的阴影里。
从漆黑而又空无一人的门洞内收回目光,跛子博南眼里闪掠出一丝兴奋。他一跛一跛地快步走到人群中央,挥动着双手以便把大家的注意力都吸引到自己这边来,然后用更为高亢的嗓音说:“我来宣布规则,大家听着,规则是这样的:当事双方,也就是挑战者和被挑战者,首先是验枪——你们可以从围观人群里挑选自己信赖的人来检验你们的枪支,确定已经填充好弹药,完全不影响开火射击。其次,你们站在场地中央,彼此分开十步。然后,听我的喊话。当然在此之前,你们必须把枪装回枪套里,不能拿在手上,不然就算犯规了,听懂了吗?”
人群呼呼啦啦地闪开一长片空地,两个要进行决斗的人都分开站在了跛子博南的两边。这时跛子博南把脸转向围观者说:
“下注的都到我这儿来!报丧的双枪,你们听到了吗?还是十五个铜叶,打中左眼加十个叶,右眼的话跟左眼一样。打中眉心一个玻束,听清楚了吗,眉心是一整个玻束!”
“那这位少年是多少?”
忽然一个年轻而洪亮的嗓音打破了唧唧喳喳的喧哗,有人从人群里走到了空场上。
“顺、顺加?!”跛子博南的眼里分明显出一丝惶恐。“你不是回去黑云山城了,我听好多人这么说?”
顺加双手插在腰里,眼睛却直直盯着十几个苏尺开外站着的那个瘦削脸的犁阿。犁阿迎着对方的眼神盯了几秒,白亮灼热的阳光直射下来,让他不得不眨了眨眼,他看到对方衬衫上的三个方形铜纽扣,每个纽扣上都浮雕着一只眼睛,他嘴上凶狠的狞笑漫漫消失了。
“哈哈,”酒鬼潘西在顺加背后探出他的大脑袋,手舞足蹈地喊叫着:“犁阿,你要找的人我给你带来啦,别忘了还欠我三个玻束!”
犁阿侧过脸朝地上吐了口唾沫,这时,他看到顺加已经走到了那个少年的身边。拍了拍少年的肩头,顺加转头对跛子和围在他身边正在下注的一帮人说:
“我在这少年身上押五十个玻束,虽然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顺加,你会输得精光!”跛子博南恶狠狠地说。
“哈哈,你带够钱了吗,瘸子?”顺加不屑地说。
跛子博南不由伸手摸了下后腰上的钱袋,但又很快收回了手,他正要答话,忽然那个少年说道:“你就是顺加?我听他们都叫你神的感叹。我叫叁杰,镇长是我爸爸。”
“呵呵,很好。”顺加压低声音说:“记着,你要先朝左边跳,然后开枪。”
“你在干什么?”跛子博南来到顺加身边,使劲推了他一把,“决斗就要开始了,无关的人最好都站远一点儿,否则白挨了枪子儿,那就亏大了!”
说着,他自己也快步一瘸一拐地退到了场子另一边。“双方都准备好了吗?”他大声说,“好,好,都听我的,不要走神儿,我数到三,你们就开火!一……二……三,开火!”
砰!
犁阿习惯性地稍微屈膝下蹲,右手立刻喷出了火舌。但在这前几秒,少年叁杰已经跳了起来,整个身体向左边倒了过去,铅弹紧紧擦着他的右边肩头飞远了。
砰、砰!
寂静中传来急促而难于分辨的两声枪响,犁阿尖削的脑袋从中间爆裂开,血沫、眼球、脑浆混合着头骨碎片穿透散乱飘舞的头发,向四面飞溅。人们惊恐地尖叫躲避着,相互你推我搡着赶忙向后方退去。
随着噗咚一声,失去头脸的那个人沉重地倒在了铺满坚硬泥土的街道上,扬起的淡淡的灰尘很快就飘散了。他左手握着一只刚刚掏出枪套的鬼脸短铳,被日光照耀着,反射出几绺青白色的金属光泽。
好像是为了打破僵死的寂静似地,一阵窒闷的热风夹杂着腥臊的牲畜粪便味儿,从空场中间忽忽悠悠地吹掠而过。
“顺加!”跛子博南像似突然回过味儿来,他大叫了一声:“你为什么开枪?你坏了规矩!你这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坏了什么规矩,瘸子?”顺加大模大样地亲吻了下手中武器的枪口,然后将它装进枪套。“我要付出什么代价?生死挑战吗,你和我?”
“你,你……”跛子博南咬着牙,狠狠拍了下大腿,他转向围观的人群,张开双臂,挥舞着两只长满汗毛的肥硕大手说:“你们都瞧见了吧,你们看,就是这个顺加,本廷的顺加,当别人生死挑战进行公开决斗的时候,他破坏了规矩,他从旁边开枪,杀了人!不管是月夏的法律,还是女王的法律,他都应该在天黑前被处死!”
“哈哈哈哈,”见没有几个人响应跛子的话语,顺加放声大笑了起来,他说 :“我顺加开枪杀了人,从来是不会做任何解释的。可今天不一样,我是开了枪,但我并没有杀人。那个倒霉的家伙他死在了挑战者的枪下,生死挑战,符合月夏的法律,也符合女王的法律。”
“你别再巧舌如簧替自己辩解啦!”跛子博南说:“你以为大家都是瞎子吗,所有人都看到你开枪了,那支枪你刚刚放进你右手边的枪套里。让大家摸一下吗?枪管还是热的!”
“必须承认,在刚才我是给这个叁杰教了那么一招。因为我看到那个死鬼走路时身体的重心往左边偏斜,所以我知道他开枪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向右面倾斜身体,好让自己保持平衡。但他这样做势必会让他拔出的枪向自己的左面偏移,微微的偏移,这就会使射出的子弹飞向目标的右侧。所以我就告诉这个少年开枪之前先往左面跳,然后再射击。我只能说,他干得非常绝妙。当他完美的击中对方的脑壳的时候,我也禁不住一时手痒,拔枪朝没有人的空地上开火,向他表示庆祝。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我相信大家也都是这么看的。向我前面说过的那样,我虽然开了一枪,可是子弹却飞到了别处,所以我没有破坏任何规矩,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