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有梦,志在四方
————题记
年少的时候,你有喜欢过一个人吗?若是没有,那可白瞎了这大好时光。若是有,那么恭喜你,你的青春是多彩的,是绚烂的,是富裕的。
我叫王一海,我年少的时候,做过很多让我现在想起来感到羞愧的事情,可唯独喜欢她这件事情,是我闭口抬口就能讲出来的台面话。
喜欢她,不是秘密,是我这一生中做的最对的一件事情。
她叫吴言,她人如其名,不爱说话,我见到她的大多时候,她都是一个人在低着头看书。
很多时候,她都是在与书为伍。
用我哥们儿的一句话来说,她就是看书比看人更亲。
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呢,这或许是一种天意。
那年夏天,是微风正好,阳光不燥的夏天。
可偏偏也就是这个夏天,让我们男生躁动了起来。我们在操场上打篮球,我带球过人的时候,有人伸出腿来办了我一下,虽然他是一个无心之举,可我受伤了。
从那以后,我腿骨折,在家里休息一段时间以后,我撑着“拐杖”来到学校。
不能跳动,只能静养,就连上厕所也得是有人搀扶。
自己安静下来,自然也会注意到周围的环境,也就是在我腿受伤的这段环境里,我对她的关注逐渐多了起来。
我发现她总是一个人,她上课很少主动举手回答问题,除非老师点名,她下课总是与吵吵闹闹的同学们格格不入,因为她总是喜欢一个人缩在角落里看书。
她看的是课外书,我有仔细留意她看的书的名字,那大概是个杂志的名字。
我和她发生交集是在什么时候呢?那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
那天晚上,我的心扑通扑通的跳,很不安,总觉得要发生些什么事情,却又想不出来。我告诉自己,大家都好好的,不要再多想了。
可还是出事了。
那天晚上,她发生了车祸。
虽然只是轻微的脑震荡,从医院清醒过来以后就又来学校了,可我还是担心她。
这次,上操时间留在教室的不止有我一个人了,还有她。
就这样,我们渐渐熟悉。
我教她打篮球的窍门,她给我推荐好看的书籍。
我们友谊迅速升温。
都说男女之间不可能有纯友谊,其实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在与她的相处中,我发现我喜欢上了她。
她善良单纯,可爱简单,像个没有心思的小天使。
我这个人也是敢想敢做,没错,我表白了。
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下,我问她:“可以把你的小皮筋给我吗?”言外之意就是,可以把你交给我吗?我会用这根小皮筋束缚住自己,有了你,我决不会多看别的女生一眼。
她害羞的脸颊红到耳根,然后跑掉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跟我讲一句话。
但是我不后悔我的表白,我反而想说,吴言,你相信我对你的表白是蓄谋已久的吗?
我对你的爱恋,其实很早之前就有了,跨越了山,翻过了谁水,我只等着与你表白。
表白了,我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