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妃】
【乌喇那拉氏】
身份:清太宗(爱新觉罗.皇太极)继妃、乌喇贝勒博克多之女,阿巴亥堂姑母
民族:女真族
主要成就:成为清太宗(爱新觉罗.皇太极)继任大福晋、为清太宗(爱新觉罗.皇太极)生育二子一女
父亲:乌喇那拉•博客多
丈夫:爱新觉罗.皇太极
子:皇长子(爱新觉罗.豪格)、皇次子(爱新觉罗. 洛格)
女:皇长女敖汉(固伦公主)
堂侄女:阿巴亥
基本介绍:
继妃乌喇那拉氏,为清太宗皇太极继福晋(第二任大福晋)。
乌喇贝勒博克多之女,阿巴亥堂姑母。
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元妃钮祜禄氏去世后,乌喇那拉氏被继立为大福晋。
继妃为皇太极共生育两子一女,分别为长子豪格、次子洛格、长女敖汉固伦公主。
乌喇那拉氏是海西女真四部之乌拉部博克多贝勒之女。
万历三十六年来归,当时清太宗已娶钮祜禄氏为大福晋,所以乌喇那拉氏当时的身份应该为侧福晋,实际上,这也是一门政治婚姻。
因为清太祖的现任大妃阿巴亥正好是她的堂侄女。
努尔哈赤出于政治上的考虑,让自己的儿子娶乌喇部的首领之女,这有利于政治联盟。
元妃钮祜禄氏被废后,被皇太极继立为大福晋。
万历三十八年(1609年)三月十三日,乌拉那拉氏为皇太极生下长子豪格。
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乌拉纳喇氏又生下皇太极的次子洛格,然而此子在十一岁早卒。
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努尔哈赤攻打乌拉部,乌拉部覆灭。
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继妃还仍以大福晋的身份来接受新人哲哲进门,举行的一个仪式。
后金天命六年(1621年)三月十二日,她又生下皇太极的长女敖汉固伦公主。
公主长大后,嫁蒙古敖汉部博尔济吉特氏台吉班第为妻。
生平:
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父亲博克多、兄弟硕色在与建州的乌碣岩之战中,被代善斩杀。
未知,那拉氏是否因乌拉部的战败,而在此后成为皇太极的妻室。
万历三十七年 (1609年) 三月十三日,那拉氏生皇太极长子肃武亲王豪格。
万历三十九年 (1611年),生皇太极次子洛格。
天命六年 (1621年) 三月十二日,那拉氏生皇太极长女敖汉固伦公主,敖汉固伦公主嫁给蒙古敖汉部郡王班第。
那拉氏何时逝世不详,可能在天命十一年(1626年)八月皇太极继承汗位前,既已逝世,未有任何追封。
努尔哈赤在八角殿召集其妹瞻河之姑和诸女时,提到车尔格依之妹豪格之母回父家途中,乘着拖床经过努尔哈赤和嫡出小叔子阿济格之门。
此事被努尔哈赤视为侮慢行为,皇太极因而休弃她。
被皇太极休弃的福晋实为钮祜禄氏,并非乌拉那拉氏。
盖因,那拉氏的父亲博克多和其兄弟硕色已逝世多年。
而且,车尔格宜为钮祜禄氏之三兄,乃史料记载有误。
历史记载:
《清史稿•列传一•后妃》有如下记载:
太宗诸妃:元妃,钮祜禄氏,弘毅公额亦都女,子一,洛博会;继妃,乌拉纳喇氏,子二,豪格、洛格,女一,下嫁旺第。
称侧妃者二:叶赫纳喇氏,子一,硕塞;扎鲁特博尔济吉特氏,女二,下嫁夸扎、哈尚。称庶妃者六:纳喇氏,子一,高塞,女二,下嫁辉塞、拉哈;奇垒氏,察哈尔部人,女一,下嫁吴应熊;颜札氏,子一,叶布舒;伊尔根觉罗氏,子一,常舒;其二不知氏族,一生子,韬塞;一生女,下嫁班第。
《满文老档》第五十一册记载:
天命八年五月初九日:初九日,汗于八角殿召集瞻河之姑及诸女训示之。
因诸女骄纵无度,故斥之曰:天设国君,岂可不体天意而治以道统也?
何以仰体天意?惩恶扬善是也。
我庄屯之诸贝勒,有被杀被贬者,于我并无仇怨,因其败政骄纵,绳之以法而已。
至至掌国政之诸贝勒,尤不能枉法而行。
尔等居家之妇人,倘毁法骄纵,岂肯徇情放纵而废法典乎?
男子披甲胄战死于疆场者,乃为不败其党,死之以义。
尔等居家之妇人,违法败政,生又何益?
择贤而有功之男,与尔等匹配,岂令其受制于尔等乎?
尔等竞凌侮己夫,为非作歹,其恶甚于鬼魅矣。
犹如万物皆依日光,以遂其生,尔等亦依汗之光心安其生。
所出骄纵之事,皆因姑尔等事先未好生训导诸女之故,治罪之后,尔勿再登我门,勿来谏我。
汗曰:初我未乘轿,诸福晋亦不乘之。斋桑古阿哥之母在时,轻漫于我,赴我家宴,来去皆乘轿,故因如此作恶致罪而死。
又车尔格宜之妹豪格之母,来往其父家时,乘拖床经大阿哥、阿济格之门,也乘拖床进我之门。因其轻漫之恶行,以致获罪,被其夫弃之。诸贝勒勿辱新弟媳、子妇等;诸弟媳、子妇亦勿似昔致罪之福晋等,侮漫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