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锦的信息素变成是木桀风身上的味道,那是因为之前他被杀死之前咬了木桀风的手,还给咬破了。留下了痕迹,无法抹去。
当时沈云锦被杀时,并不是他不在乎而是他从小都没有嗅觉。殿堂众人当初不仅是被吓唬跑还是被臭跑的。有一个年少无知的书童对着他直言:“殿下不觉得有什么难闻的味道吗?”木桀风慢慢地逼近他内心念叨着:我tm从小就是因为没有嗅觉从不识得这世间有什么好闻的味道。之后那个对书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木桀风一心想修仙,不这只是他临时的一个想法,修仙很容易吗?嘿!还真就那么容易,大半夜他自己去了一个仙僧设的寺庙,经走后门修仙成功只不过是小仙(不是大仙的原因就是如果耗费太多的法力两人必定遭反噬,严重会贬到畜牲道)。众臣子都劝他不要有这种想法,他笑里藏刀对众臣子说:"若我想,你们敢拦本君?嗯?"众人没有一人敢说话敢发表意见被堵住了。他不仅保证还睡过那么多风流之人(鬼才知道里面女人是不是真的女人)众臣子劝他的时候还是早朝。
沈云锦在地府给气炸,那头发变得支楞,阎王看向他笑着说:“沈兄的头发现在都可以用来做牙签了,笑死个鬼了。”沈云锦带着爆炸头皮笑肉不笑地说:“你能不能当个正常鬼啊!哪有鬼笑出鸡的声音的啊!只会飘的阎王,上班去了不理你,你找你老攻去吧。”阎王回到了自己寝室中对着自己老攻惨兮兮地说:“老攻,我被鬼给欺负了好委屈。”那小嘴巴嘟起来还有那水汪汪的大眼睛,死神孤诣就明白了自己家老婆要抱抱。他前段时间出差一直在三界工作来不及回来看自己老婆。用手把阎王的头按在肩膀上,来了一记摸头杀,两个人抱在了一起叙旧。在客厅的两个书童窃窃私语,阎王的书童说:“终究是我当初站错了,想当年我家君上在有人给你君上搞乱我君上一把大砍刀就飞过去了。”死神的书童非常自豪地说:“不管怎么样都是我君上在上的了啦!”
沈云锦工作觉得一人很眼熟,那手上的痕迹他无法忘记。苍天有轮回丫,这究竟又发生了什么。阎王为什么在死神出差不去看死神孤诣而是去和沈云锦一起看那秃噜暴君?踪。他也知道在青楼找毫无可能。因为他曾经立下的规矩就是每日一批所以无人敢冒犯。花费了四个月的时间终于有了下落。那些侍卫成功将沈云锦的手反绑在后面的原因是他自愿如此。木桀风居高临下地看着沈云锦他拔出剑,众人被吓退。只剩下孤男寡男,木桀风用剑挑起了沈云锦的下巴。而此时的沈云锦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片,开始割起了绳子。沈云锦毫不畏惧地看着那木桀风。身为君上的他受不了别人用这种屌屌的样子看着他。沈云锦是喜欢他但是如果说是在知道自己即将被暗恋的人杀掉,还不如硬气一回,为何要低声下气。木桀风冷酷地干脆利落地用剑划破了沈云锦的喉咙。沈云锦在死之前已经成功挣脱了,临死前嘴角留着血对着木桀风说:“待我成魔。”魔字音刚落,生命也随之凋零。血溅到了木桀风的龙袍上,当晚就将龙袍清洗了好几个时辰用了几种香去熏嫌弃人血脏了他的龙袍。
沈云锦爱而不得终成厉鬼,坠入魔道性冷淡,自斩欲龙,痛彻心扉,心生怨恨。他在阎王身旁看着那木桀风的快意生活,左手握美酒,右手千千万万的佳人,摸着细腰。沈云锦一怒之下决定“一剑之仇何不报以贱人?!”阎王劝道:“冷静冷静。”沈云锦怒斥:“冷个鬼子的静,我喵的看错人了,瞎了鬼眼了都,这么个东东,当初真的是鬼迷心窍喜欢了个这玩意。”
自打沈云锦坠入魔道,不知为何身上只充斥着木桀风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