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夏今天有网友找到演唱会,我抢到了两张票我们一起去吧。」姜言一大早就发消息给林知夏。
(反正我又有王一博的QQ,去看演唱会还可以增加男女主的感情,顺便还可以看一场演唱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想完了林知夏立刻回复了姜言「好」
姜言看着林知夏的回复嘴角微微上扬,经过上次签售会姜言发现王一博和林知夏好像认识,如果把林知夏带去演唱会说不定有机会见到王一博。姜言这样想着又发出了一条消息「今天上午8点老地方不见不散!」
林知夏也不知道为什么姜言这么高兴,可能是因为可以见到自己的偶像了吧,林知夏倒没有很大感触。她只是想撮合男女主快点回家,其他的事就与她无关了。
可能在这件事上她做的比较绝对,没有考虑别人的感受,只是按照小说的情节撮合男女主,没有考虑男主是否喜欢女主或女主是否喜欢男主。但这些都不是她需要考虑,因为她主要是想回家,是什么原因?因为家里有照顾她的姥姥,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双亡,爷爷和奶奶也早逝,她的童年几乎只有姥姥,她最牵挂的人也只是姥姥。她不需要考虑别人的感情。
她看了看破晓的天空,像是自嘲的说“为什么?偏偏是我。”
穿书这种事要是其他人遇到了,一定是开心的。因为他们可以摆脱现实世界,他们认为现实世界是残酷的,是无趣的。而书里的世界,是有趣的里面的人物生命也是无限的。但林知夏不这么认为,她喜欢看书,因为她热爱,她不喜欢穿书,因为这对她来说是一场意外。她在现实世界中还有牵挂的人和事,她并不想在这里耽搁太多的时间。因为她怕她患有心脏病的姥姥等不及了。
“我到了,你在哪?”林知夏正在给姜言通话。“知夏,你等一下,你站在那棵最大的树下面,我等会儿就来。”姜言让林知夏在树下面等着她。
(这个姜言怎么回事?让我陪她去看演唱会,自己怎么还迟到了?她这么喜欢王一博不应该啊。)突然,一句话打断了她的思绪。“知夏,我在这儿。”
林知夏抬眼望去,远处一个矮个子的女生一身粉色连衣裙,还涂了个大红的口红,像极了小红帽里饿狼的嘴巴,贪婪的,丑恶的。本来不是很白穿粉色的衣服,显得她更黑了。
“你今天怎么这么慢?”林知夏质问道。“知夏,你看我今天有什么不一样?”姜言问道。
听姜言的这句话,林知夏又仔细打量起来,抹了很厚的底妆,还卡纹。眉毛画的也不是很规整,人中上还有颗痣,又黑又丑。林知夏真不知道之前自己怎么说,这个人长得还可以。
今天,林知夏一个宽松运动裤配上宽松的衣服中长发没有浓的妆,看起来就是一个文静的人,右脸颊上有一颗小小的痣,右边眼睛接近太阳穴的位置也有颗小痣,看起来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