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忘记写了的梗。
我自认为我比小七要好一些,因为我有家人,有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家人。
我生在金阳的乡下,那里和城里有很远的距离。六岁之前,我一直都在山上玩。山上很有趣,你可以在河边的山上脱了衣服往下跳,只要下面有超过两米深的水,就算是南京南的高度你都不会受一点伤。你可以拿着弹弓竹弩打麻雀野鸡,采些果子野菜回去,交给妈妈还可以改善伙食。河边的小石头被冲刷得圆润透亮,拿去可以玩抓子,北方人叫嘎啦哈的游戏。我曾以为,世界上最开心的事情就是玩着抓子吃着白椹桑椹和蛇果。蛇果也可以吃,就是你得挑一挑,那种上面没有虫洞没有虫子的,就没事。虽然它吃着没味道,但是有一种特别的清香汁液,很解渴。蕨菜是野菜中最好吃的,我娘拿蕨菜来凉拌,味道一绝,做成芍粑也不错。六岁过后,我去上学了。早上吃过娘煮的面,跑步去上学。学校的伙食很好,炒青菜和鸡肉,那厨师阿姨每次都可以炒出不同的味道。晚上,回家的路上我常常会跟着同学们玩。过不了多久,你就会听到妈妈们的吆喝声“幺妹,吃饭喽!”“幺儿,吃饭喽!”
爹和娘很爱我,我也很爱他们。娘知道我爱吃面,每天早上都会给我煮面。爹每天干完农活都会给我带些我最喜欢的花,还会拿木头给我做玩具,木头做的簪子,木头做的枪,木头做的小人…爹也不舍得打我,三十岁的时候,我和家里闹翻了,那是爹第一次打我。晚上和娘睡的时候,娘怕我冷,每次都会抱着我。爹娘总会把家里那为数不多的肉匀给我吃,过生日的时候总会带我出去吃顿好的,我要什么书,什么资料爹跑的再远都要去给我买回来…在我们家还是贫农的时候他们竭尽全力的对我好,就算我考到了城里他们都会省吃俭用的给我寄生活费。我很感激他们,在我刚刚找到工作的时候就把他们接到城里来。爹娘还是不闲着,自己找了个门面拿他们的积蓄开了个超市,说怕拖累我。
那年我和家里闹翻的时候,娘拼尽全力的让我留下来,可是爹气急了,说什么也不愿认我这个女儿,我便被赶了出来。他们回了那个小村子,那个时候已经成了度假村,还是开了家小店。娘还是与我保持着联系,时不时的进城来看看我过得好不好,还会拿些钱给我,说什么都要拿给我,不收就不认我了…他们对我的好,说也说不清。不知道我死之后,爹娘如何了。
郭老师和胡妈也对我很爱我,可是我没有办法多爱他们了,因为我从始至终都没有把他俩当成我的父母。我的父母只能是金阳的余五三和李爱笙!胡妈在和郭老师离婚之后还是与我们两个孩子保持着联系,所以我和大林子根本没有觉得她离开过,我们也没多伤心。胡妈是个好人,但是对我来说只是一个长辈,而不是我的母亲,王老师也一样。我是不是有点…为了磊磊而忽略其他人了?
下次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