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那天一大早,魏无羡趁着蓝忘机在洗澡,鬼鬼祟祟溜到了2号楼,也就是蓝启仁和蓝小羡居住的那幢小楼。
在那个时间点,蓝启仁正在楼后面的上坡上打太极,魏无羡便跑进楼里,将蓝小羡勾搭了出来。
蓝小羡看到魏无羡很开心,很欢乐地叫了声“魏婴”就跟着人走。
魏无羡给蓝小羡纠正了无数回,说是不能叫他“魏婴”,只能叫他“魏无羡”。
但是蓝小羡说蓝忘机叫他“魏婴”,他也就叫他“魏婴”。
纠正多次没有效果,魏无羡也就懒得理他了,随便他怎么叫都行。
魏无羡和蓝小羡大手牵着小手,漫步在云深镇的小街上,边走边闲聊。
魏无羡:“蓝小羡,你对狗怎么看?”
蓝小羡:“狗,学名为‘犬’,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达尔文认为,犬的祖先为狼……”
魏无羡立即打断:“停停停!我不是让你背书!我知道你过目不忘!其实我就想问你,你怕不怕狗?”
蓝小羡:“我怕狗。我什么狗都怕。狗咬我。”说罢就把手上的伤痕举给魏无羡看。
魏无羡:“你是怎么被狗咬到的?”
蓝小羡:“我不认识狗,我想和它玩,它就咬我,我就怕它了。”
魏无羡:“哦。我跟你说啊,我以前也怕狗,但是我现在不怕了。你要不要向我学习?”
蓝小羡:“要。可是如果我学不会,狗还是要咬我,怎么办?”
魏无羡:“我们和狗交朋友,狗就不会咬我们了。”
蓝小羡:“怎么交朋友?”
魏无羡:“就好好和它说话,摸摸它的头,挠挠它的下巴。如果它不愿意,要咬我们,我们就逃!”
蓝小羡:“好。不过逃的时候你要带着我,我怕我跑不快,被狗追上。”
魏无羡:“好。到时候你跟紧我就好了。”
两个人说着话就到了云深镇的最西头。
蓝家别墅群靠近镇的东头,这个区域的狗都被蓝忘机给请走了。所以魏无羡要想找到狗,还得到穿过整个镇子,跑到西头去。
镇西头有狗,魏无羡前两天就观察好了。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恐狗症没有彻底痊愈,见到狗魏无羡还是有点不敢接近,因此就带着蓝小羡一起来了。一是为了给自己壮壮胆,二是为了治好蓝小羡的恐狗症。
就锁定这一次的“交朋友”目标,魏无羡一直在一只哈士奇和一只吉娃娃之间摇摆不定。
本来魏无羡一眼就相中了吉娃娃,因为这条狗长得比普通的猫还小,看上去实在是没什么威胁。
但是不巧被他亲眼看见这只看似完全没有威胁的吉娃娃将一条在它面前堪称巨狗的哈士奇咬得满脸血呼啦撒,魏无羡震惊了。
还要不要和这条吉娃娃交朋友?魏无羡纠结万分,拿不定主意。
不管怎样,朋友还是要交的,但是吉娃娃排在了第二位。
魏无羡认为还是先和傻子一般的哈士奇搞好关系,会比较有安全感,也更有助于彻底克服恐狗心理。
不过在决定带蓝小羡参加这个行动之后,魏无羡又犹豫了,因为蓝小羡长得比哈士奇高不了多少。
如果到时候两个人没能和哈士奇交上朋友,反而被狗追着咬,蓝小羡要顺利逃脱就比较困难了。
纠结来纠结去,魏无羡差一点就要放弃这个伟大的计划。
但是为了长远计,魏无羡还是决定冒险一试,大不了他让蓝小羡跑在他的前面,或者他抱着蓝小羡跑。
魏无羡很快就在镇西头的一个小公园里找到了目标狗,那条被吉娃娃咬得满脸花的哈士奇。
哈士奇正在和它的主人,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太太在遛弯。
哈奇士太皮,而是力气大,老太根本牵不住它,所以哈奇士很自由地在公园里疯跑。
时间还比较早,公园里除了几个早锻炼的老人,也没有其他人。哈士奇横冲直闯的,不受任何约束,直到遇到了魏无羡和蓝小羡。
魏无羡看到哈士奇先是倒吸了口凉气,但是没有调头就跑,更没有大喊“蓝湛,救命”,而是佯装镇定地立在了原地。
蓝小羡就不一样了,看到哈士奇的一瞬间,脸色就变得惨白,浑身止不住地抖。
“魏魏婴,我怕!”蓝小羡哆嗦得厉害。
魏无羡也怕,但是在蓝小羡面前,他不能害怕。不仅不能害怕,还要让蓝小羡觉得这哈士奇根本就不可怕。
于是,魏无羡拍了拍蓝小羡的肩膀,给人打气,“蓝小羡,你不能怕。蓝湛不在,我们都不能怕!”
魏无羡说完就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这不是明摆着地告诉蓝小羡他也很怕吗?
蓝小羡果然听懂了。抖了半天以后再也控制不住,大喊了一句“蓝湛,救命啊,狗啊!”,随后扭头就开始狂奔。
那哈士奇本来只是在自嗨,这陡然听到一声响彻公园的稚嫩的童声,以为是在逗它玩,立马兴奋地朝着蓝小羡飞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