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小乖乖,真好笑,可我们都是迫不得已的啊。如果不是没有选择,谁愿意做树荫底下见不得光的蝼蚁,都想去华而不实的舞台上唱唱跳跳,那多好啊。”
“你....”
金的手臂无力的垂在地下,左眼被血液糊的无法睁开,大口喘着粗气,意识也在渐渐消散。
“呼...呼、哈....”
这是金一生第一次深深地体会到了“无力”这个词的含义,彻底明白了一个人在真正的威胁面前到底有多么的弱小,多么的令人惋惜。
意识一片空白。恍惚间,他似乎听到了滴滴声,看到了警灯闪烁的红蓝色,比自己大不了很多的金发少女带着惊恐慌忙跑到自己身旁,带着小心翼翼抱起。
她用带着哭腔的颤抖声线说道:
“金....还有格瑞...没事了、现在没事了,姐姐带你们回家...“
4.
金有一个梦想。
他不仅想要成为像格瑞那样的大明星,还想有一天和他站在同一个舞台上表演,但是这个梦想他谁也没有告诉过。
距离上一次与死神擦肩的经理已经过去了两三年,金和格瑞也步入了初中,是马上就要十四岁的少年。少年在放学后哼着小曲,迈着轻快地步伐朝家中走去,一边走还一边抱怨今天放学格瑞怎么没有等自己就先自己走了。
金探头探脑的走到屋内,顺便还特意加上一个萌萌哒尾音:“格瑞,我回来啦~”
而原本应该坐着看书格瑞的客厅此时空无一人,或许应该只是去卫生间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金还是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格瑞~?“他转头到卧室。
只见格瑞正在收拾着一些行李箱和背包、文学用具,对金这次放学的回家速度感到有些惊讶,像是没料到他会恰好在这个时间点回来撞上。
金一看到这幅场景,几乎是脱口而出:“你要走?”
对方愣了愣,还是点了点头:
“嗯。”
没有任何先前的预兆,但是格瑞终究不属于这里,无论过了多久,他还是要回到那个地方的啊...
虽然现实很残酷,但是金也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和格瑞是一起呆了四五年的发小,甚至格瑞连房间都搬到了秋姐和金的家里,美其名曰人多热闹。但他却不怎么像喜欢热闹的人啊。
一个与自己相处多年的人,是最好的朋友,也是幼驯染,是竹马...突然说要走,怎么说也得有一段心理平衡的过程。
“...你这家伙真是可恶!要不是我今天放学跑回来早,怕是会连告诉都不告诉我,悄无声息的走掉吧...”
“金。”格瑞眉头微皱,但又马上舒展开来,眼神柔和的揉了揉发小蓬松的金发,“我...”
我是怕你担心啊。
“金,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
夏日的微风透过敞开的窗户轻拂发梢,他的右手抚上白皙脸颊,待手放下,停留在指尖的余温便又荡漾开来。气氛沉默了一会,没有人去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