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许等待,终就花开
小时候有一段时间喜欢了一款球拍,很重,每次用那款球拍打出的球都会无法掌控,我从不知道,它的落点会在哪里,我觉得很新奇。
可所有人都说不适合我,建议我选一个新的,适合我的。
我总是会想,我喜欢的不适合我,那么适合我的,我就一定会喜欢吗?
再者,什么才是适合我的?
自己一个人犟了很久,后来自己觉着没意思了,就放弃了。
那时我就知道——我是个只听自己的人。
就像后来遇见半夏一样,所有人都说,我们不合适,不般配,几乎身边的人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阻止我们上面,可我心里看的透彻,我们一定会在一起的。
因为,我们是同一种人,只信自己。
到后来,我们从只信自己,衍生出了只信对方的双标选项。
从我站在天台上,问她要不要在一起时,我就确信,我们一定会在一起。
没有人知道,我们能在一起有多不容易,可要把我们分开,其实更不容易,但我们还是分开了,我们不是输给了自己,而是现实。
人们总是习惯把问题简单化,这是个不太好的习惯。
我们很相爱,深入灵魂的相爱着,我们拥有着别人无法比拟和想象的默契。
从那天晚上我去挽留她时,我就确信了。
从我问她还爱吗,她点头时,我就知道了结果。
你问我难过吗?
其实还好,因为,我知道我真正该做的事是什么,我没有时间难过,我还有必须要去做的时需要完成。
其实那天的话,是多重意思——
还爱我吗?
嗯。
愿意等我吗?
嗯…
所以,没有人知道,那晚我强迫自己松开她的肩膀,转身大跨步迎着风走,豪迈而又小心的擦掉眼角的水渍。
可我是笑着离开的。
因为,我相信,我们还是在一起的。
那天她离开时,也是我去美国的时间,为了怕自己忍不住会去找她,所以我一大早就提前出发去了机场,和她背道而驰。
带我的经理是个举止优雅的女人,穿着不带褶皱的衣服,中规中矩的拿着刀叉,小口喝汤,小口喝酒。
我只看了一眼,便不再想看她第二眼。
如果是她的话,绝对不会把机场套餐吃出西餐的感觉,就算只是想想,都可以知道是怎样的一副搞笑模样。
顾慕白说,我所有的温柔都与花城半夏有关,她在身边时,以及她不在身边,我想起她时,都是我最温柔的时刻。
对于她,我大概是习惯了温柔。
我当时低着头玩儿手机,看着离她登机的时间越来越近,心烦意乱的解锁再锁屏,没电了的时候我把手机一摔,拿起旁边的酒杯一口闷了下去。
不行。
不是她不行。
没有她不行。
倒是那个女人竟然没有露出不悦的神情,只是悠悠然的咳嗽了一声,说,“越前先生,你还有三个小时的时间登机。”
我有些不明白她的意思,看了她一眼。
她又说,“你的心不在这儿,你走吧,去看她一眼也好,至少,我希望你能安心跟我去美国。”
不再犹豫,拿起外套推门而出,“我知道了,多谢。”
你看,连一个不了解我的陌生人都能看出来,有这样一个人一直盘踞着我那不大的心脏,我怎么能骗自己说我不想她,不在意她呢。
你说放下?
你吃饭的时候,筷子可以放下,你看电视的时候,遥控器可以放下,你回家的时候,购物袋可以放下,可你一直深爱的人,你可以放下吗?
如果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很厉害的话,那这个世界就不得了了。
而我只是个普通人,从小到大,所有人都觉得我很厉害,是天才。
可我根本没那么厉害,是她教会我的,她告诉我,我只是个普通人。
我其实有很多事做不到,但我唯一能做到的,就是网球和爱她。
所以,能做到的事,就一定要做到,因为人这一生能做到的事,真的不多。
所以她希望我能去参加这场比赛,去站在顶峰试试。
这件事,从四年前,她就希望了,只是我一直没有办法做到。
如今我们都成熟了,很多事情想要一劳永逸,只能做出适当的取舍。
我知道,我们这不是永别,只是适当的分开而已,到时候重逢时,我们就可以真正的永远不分开了。
车一直开,风景一直倒退,可我仿佛能看到我们都未来,那样美好。
她,就是我这场比赛,决不能输的理由。
有时候我是真的相信,我们是天生一对来着,你看,她本该在两个多小时前就登上飞机的,我们本该错过的。
可我还是见到她了,在她登机的前一秒。
我知道,在她回头的那一瞬间,她一定也看见我了。因为我看见了她微微湿润的眼眶和止不住上扬的嘴角。
即使隔了这么漫长的时光,我们依然是彼此唯一的支撑。
多幸运。
梦想和爱情,我不会二选一。
因为我两者都可以拥有,所以,为什么一定要做出不必要的选择。
我想,她也是这样希望着的。
这次去美国,我承载着的,不只是身边朋友,教练的期盼,更重要的,那是她所希望的。
对于她,我从不会拒绝。
从很久以前我就想告诉她,我一直到最后,都没有丢下过她。
可是现在,我想她已经知道了,就算我不说,她也都知道。
去了美国之后,连着赢了两场比赛。
身边开始陆陆续续的多了很多女的,只是我从不会多看她们一眼,毕竟在我看来,比不上花城半夏的女生,都不能称作是女性生物。
而且,这世上真的会有超过花城半夏的女生吗?
这种生物,大概是不会存在的吧。
有一次一个女生拦住了我,准确开始,是我没有跑掉。
因为她穿着红色裙子,满脸的自信飞扬的模样,像极了我深爱的女孩儿。
她问我,“越前龙马,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
我没有回答她,而是反问,“你喜欢吃什么食物?配什么饮料?”
她有些反应不及,认真想了一个自认没有毛病的答案。回答道:“七分熟的牛排和八二年的拉菲。”
我径直回了一句,“她喜欢啤酒配炸鸡,加辣的。”
说完,就看见她整个人愣在原地,仿佛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我又想了想,补充道:“她不吃不熟的牛排,因为她觉得那很恶心,她更喜欢熟食,还有,比起拉菲,我想她更喜欢咖啡,加奶不加糖,她怕苦,可更享受苦。”
“她?你的心上人?”那个女生终于找回了些思绪。
“嗯。”我的回答遗落在风里,但我想她一定听见了。
嗯,她,花城半夏,我的心上人。
我唯一的,爱人。
任性骄傲,自信张扬,漂亮惊艳,喜欢红色衣服,和不健康的食物。
这些都没关系,我都接受,我喜欢她,就够了。
从那之后,不知道那个小姑娘跟那些人都说了些什么,只是从此以后,再也没有那些奇奇怪怪的人来骚扰我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好事。
可是,我想我应该加快进攻的脚步了。
因为,我迫切的想要去到她的身边,想看到她,在我的眼前。
是的,我又没出息的开始想她了。
最后一场比赛打赢时,观众席彻底沸腾了。
所有人不约而同的欢呼起了我的名字,我成了史上第一个登顶的人,最年轻的存在,开创了一个新时代的存在,各方的媒体争先恐后的想要抢占头条。
我喘着气抬头望着头顶炙烈的阳光,一瞬间好像看到了很多年前,她恰巧路过球场看见我赢了比赛时的模样,她的脸上洋溢着好看又骄傲的笑容,一见倾心。
她脆生生的声音说,“龙马,你真棒,我就知道你会赢。”
那个时候,身边的人那么多,我只看得见她,说话的人那么多,我只听得见她的声音。
现在也是一样,我依然只看的见她,只听得见她。
这一次,再也不会有什么可以阻碍我们的了,我们就该是在一起的。
正打算接受完采访,第二天直接飞布拉格的。
可助理却突然举着手机,急急忙忙的挤进了人群。
一边跑一边嚷嚷着。
“哥,哥,电话…不能不接的电话…”
闻言我连忙夺过手机,果然,是她的电话。
本来习惯了处变不惊的我,却在这个时候激动的颤抖了手指,划了好几下才接通了电话。
“喂…”
“龙马,你真棒,我就知道你会赢…”
一如既往好听的声音,说着如出一辙话语,带着明显的欢愉,简直就像是命运一样。
我愣了好久才回过神,可是除了笑,好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这一刻好像说什么都显得多余了。
下一刻,我听见她说,“现在,我在这里,等你回来……”
脑子里一声轰鸣,如果不是大脑里一直在重播这句话,我都怀疑我是不是听错了,或者是在做梦。
下一秒,我直接把电话丢给了助理,采访什么的也不重要了。
这时一个记者突然提问,“越前先生,现在你取得了成功之后的下一步计划是什么,方便透露一下吗?”
想了想,我头也不回的回了一句,“结婚。”
而后便留下一众彻底炸开锅的人。
仿佛丧失了思考的能力一样,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去见她,她在等我。
我从未觉得时间会这么恐怖,之前等她的那四年都没有现在的半天漫长。
最后的最后,当我推开那扇门时,我们之间是长久的沉默,没有预料的那般激动人心。
反正我也想象不出她那样的人满脸笑容的说出欢迎回家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没想过她接下来的动作。
“你来了。”她擦了一下手,走出来,伸出双臂好像在索取拥抱一样。
“我很想你。”
上前一步,紧紧拥住她。
我也是。
很想你,半夏。
过去一点都不重要了,是爱是恨,都不重要了。
最后就在我们身边的,才是命运大浪淘沙后,留给我们的礼物。
最重要的从来都不是过去,而是未来。
更遑论,这个未来,是花城半夏给的未来。
世人都说我们千般不配,可我们知道,我们本就是天生一对。
未许等待,终就花开。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