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光判断凶手不是拆迁队是有根据的,在未光的眼里,犯罪现场不止是一场即兴的表演,而是凶手在和刑侦人员的隔空对话。
凶手选择的每一种死法,每一种现场的布置,每一种足迹,小到每一个脚印,大到每一个动作,都能说明凶手作案时的心理特征。
行为可以展现心理,心理可以解释行为。
就像第一季论罪中李建斌的死法,说明凶手对死者有极端的仇恨,这就印证了凶手的仇富心理以及强大的自尊心。
而第一季中赵丽丽的姿势,说明凶手对于女人有一种特别的歧视。
未光注意到,孙少峰案凶手刻意布置现场,选择设计一个审判式的姿势,也就注意到凶手选择杀人方法的特别。
他发现如果凶手要杀死丁华华,完全可以直接当街砍死,把丁华华勒死再运往郊区抛尸岂不更加麻烦。
倘若凶手是选择报复世界,他完全可以直接砍死,这样对社会造成的恐慌远比这样大。
而他没有选择这种方法,也就证明凶手潜意识或者意识里并没有报复社会的冲动,他只是想报复仇人。
如果凶手只是报复仇人,那么未光还真不能用二分法寻找凶手,因为二分法有其局限性,报复型的犯罪人也会干扰到现场有组织力无组织力的判断。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般一个人在报复他仇人时总会情绪激动,进行一些疯狂的举动,这样很容易造成误差,被警方判断为无组织力的犯罪嫌疑人,但是这样的人并没有精神病,不属于无组织力的犯罪人。
未光有一个感觉,凶手在模仿六年前的那个案件,这种感觉说不清楚,只是一种第六感的想象。
法国社会学家塔尔德提出了模仿论,他认为所有社会生活的重要行为与现象均因模仿而引起,犯罪行为也是模仿而来的。
1890年,他提出了模仿法则。
1距离法则,人与人距离越近,模仿的强度越大。
2上至下法则,下层人模仿上层人,青年人模仿长者,穷人模仿富人。
3取代法则,当两种对立的风气同时流行时,一种风气可以代替另一种风气,旧的方式衰退,新的方式随即上升。
很难说,都是连环谋杀案,都是杀人,凶手会不会模仿陶明明。
毕竟陶明明是个“长者”,而他只是一个“年轻人”
如果说李建斌对应孙少峰案,那么赵丽丽案对应丁华华案,这么说倒还有点意思。
丁华华的死法,可以对应赵丽丽的死法,赵丽丽死亡时呈现的姿势就像一条狗,而丁华华同样是勒死,很有可能也是和赵丽丽差不多。
勒死的人,距离死亡的最后一段时间,是极端痛苦的,往往会经历生死之间的挣扎,而不是向砍头那样手起刀落。
但这些都只是一个推测,未光判断不是拆迁队还有一个理由。
如果是拆迁队干的,杀死一个孙少峰足够杀鸡儆猴,杀死这个丁华华则完全没有意义。
如果拆迁队是想扫平这些钉子户,直接杀这些钉子户就是了,杀丁华华有什么用?丁华华与钉子户并没有多少关系,杀死丁华华,好让警察调查他们?反而不利于他们拆迁工作。
或许是为了让那些帮助钉子户的人看到自己的下场,这样也不符合,丁华华说的只是实话罢了,倘若说实话的人都该死的话,现实生活中估计就都是谎言了。
王成伟听得一愣一愣的,不时点了一根烟。
目前凶手作案现场没有发现,只有抛尸现场,完全没有什么用处。
能知道的就是凶手对东石区非常了解,看得出是在东石区生活过的人群,不然也不会找到那个破地点抛尸。
如果不是那几个孩子发现的早,还不能确定这个案件什么时候被警察发现呢,王成伟点了一根烟,感到很庆幸。
“20/20/20”,凶手又在和警方打哑迷,王成伟真搞不明白这三个20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搞一堆乱七八糟的阿拉伯数字,鬼知道你要说什么呢!
他找到未光,开始讨论这两组数字,未光也很纳闷,第一个案子出现的数字是“4/8/8”,现在又真出了一个“20/20/20”,说的到底是这个孙少峰,还是这个丁华华,或者说凶手想说明的是和他们有关的20岁的事情?
王成伟调查了一下这两个人的20岁,发现这两个人都没有考上大学,索性都是出来打工,会不会凶手想说明他们打工做了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
王成伟无言,看着死者被发现的图片,王成伟也恶心的几天吃不了饭,尤其是那种腐败气味,简直难闻的无与伦比,王成伟相信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种难闻的气味。
几天了,未光因为看到腐败巨人观,吓得不敢吃饭,无论胡小蝶怎么劝说未光就是一幅臭脾气,什么都不肯吃,索性胡小蝶也没心思管未光,用胡小蝶的话说爱吃不吃不吃拉倒,未光依旧看着材料上的腐败巨人观,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
未光没有理会胡小蝶,她怎么知道自己做了一个关于巨人观的梦呢?以前在照片里遇到巨人观,现在现实中遇到巨人观,他怎么能不恶心,怎么能不害怕,怎么能不回忆起那个可怕的梦境。
未光都有一种幻觉,照片上的腐败巨人观在动,他急忙把材料压在桌子下面,不敢继续看下去。
胡小蝶做了最后的尝试,她点了一份糖醋里脊,非要让未光吃下去,不吃下去自己也不吃饭,未光耐不住她的软磨硬泡,只好用盒饭压着巨人观的图片,在桌子上吃起来。
胡小蝶看未光吃的很香,心理也感受到了一丝高兴,继续痴痴地看着面前这个傻傻的家伙,未光注意到胡小蝶在看自己,脸色微微泛红,胡小蝶意识到了未光的羞涩,急忙收回眼神,看着地面。
两只影子正靠在一起,一只是胡小蝶的影子,一只是未光的影子,胡小蝶多希望自己能够像影子这样靠在未光身上,未光也多希望胡小蝶陪着自己。
良久了,未光吃完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盒饭下压着的是巨人观的材料,一股恶心涌上心头,他感觉自己就坐在巨人观旁边,这些饭食全部放在巨人观的身上。
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未光忍不住冲向卫生间,在洗手池那里呕吐了起来,胡小蝶赶了过去,看着镜子里的未光一脸疲惫的模样,忍不住有了一种想把未光抱住的感觉。
未光用凉水狠狠地洗了一把脸,看着镜子里自己满脸的灰尘,他竟然感受到了一股陌生与茫然。
他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他已经自己不认识自己了,他已经分不清楚现实与梦境了,他已经快要疯了,未光蹲坐在角落里放声大哭起来。
过了许久,他擦了擦眼泪,从卫生间里走出来,迎面而来的是满脸泪水的胡小蝶。
胡小蝶一直在听着未光的哭泣,她不明白未光到底经历了什么,她忍住自己快要流下的泪水,和脸色苍白的未光死死地拥抱在一起,未光情绪彻底崩溃,忍不住哭了起来。
夜晚的城市的确是喧闹的,王成伟有报表要做,未平要填一个档案,李大树则是要参加一个聚会,唯独未光一个人形单影只,不知该去哪里。
胡小蝶明白未光内心的孤独与无助,在她眼里,未光虽然已经成年,但依旧心理上还只是一个孩子,第一次近距离看到巨人观难免会留下糟糕的回忆。
胡小蝶选择陪着未光,她有些害怕未光会想不开,于是把未光带回了家。
未光看什么都是一脸茫然的模样,让胡小蝶感到非常的心疼,胡小蝶想让未光有所改变,但发现未光真的一点情绪都没有,倒在沙发上陷入了死死地沉睡。
胡小蝶用自己的衣服盖住未光,她看到未光的眼角泪花朵朵,她明白未光内心的无助与难过,一个人默默地走到卫生间里,抽泣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胡小蝶情绪恢复过来,开始在厨房里做饭,未光也逐渐苏醒,看着厨房里忙碌的小蝶手忙脚乱地完成每一道饭菜,他竟然感觉胡小蝶就像一个勤劳的妻子,而自己反而像一个慵懒的丈夫。
他渐渐产生了对胡小蝶的好感,逐渐感受到一种莫名的依恋,这种感觉让他非常的舒服,真的,非常的舒服。
刀疤哥这边看起来情况很好,杀死了孙少峰,又干掉了丁华华,让他显得高兴了不少,做什么事情都显得格外的得心应手。
尤其是睡觉,他也睡得格外的踏实,倘若不是每天的闹钟,他完全可以高高兴兴地睡上一整天。
来店里的几个大学生看到刀疤哥这模样,也很高兴,索性让刀疤哥表演调鸡尾酒,几个人还学着制作了一杯,学的有模有样。
其中的一位甚至想要来刀疤哥店里做学徒,刀疤哥倒是很热情的欢迎他,说是只要他敢来,自己就敢教,这几个人高兴地起哄起来,酒吧里格外的热闹。
可有谁知道,刀疤哥就是警方要寻找的犯罪嫌疑人呢。
抛尸完毕之后,刀疤哥显得异常的小心,或许是因为前一次失败,也或许是因为自己内心的害怕,他小心地把抛尸的车辆清洗了一遍,保证车上没有留下任何印记。
然后又改变了车上的一些标记,让警方不能找到他的车辆。
最后他又换了一个发型,让那些人认不出自己就是每天蹲点的那个年轻人。
警方打捞尸体的时候,他就在围观的人群中,他并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的畏惧,反而是一种莫名的满足,他也说不清楚这种满足的来源,反正他杀死了丁华华。
旁边的人一脸惊恐的神色,反倒是他非常欣赏与满足,仿佛是一件非常伟大的艺术品被发现一样。
他开始有些讨厌这种悲哀的生活了,整天杀人放火,显得非常的无聊,他突然感觉调酒师的生活很有意思。
每天晚上他都在喝着自己做的鸡尾酒,欣赏外面美妙的夜色,听着耳机里美妙的音乐,突然感觉这夜色也挺舒服的。
在此之前,他的内心总是黑暗无比,用他的话说就是心黑如麻,总而言之当年发生的重重灾难,让他感受到了人心的肮脏与龌龊。
他选择几十年后复仇,就是因为法律无法衡量这件事的正确,既然法律无法衡量,那么就用暴力解决问题。
很多事情都难以用法律解释,所以以暴制暴的例子不在少数,有些地方抓住绑架犯或者人贩子直接打死,便是因此。倘若法律规定绑架犯和人贩子抓住直接判除死刑的话,那么造成的后果我们不得而知。
正是因此,他选择了杀人,至于他为什么选择勒死丁华华,只是感觉勒死比较有意义,丁华华在地上痛苦挣扎的模样刺激了他的肾上腺素,让他感受到一丝莫名的舒服,他恨不得多勒死几个丁华华。
烧死与勒死,死者在死亡前都会受到一种极端的痛苦,这也许就是他选择杀死这两个人方式的原因。
这天夜晚,他买了一个蛋糕,像是在庆祝生日一样,显得非常的高兴,吃着生日蛋糕,看着丁华华的照片,显得格外有意思。
随后他从床下面找到那个破旧的笔记本,用黑笔狠狠地画下丁华华的名字,索性满足地喝了一瓶啤酒,然后倒在床上看着网络上关于这个案子的报道。
他很喜欢看到自己的仇人被杀死,他一闭上眼就可以看到孙少峰火海中的绝望,丁华华勒死前的挣扎,丁华华变成一具可怕的巨人观,正是他求之不得的!
他感谢老天爷帮他完成了这一梦想,他期望每一个被他杀死的人都可以变得如此的恶心,就像他们的内心一样肮脏龌龊!
好吧,既然要杀人,那么就继续下去吧,他看了看笔记本上下一个名字,悠悠地点了一根芙蓉王,喃喃地吸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