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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

马嘉祺:爱你是我说过

文我 BE勿上升

“我记得你喜欢我,或许是我记反了”

我和刘耀文从小就是发小,我总是偷偷心动,当他叫我下楼吃早餐时,当他头倚着窗转笔时,当他打篮球头发粘着额头时…

我像个小气鬼,不肯告诉任何人我的爱意。

今天愚人节,贺峻霖告诉我他要去表白他女神了,我震惊的时候,他满不在意的笑笑,“毕竟愚人节,她不喜欢就说愚人节快乐,喜欢就在一起呗。”我震惊他的直率坦荡,我从不敢这样,我小心翼翼呵护着我的爱意,不肯让它袒露出半分。

应该是不敢。

真的是支离破碎的竹马情,他应该从小就讨厌我的吧,肯定是这样,我性格内向,慢热,敏感,他妈妈好喜欢我,每次都叫我去他家做客,一边夸我的成绩,一边批评他,他不耐烦的样子硬生生的把我分裂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我不是。

他可能听倦了,摔个门出去听晚风。受罪的是我,我要忍受第二天早上他把早餐递给我的时候还说一句“故淮,我很讨厌你。”

他每说一次,我眼神就暗一点。

那天是他第一次开心的找到我说“阿淮,我有喜欢的人了”

干嘛那么亲密啊,别让我误认为你喜欢的是我啊。

我故作不在意,“谁啊”“陈捻捻”他不经意说出来的话让我的心凉了大半截。我见过,高三的学姐啊,个子高高的,皮肤又白,性格还温柔,是他会喜欢的那一挂。

当晚,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一句话“刘耀文有喜欢的人了。”

论姿色,我也不差,可惜好看的人太多了,我惊艳不了你的青春。那天晚上月亮是银灰色的,笼罩上了雾气,看起来那么摇摇欲坠。

贺峻霖拍了拍我的头,“唉,跟你说话呢,想什么呢?”我摇了摇头,当然这是过去了的事了,我还没有释怀,毕竟我是个念旧的人。

正式介绍一下吧,我是故淮,一名有限公司的员工,跟我说话的是我的同事兼好友—贺峻霖,与五年前的我截然不同,眼前卷着黑色大波浪,白色泡泡袖加纯黑阔腿裤的人,是我。

五年前,刘耀文从原本的家搬走去了北京,那天他兴高采烈的告诉我他要去当练习生了,在舞台上闪闪发光,我眼皮颤了颤,扯了一个自认为不算太苦涩的笑容说“恭喜啊”

他闷闷的语气“别笑了,好丑”

少年从来都坦诚。

我又在我的日记本上写下,他要去北京了,以后见不到了,苦涩嘛,即使他说了好多次讨厌我,我依然喜欢他。

那天晚上月亮也闷闷的,我的爱意随风埋进青春,再无人会知道。从此,再无山城少年。

工作完后,我回到家就栽倒在我心爱的床上,我的家简简单单的,整体是灰色的风格,唯一带点颜色的是阳台上的白玫瑰,我从不喜欢浪漫,但这是刘耀文最喜欢的花。

大学毕业后,我告别山城,来到北京。我贪婪的呼吸着空气,是啊,我和他是在一个城市,但生活不是偶像剧,我始终遇不到他。

渐渐地,我用每天的工作来麻痹自己,我妈每次跟我打电话都过问我的感情问题,说我23岁的人了还没有个男朋友,皇上不急太监急,她过几天又要来北京看我,真是的,她四五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还那么风风火火。

说干就干,面前这个催我起床的是我的老母亲,刚来不久的老母亲,“小淮快起床。”

我伸了一个大懒腰,果然是熟悉的味道,是柠檬洗衣液的味道,是家的味道。

“今天打扮的好看点,你陈姨介绍了一个对象,之前你总是推脱,现在我都来了,你跑不了”

得,又是努力生活的一天。

“我不想去,我只喜……”幸亏我及时打住,不然我的爱意彻底暴露。

老妈用她狐疑的眼光看我,“什么”我悻悻地闭了嘴

下午两点,我提前来到咖啡馆。见人还没来,我拿起手机在微信上敲着文字。

淮;贺儿,表白成功?霖:没,可怜我2021年了还在找对象。淮:完大蛋,人生第一次相亲。霖:帅嘛。淮:不认识,听我妈说好像叫什么丁…程鑫。

总有陌生人的到来打断我愉快的聊天,“hi”

“你好,我是丁程鑫”眼前这个人黑帽子,黑口罩。

我出于不太确定的问了问“你是明星吗?”他慵懒地摘下口罩,露出了那好看的惨绝人寰的脸,太阳把光洒在他脸上,像镀了一层金,熠熠生辉。

总结:老天爷赏饭吃。

“是啊。”他笑的好妖艳,像勾人心弦的狐狸。

我象征性的咳了下“故淮”

蛮狼狈的,我终究想不到发生了狗血电视剧里的情节,咖啡馆又来一个全身黑,走到了丁程鑫旁边,压低了声音“丁程鑫,你知不知道事业上升期不可以谈恋爱?”

我迷惑了,是刘耀文,他转头看到了我,表情僵在脸上“故淮?”

人吧,见不到的时候感叹相思苦,见到了又感叹世界小。兜兜转转,又见到你啦,好久不见,阿文。

丁程鑫比我还迷惑,“你们认识”是肯定句。

“认识”“不认识”我说

我慌忙地拿着包离开,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十八岁的故淮喜欢十八岁的刘耀文。二十三年的故淮依然喜欢。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就是怯懦,就是想逃,不想要和他再有半分交集。

我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

我不想把苦涩的心情分给别人,又渴望光,又抗拒重逢,没人能感同身受,没人懂我。

那天我在街道上看了一下午的花开,野花没有白玫瑰浪漫,却有她们专属的情怀。我逼了自己用五年忘掉他,失败了,只一眼,又有却越来越多的情绪涌上心头。

我回忆起可笑的三年,那时候高一,和刘耀文一起放学回家,他兴致来了,不知道从那拿来了一朵花别再我头上。

我把那朵花当衡量工具。

他说喜欢学姐的那一天,我失落把花儿掰成一半一半,洒在了我床头柜底层里面第二天我又小心翼翼把花用胶水粘上。如此反复,我知道我放不下。现在花还在呢,我多长情啊。

适可而止,也到此为止。

那天我把记录了我青春的日记本和花一同锁进了保险柜,至此,锁上我的青春。

又不是真的偶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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