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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三的自述

第十个人

我叫孟三,我是一个罪人。曾经我也是人们引以为傲的“超级英雄”但是英雄总是孤独空虚的,我也曾被人追捧过,热爱过。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热衷于人们对我的这种狂热的爱意,以至于每天晚上和不同的女孩睡觉对于我这样的“超级英雄”来说都不算什么大事,但是我深知我不能这么做,这个世界需要英雄,我要保持光辉的形象,所以我放弃了一直喜欢的对象——一个贫民区的深爱我的妓(防和谐)女 ——娶了一个高贵的女孩,也因此我变成了人们口中的“成功人士”,直到某一天他的出现,改变了我的生活,改变了我的一切,他是一位超级罪犯,名为:葛尔颂.英俊。他是我作为超级英雄遇到的第二个超级罪犯,所以我曾经胸有成竹,因为切实打败过支配这个城市十年的第一个超级罪犯“李玉芳”他曾经以极度风骚和癫狂的姿态吸引了整个M城的同性恋,让他们为之疯狂,这足矣可怕到让人闻风丧胆,试想一下所有的同性恋都暴走,那么是否还有男性敢于流露街头,这就是他,李玉芳的“罪”,但是我,超级英雄孟三在经过了数年的战斗,终于战胜了他,因为我有一个特殊的能力,可以略微操控人的情绪,注意,包括性取向方面,所以你或许也可以称为技能克制吧,好了题外话就不多说了,事情是这样的,葛尔颂. 英俊是一位十八岁的少年,在某日被一男性强奸之后觉醒了犯罪心理,也就是潜在人格,顺带一提强奸他的同性恋正是李玉芳,这可真是讽刺,但是葛尔颂.英俊并不简单,他仿佛拥有比李玉芳更变态的想法和思维,他杀人,但是不会留下证据,因为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他杀人,换个普通人看到早就没命了,但是我一个人明明知道他是一个杀人犯,却没有条件成功举报他,因为他只有十八岁,他很合理的进行着“合法”的犯罪很多时候他并不会动手,只是好像很“偶然”的跟某个人说了某句话,这个人就可能会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作为一个可以调控情绪的我当然明白是他做的手脚,没错,我推测他的能力就是言语蛊惑,我曾经多次亲眼看着他蛊惑杀人,但是却无力阻止,因为警察不信,我很犹豫要不要亲手结果了他,但是如果我这么做了,我会不会也是无意中受了他的蛊惑做出了这种“杀人犯罪”行为,刑法是有漏洞的,在这种无逻辑有明显杀人对象的情况下,他这个杀人者的“助推器”却成为了无罪着甚至旁观者,我受够了这个无情冷暖的城市和刑法,我觉得不能这样下去了,终于在那一晚,我结束了这一切,我找到了曾经打过交道的老对手黑帮“钉字头”的老大丁克橘,人如其名丁克橘留着一头橘色的爆炸头,看起来颇有朋克风味,但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能力,他可以把任何非生物变成钉子或者钉状物,他也是凭着个能力当上了“钉子头”帮老大,因为不服气的人都被扎死了,听说因为这当时他甚至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言“你看我扎不扎你就完了”看来确实是有一些道理的这句话后来被印在了他们帮派的牌匾上,代代相传,不过话不多说,我继续说我来丁克橘的原因,他这个能力对于非生物有用,但只要房间里没有非生物就无效了,比如你家里铺满羊毛毯,那你横着走他对你来说都是个普通人,丁克橘说帮我解决掉葛尔颂很容易,但是需要一个条件,帮他找到他失散多年的亲弟弟“郑佳乐”这个事情不难,我只需要调动一下他的情绪就可以引导出童年的感情,一个人一个人排查就可以了,说来也是巧,上个月刚刚做我助手的老杨正好跟我说起他英俊的干儿子,我对比了一下情绪波动,这特么就是丁克橘的老弟,这货也不含糊,第二天就把葛尔颂.英俊的尸体放到了我家的门口,然后我就被逮捕了,漂亮,这特么不仅完成了我的委托没有坏了黑道规矩还解决了我这个“超级英雄”尼玛真过分嗷,不过还好我孟三童不是等闲之辈,我勾引和调动了看管我的小贱人,使用我的能力让她以为她深深地爱上了我,然后就放我走了,我当然是要报仇的,不然图啥,图你放屁拉裤兜,图你一身臭汗不洗澡?想多了吧,我的目的只有一个,丁克橘和他的弟弟郑佳乐,当然我没有忘记找一个帮手,所以我出狱的时候顺便救了我的老对手“李玉芳”,作为报答他原本说送我是个漂亮男人,我一口回绝了,我不是那样的人,我孟三只为复仇,睚眦必报,玉芳勾引了郑佳乐,两个男人只做了一夜就已经全身心沦陷了,没错他杀死了自己的亲哥哥丁克橘,事成之后他继续做他的M市第一超级罪犯,我继续我的M市第一超级英雄,我们的战斗还在继续,我的一切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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