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嘿嘿,番外来咯
作者现代,H视角
作者旁白
你爹来喽
作者……
……——……——……
一阵阵无力,我意识到自己大概是病了
我无力的瘫坐在沙发上,看着眼前人一脸焦急
“你真的没事吗?”
问这句话的人叫Redeyes,是我的公司同事,几年前我们在同一家公司相识,当时我只不过是一个刚入职的员工,而他却是高高在上的官员。开始他对我就很照顾,我当时想,应该是看我年龄小的原因吧,之后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我的地位也逐渐变高,但后来因为出了一件事,我被辞退了。当时我也没有房,没有车。父母嘛,更不能说了。这么多年是他收留了我,感觉怪不好意思的,每天他上班后,我就帮家里扫扫卫生,做做饭,等他回来 。这些年我一直在找新的工作面试,但诸事不顺一份工作也没找到。不过好在他不嫌弃我,过了一两年 ,我发现我们的关系不像以前那么样了,我一看见他变回莫名的心跳加速,我知道我对一个男人动情了...我当时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直到后来我收拾家的时候,看见了他的日记,上面有一个极为显眼,是用红笔写的“我可能是爱上他了”
“我没事,快去开会吧”我尽量用最健康的声线跟他说话,但还是有气无力的,因为我的身体已经不允许了
看到他屡次回头不放心的看着我,我只能微笑着送他到门口
“等我回来”
“好...”我只能皮笑肉不笑的应下了,待他出门后,我又赶紧回到了沙发上,还好沙发离门口不太远,不然我真有可能直接躺在地板上
“等你回来吗...我可能等不到了啊,Redeyes…”想想快别离了,本应该哭的。但是我没有哭的习惯。我知道,我的生命也差不多了。等我走了,他会怎么样,少一个累赘,重新找一个姑娘吗?....也好,比我们这不被世俗认可的感情好。但是有什么作用,我有点不甘心。我想在走之前,让他知道我爱他……
我拿出他的日记,翻到新的一页,同样用红笔写了句“Redeyes我要走了,去另外一个地方创业打拼,不留在家里当个负担了,还有Red我 爱 你”
我收拾好关于我的所有东西,今天让这个家里显得没有我出现过,以后找不到我了,他也不会那么伤心了吧...是时候了该走了
我在路上打了一辆车让他把我带到了一片偏僻的森林,我走了进去躺在一棵树下。我想这也是我生命最好的归宿了吧
“ Red”
“忘掉我吧”
……——……——……
作者更完了
作者发张图庆祝一下